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销代销和联营
联营、代销和包销的定义和区别
联营,主要指百货企业与供应商(厂商或者代理商)的合作经营方式。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企业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并由供应商的销售人员负责销售。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于供应商所有,百货企业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和其它风险。待商品销售后,供应商按照售价扣除与百货公司约定的分成比例后开具发票给百货企业,百货企业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对商品进销差价核算结转成毛利。这里的协议分成比例即为联营扣点率。
代理销售:直接的理解就是凡是不是自产自销的,销售转交他方完成的都可以称做代理销售,凡是销售的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就叫做代理销售,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涵盖生活中很多环节,比如经销商,代理商,专卖店,商场。
代销的全称:网店代销,又名网店代理。代销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
网店代销的主要特点如下:
1. 不承担进货风险,零成本。零库存。网店代销人不用囤货,所售商品属于批发网站。 2. 看不见实物。一般只提供图片等数据资料,供网店代销放在自己网店上销售。 3. 代发货。网店代销销售出商品后,联系批发网站,由批发网站代其发货。 4. 一件起批。一般在批发网站进货,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可以享受批发价,而网店代销单件也是批发价。
5. 单笔交易支付,货到付款。一般情况下,网店代销不用提前付款给批发网站,而是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发货,使用支付宝等担保交易付款。
包销(Exclusive Sales),是供应商与国外经销商(百货商城)达成协议,在一定
时间内,把指定商品在指定地区的独家经营权授于该经销商.经销商则承诺不经营其他来源的同类或可替代的商品。通过包销协议,双方建立起一种稳定的长期的买卖关系,而具体的每一笔交易,则以包销协议为基础。另行订立买卖合同。 双方的基本关系。明确出口方与包销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包销商应自筹资金买断商品,并自负盈亏进行销售。
包销的商品、地区、期限。协议应规定包销商品的种类或型号,并对包销商享有经营权的地理范围作出规定,这些都按出口商的营销意图和包销商的销售能力和所承诺的销售数量,由双方商定。包销期限即为包销协议的有效期限、通常规定为一年至两年,也有不规定期限,只规定中止条款或续约条款。 专营权包括专卖权和专买权。前者指出口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向包销地区内的其他客户出售包销商品。后者指包销商承诺只向协议出口方购买该项商品,不得向第三者购买同类商品或有竞争性的替代商品。其中专卖权是包销协议必不可少的内容,是区别于一般经销协议的主要条件。
包销商品的最低数量或金额,也就是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包销商必须向出口人承购的最低限额。也有的包销协议对此不作规定。
包销商品的价格和一般贸易条件。包销商品的价格可以一次性规定,也可以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按市场行情商定。一般贸易条件是指适合于协议期间每一笔交易的条件,如支付方式、检验索赔、保险,以及不可抗力等贸易条件,可在包销协议中予以规定,以简化日后买卖合同的内容。
从百货商城的角度考虑联营、包销和代理销售的特点比较 百货商场的权利 联营 商品所有权 双方关系 利润来源 商品选择权 价格控制权 促销管理权 商品陈列权 统一收银权 采购流程管理 售后服务执行 配送流程管理 销售流程管理 商城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 卖场设施 商城品牌
没有 合作
联营扣点 选择品牌 很少控制权 合作管理权 部分(地点) 统一收银 供应商 双方 供应商 双方 百货商城 供应商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包销 买断后拥有 买卖
进销差价 固定 部分 大部分 全部
统一
双方协议 双方协议 双方协议
百货商场(包销商)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代理销售 供应商 委托代理 佣金 选择品牌 部分 部分 部分 略
供应商 供应商 供应商 协商 百货商城 百货商场 百货商场 略
自营 买断后拥有 买卖
进销差价 全部选择权 全部控制权 全部
全部(地点、规格、风格) 统一收银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百货商城
联营、包销和代销几种关系的优劣势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