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品房购销合同
住宅
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一、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
二、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且可以出售的房屋。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六、本合同文本中的【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甲
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选择的打√,不选择的打×。
七、购销商品房应当使用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由云南省
建设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 品 房 购 销 合 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商品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0号路 邮政编码: 650106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资格证书号:市建房证字2008第238号 商品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同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共同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昆明市呈贡新区洛龙乌龙片区 、 编号212/020/0037、212/020/0038 。土地使用权证号呈国用(2008)第271号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称×】【项目名称√】: 天润康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呈新管规建(2009)45号 。
呈国用(2008)第272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批准预售商品房的机关为: 呈贡县房产交易中心 。
预许呈房字(2009016)号 预许呈房字(2009014)号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分户平面图见
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项目中的:
第 组团第 幢第 单元第 层 号房,属结构。该【幢】【单元】商品房建筑层 数为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格),总金额( 人民 币) 千 佰 元整。
×2、按套(单元、幢)计价,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 拾 佰 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价格)。房屋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五条
面积误差的处理
一、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按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结算购房价款。
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过 3% 种方式 处理:
×1. 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天内将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 本合同条款第四条第一项约定的单价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合同继续履行。
×3. 。
二、按套(单元、幢)计价销售的,合同约定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有误差的,总价款不作调整。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佰拾元整(¥,其它相关税费及代收费于签定合同时一次付清。
。
×2.分期付款
。
采取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首期款,即购整) 日前办理完毕银行按揭手续,按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它相关。 应于银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采用其它方式付清余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付款,按下列【√一】【×二】种方式处理: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时限届满后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0 天内,乙方按每天 10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
同继续履行。
逾期 30 天后,乙方按下列【×1】【√2】【×3】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乙方按应付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应付未付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二、 。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时间交房,按下列【√一】【×二】种方式处理: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的次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30 天内,甲方按每天 100.00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 30 天后,甲方按下列【×1】【√2】【×3】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已付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 。
第十条
交 接 春城晚报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以 都市时报 形式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应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交
满之日起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按每天贰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物业管理费开始计收。 。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价内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的该商品房价内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予以修复或
二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 补偿。甲方自行提高标准超出原约定标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支付完毕全部房价款及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税款、行政规费、公共维修基金、违约金等全部款项;2、双方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
证的委托书、产权登记申请书、购房发票等 。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二、甲方保证该商品房在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按以下约定处理:单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总房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已发生的与交易有关的一切税费 。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甲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县或者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七、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6 页,一式 份,其中登记机关一
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贷款银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充协议的所有条款,乙方对此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
八、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本 人】 (签章): 代理人(签章):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 该 商 品 房 屋 分 户 平 面 图
比例:
附件二:
该商品房价内装饰、设备标准
外墙: 厨房设施: 卫生间设施: 阳台:
电梯: 其他:
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合同补充协议
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栏
本合同符合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登记号:
经 办 人:
号。 登记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