1#楼节能验收自评报告
隆泰小区10#、13#、16#楼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节 能 工 程 验 收 自 评 报 告 宿迁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正宏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宿迁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东冠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正宏城建设计研究院地质勘察分院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洋河镇南大街北侧,建设单位是宿迁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宿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江苏正宏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宿迁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正宏城建设计研究院勘探,宿迁开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建筑层数五层,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气候分区是夏热冬冷分区,建筑场地通风良好,地势平坦,小区建筑采用行列式布置,一至五层外墙为2cm厚挤塑保温板,屋面采用45厚挤塑板苯板,外窗采用断热型材,5+9A+5中空玻璃窗。
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内容情况
经宿迁市施工图审查所审查的节能分部工程图示内容。
三、工程建设施工状态
工程自 2011 年 2月 10 日开工,桩基分部、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均已验收通过,节能分部工程均以完成。我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法、合同法和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以质量第一的方针,精心施工。严格过程控制,强化产品优良。在项目经理的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下,经过施工队长、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的共同努力,完成节能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有效,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具备验收条件。
四、施工执行标准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GB50300-2001
4、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和规定
5、《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屋面与墙体保温材料构造图集苏/T16-2004
五、工程施工质量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原材料质量控制:工程使用的界面砂浆、保温砂浆、抗裂砂浆、尼龙帐塞、热镀锌电焊钢丝网、耐碱网格布、门窗及其他辅助材料均有产品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所检材料均由监理公司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投入工程使用。
(2)、执行设计文件,规范质量控制:根据规划文件及节能设计构造,确定建筑材料。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图纸变更及图纸会审记要进行施工。充分理解设计意图纸内涵,积极参加图纸会审,根据设计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设计精神和规范标准。以设计为依据,规范为准绳,标准为品质,进行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产品保护控制、施工检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依据)控制。
(3)、施工过程质量符合施工执行标准。
A、外墙保温节能工程
①、外墙:一至五层外墙a、弹性涂料两道;7厚抗裂砂浆(内掺聚苯丙烯抗裂纤维);20厚挤塑保温板,耐碱塑料网格布(р=230);界面剂;200厚蒸压加气砼砌块。
②、屋面工程
a、平屋面做法:传热系数:0.642W/㎡·K.
具体做法:(自下而上)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层;60厚粉煤灰陶粒混
凝土;20厚水泥砂浆找平;3厚SBS防水卷材一道;45厚挤塑聚苯板隔热层;干铺油毡隔离一层; 40厚C30细石混凝土(内配Φ4b@150双向钢筋)。
③、塑钢窗配(5+9+5)中空玻璃,单扇不超过900×1500的玻璃采用90系数主材,单扇超过900×1500玻璃主材厂家计算确定。主材外侧为墨绿色,内侧为白色。
2、进户门采用防盗钢质门,所有户内门由二次装修定。
3、非标门窗制作单位根据图中提供的洞口尺寸开启方式等条件作施工图,随同选用型材经我公司认后方可制作加工。
4、门窗立樘见剖面及有关详图,窗:一般墙中间立樘,门:一般平开门立樘于开启方向的墙内测评;屋顶外平门立樘于墙内侧平。
5、本施工图中,门窗尺寸均以结构洞口和墙板的配合尺寸为依据,厂家设计、制作门窗时需现场复核尺寸,考虑留出安装尺寸及预埋件位置等。
六、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整编情况:
1、工程资料收集情况:
A、外墙保温节能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共格;
B、门窗节能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共份,全部合格;
C、屋面节能材料试验报告共份,统计分析评定,符合评定要求;
D 份,符合验收要求;
E 份,符合验收要求;
F、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共份,符合验收要求;
七、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整编情况:
1、外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共份,完整、齐全合格。
2、门窗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共份,完整、齐全合格。
3、屋面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共份,完整、齐全合格。
八、结论
节能分部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情况,本工程建设、监理、质监到位,符合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工程质量:分部、各分项工程质量指标均符合验收标准,资料完整、齐全、有效,我单位自评为合格。恳请各单位予以验收。
宿迁开元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