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最终)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集团公司诚实守信的建设体系,加强工程管理,做大集团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板块”,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实施细则(试行)》,结合集团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集团公司、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的方式对参与集团公司BOT/BT项目、总承包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履约行为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负责制和公示、公告制。
第四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采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组织形式。集团公司、项目公司、总承包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信用评价的综合管理和具体评价工作。
第五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单位评分X分别为:
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X<60分,信用差。
第六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定级和动态评
价定级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期评价定级每年一次,于每年年初对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定级;动态评价定级是指对施工企业在从业过程中符合直接定为D级标准的信用行为随时进行评价定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全部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规则和标准,制定信
用评价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参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进行内部综
合评价。
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组(以下简称
评价领导组),评价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工程安全管理部,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具体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实施。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评价考核、处罚机制,制定评价工作制度及流程,
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确保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
(二)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负责定期评价定
级工作,提出集团公司综合评价定级意见,并报评价领导组审定;
(三)负责直接评定为D级企业的动态评价审查工作;
(四)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受理信用评价的有关申诉和举报;
(五)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
(六)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各BOT/BT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本项目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负责职责范围内的
具体评价工作;
(二)建立本项目的信用评价管理台帐,确保信用评价记录
及档案准确、完整;
(三)按期向评价办公室报送有关评价工作的报表;
(四)完成职责范围内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信用评价
第十条 评价内容由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
为构成,具体见《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及《施工企业信用其他行为评定标准》(附件2)。
投标行为以施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
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
第十一条 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
计扣分制。若有其他行为的,在企业信用评价总得分中扣分或加分。具体评分计算见《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方法》(附件3)。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由招标人负责评价,履约行
为由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负责评价。评价办公室、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
第十三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厅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
构、造价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奖罚通报、决定等;
(二)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管理工作
中的正式文件;
(三)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四)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法律纠纷案件;
(五)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
(六)其他可以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
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应对收集到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
确认,对有疑问或证据不充足的资料应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后方可作为评价依据。
第十四条 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为:
(一)投标行为评价。招标人完成每次招标工作后,仅对存
在不良投标行为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行为评价。联合体有不良投标行为的,其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评价结果在评标公示结束,并签订合同后报评价办公室。
(二)履约行为评价。结合日常工程管理情况,项目公司和
总承包项目部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实时记录和评价,联合体有不良履约行为的,其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
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每季度至少
完成一次全面评价,评价情况按季度报评价办公室。
对于当年组织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
部应在交工验收时完成本项目施工企业本年度的履约行为评价。
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应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本
项目的评价材料和结果报评价办公室。
(三)其他行为评价。评价办公室对全部施工企业的其他行
为根据实际表现和各项目评价汇总情况进行评价。
(四)集团公司综合评价。评价办公室应在每年3月15日前
完成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的抽检和评价结果汇总计算工作,向评价领导组提交集团公司综合评价定级意见。
(五)审定公示。评价领导组对评价办公室提出的评价意见
进行审定,如有疑义可责成集团评价办公室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最终确定各施工企业的信用得分和等级,并在《山西路桥集团网》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发布备案。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以
文件形式发布,并在《山西路桥集团网》公开。
第十五条 对信用行为直接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实行动态评
价。
(一)项目公司、总承包项目部和评价办公室在发现企业有
符合直接评定为D级标准的行为时,均可提出直接定级建议。对于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提出的定级建议由评价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属实的,向评价领导组提出直接定级建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直接定级建议经评价领导组审查认定后,以文件形式
公开发布。
(三)自集团公司认定之日起,施工企业在集团公司至少一
年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对实施处罚的施工企业,D级评价有效期不少于处罚期。
(四)对于被直接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评价有效期结束
后,根据施工企业的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情况和在集团公司的履约表现,在不高于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情况的前提下,无不良记录的暂定为C级,有不良记录的仍定为D级,该评价定级至下一年度集团公司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前保持有效。
第四章 评价管理
第十六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以下原则应用:
(一)施工企业在集团公司的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集团公司。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施工企业初次参与集团公
司工程项目建设时,其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三)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施工企业初次参与集团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时,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
(四)新设立企业按初次参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时确定
信用等级。
(五)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
级方确定。
(六)施工企业以不正当行为影响评价工作的,一经查实,
降低一个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1年,下一年度
施工企业在集团公司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在集团公司的信用等级可延用1年;延用1年后仍无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参与集团公司项目建设进行确定,但不得高于其在集团公司的原信用等级。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的,其信用等级不变;企业分
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等级,但不得高于原信用等级;企业合并的,合并后企业的信用等级为合并前各成员中等级最低者的等级。
信用等级变更由评价办公室负责,实行动态评价定级,评价
有效期至本年度定期评价结果发布时终止。
施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变更的,需向评价办公室提出变更申
请,评价办公室按照以上原则对企业进行审查定级。
第十九条 除初次参与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的单位外,对被集
团公司确定信用等级为AA和A级的施工企业,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应用如下:
(一)资格预审报名和投标阶段,对于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
证金,AA级企业可递交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规定总额的50%,A级企业可递交70%。
(二)资格审查阶段,当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履约
信誉得分均为满分。
(三)投标阶段,对于履约保证金的现金部分,AA级企业可
递交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5%,A级企业可递交25%。
(四)评标阶段,对综合得分排名在前五名的AA级和A级
企业,分别给予“a”分和“0.5a”分的加分,其中“a”值为前五名综合得分差的平均值(不足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
(五)履约阶段,对于集团公司管理费,AA级企业可递交分
包协议规定总额的60%,A级企业可递交80%。
(六)上述应用在使用时,应作为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的专
用条款,并可同时使用。
第二十条 对信用考核定级为C级的施工企业,从级别认定
之日起,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应用如下:
(一)资审报名阶段,诚信保证金需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
基础上增加30%。
(二)资格审查阶段,当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时,履约信誉
得分为本项总分的60%。
(三)投标阶段,对于履约保证金的现金部分,需递交招标
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5~45%。
(四)评标阶段,进入前五名时,从综合得分中扣减“0.5 a”
分(“a”值计算方法同第二十一条)。
(五)履约阶段,对于集团公司管理费,需在分包协议规定
的基础上增加50%。
(六)上述应用在使用时,应作为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的专
用条款,并可同时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
内不允许参加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
第五章 评价监督
第二十二条 施工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期限内向评价办公室提出申诉。评价办公室应认真受理申诉,对所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应责令项目公司或总承包项目部重新评价,并提交复评意见,评价办公室审查后报评价领导组审定,审定完成直接发布。
第二十三条 项目公司和总承包项目部要及时、客观、公正
地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保护条款,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在集团
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评价办公室应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对项目公司
或总承包项目部的信用评价工作和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
评价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价督查,督查中发现项目公
司或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企业的评价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责令项目公司或总承包项目部重新评价,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
以及信用评价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向评价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评价办公室要认真受理,对于查证属实的,应依据本办法和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工程监理、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参照本办法执行,由项目公司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报评价办公室审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2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其他行为评定标准
附件3
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公式
一、单项评价:
施工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100-∑Ai,其中,i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i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i=1n
施工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L=100-∑Bi,其中,i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i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
i=1
n
准。
二、综合评价:
施工企业在集团公司投标行为评价得分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倒权重计分法)为: 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
∑iT/∑i
i
i=1
i=1
nn
(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名次,i=1、2、…n,Ti为施工企业在某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且T1≥T2≥…≥Tn)
算例:企业6次投标行为评价分为90、90、95、85、98、99,则:企业投标行为分T=(1*99+2*98+3*95+4*90+5*90+6*85)/(1+2+3+4+5+6)=90.5。
履约行为评价得分:L=
∑iL/∑i
i
i=1
i=1
nn
(Li为施工企业在某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值,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名次,i=1、2、…n,且L1≥L2≥…≥Ln)
算例:企业共有4个合同项目,履约行为分分别为100、90、100、80,则:企业履约评价分L=(1*100+2*100+3*90+4*80)/(1+2+3+4)=89.00
施工企业在集团公司综合评分:
X=aT+bL-∑Qi
i=1n
(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L, Qi为其他行为对应扣分标准。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集团公司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 当企业在集团公司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在集团公司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
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
附件4: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履约行为 年 季度考核表
施工企业:
第1页共7页 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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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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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第4页共7页
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第5页共7页 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第6页共7页 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
第7页共7页 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 施工企业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年度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管理台账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年度山西路桥集团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表1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投标行为评价结果汇总表
编制单位: 编制: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履约行为评价结果汇总表
( )年( )季度
编制单位: 编制: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信用其他行为评价表
施工企业: 表4
山西路桥集团施工企业投标行为评价表
施工企业: 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