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之研究
我国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 度完善之研究 周 莹 ( 西安 交通 大 学法 学院 陕 西自然资源是一定 物质 、能量 、容量 、空问 、频率 、条件等 或其组合 ,为人类 提供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 ,构成一 围经 济 发展 的基础 和核心 ,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主权 国家关注 和争夺 的战略性武器 。长期 以来 ,我国的 自然资源开发使用制度和实 践难 以反 映出 白然资源的价值 ,尤其是战略性 自然资源 的稀缺 性价值 ,这 既是 我周 自然资源衰竭和生态环境恶化 的一个重要 原 因 ,也是 阻滞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 因。所 以 ,如何 真 正做到 自然 资源 的有偿使 用 ,使我国的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更为完善成为 当务之急 。 自然 资 源 有 偿 使 用 的 概 念 自然资源有偿使 用制度是指 ,为体现矿产 、水 、野生动植 物 、森林 、土地 等 自然资源的价值 ,国家采取强制手段 ,要求 进行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发利用 的行为缴 纳支付一定金钱 或者实物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即,拥有 自然 资 源所有权 者可以向资源使用者索取消耗费用 。使用者为 了少 花 钱 、降低成本 ,必然 会主动节约这种 自然资源 ,这正是可持续 发 展 战 略 所 追 求 的 目标 。 自然 资源有偿使 用制度的核 t k , 内容即为 自然资源税费 ,海 域有偿使用 制度 是指在保证海域 国家所有 的基础上 ,根据海域 所有权 与使用权 分离原则 ,国家与海域使用单位或个人之 间依 法建立一种 租赁关 系 ,海域使用者在海域使用期 内 ,对一定 范 围的海域按 年度逐年缴纳或按规定一次性缴纳使用金 ,国家通 过宏观调控 ,保证 海域使 用权作为特殊商品进入市场流动 的一 种新型海域管理制度 。 二 、我 国现 行 自然 资 源 有 偿 使 用 制 度 的 实 施 效 果 及 存 在 问 一西安7 1 0 0 0 0 ) 的是 ,不 断 有 全 国 政 协 委 员在 大 会 发 言 或 提 案 中也 呼 吁 我 国实 行所 谓 “ 同 际通 行 的权 利 金 制 ” 。 、根据 《 不歹 q 颠 百科全 书 》的解释 ,r o y a l t y一词的起源是: 在 工业 革命 之前的数百年 中,英 国的金 、银矿产资源属于皇室财 产 ,对于这些 “ 皇家”金属矿产 的开采只有在 向皇室支付一定 的被 称之 为 “ r o y a l t y ”款项的条件下 ,才能够得以进行 。通 常 , 采矿者需要从 国王那里取得一份许可 的令状。 也 就是说 , r o y a l t y 的原 始含 义是 :对于开采属于皇室财产的矿产资源的采矿者 , 皇室要求 后者所支付的 回报 。后来 ,在法律上 ,该词的含义扩 展为一方因允许另一方使用其权利或将 权利转让给另一方而要 求该 另一 方所 支付 的回报 , 适用于文学 、 音乐和艺术等版权 ( 著 作权 ) , 发 明和外观设计 的专利权 ,以及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在 内 的其他矿产 资源的探矿权和开发权 。 三 、 我 国 自然 资 源有 偿 使 用 制 度 完 善 ( 1 )国 家优 先 发 展 目标 和 市 场 相 结合 原 则 以矿业特许税费为例,有的国家出于吸引外国投资的目的 而不设征矿业特许税费 ,有 的国家为促进经济 的发展征收较低 的矿业特许税费 ,有 的国家为保护特定 的资源而征收较高 的矿 业 特许税 费 ;有的过去不征收矿业特许税费 ,而现在征收 ;在 具体 的税费类型 、计征方法上 ,不同 的国家也会根据本 国的实 际情 况而进行 不时的调整 。 自然资源对一 国的意义重大 ,既关乎一 国的国家安全 ,又 关乎 一国的国 民福利 ,将其合理 的利用起来服务一 国的优先 目 标 ,是较多数 国家 的做法 。如前文所述 ,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 度也有很多负效用 ( 区域间利益失衡 、投资环境恶化 、 自然资 源破坏浪费 、导致 政治不稳定等 ) ,税费的设 征极易 陷入偏差 , 因此 ,从总体上把握一 国的优先发展 目标 ,以之为准绳 ,就十 分重要。 ( 2 )自然资源所有者获得合理补偿 的原 则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相关税费 的征收 ,应体现 自然资源权利 者的权利 ,即对相关权利者进行合理补偿 。在矿业领域 ,征收 矿业特许税费是 国家矿产资源管理 的一项基本职能 ,它可 以督 促矿业权人在勘查 、开采矿产资源 的同时对矿产资源进行有效 地保护 。澳大利亚的南澳洲 《 矿业法 》( 1 9 7 1 年) ( Mi n i n g A c t ) , 就非常明确地规定 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与矿业特许税费 的关系 。 该法第 3章 “ 矿产所有权与矿业特许税费”第 1 8条规定 ,“ 一 旦缴纳 了矿业特许税费 ,……矿产所有权 即为依法开采该矿产 的人 所 有 。 ” 从 性 质 上 看 ,矿 业 特 许 税 费 是 补 偿 原 则 的体 现 。矿 业 特 许 税费是矿产资源开采人 向矿产资源所有权人 ( 国家 )因开采矿 产资源而支付 的赔偿 。作 为资源 的所有者 ,在失去 资源 的同时 以特许税费的形式得到 了经济上 的补偿 。有 的国家还征 收耗竭 补贴 ,也 同样是资源补偿性原则 的体现 。耗竭补贴是指 每个 纳 税年度 中从净利润 中扣 除一部分 给油 田、矿 山的所有人 或经营 人 ( 矿权人 )用于 寻找新矿体 ,以接替正在耗竭 的矿体 。耗 竭 补贴是 自然资源工业独有的补贴 。 四、 结 语 题 ( 1 )以 市 场 配 置 为 主 导 的 指导 思 想 不合 理 长期 以来 ,我国政治 、经济发展的各项事业都是在宪法 的 基础上进行 ,这 一点毋庸置疑 ,也确实应该如此 。基 于 自然 资 源在 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战略位置 ,也不能完全任 由市场 在资源 配置 中发挥作用 ,更应该突 出国家宏观调控 。2 0 0 3年 . 1 2月 南 国务 院新 闻办公 室发布的政府 白皮书 《中国的矿产 资源政策 》 ( 2 0 0 3 年) 中提到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中应该 坚持 的原 则 是充分发 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基础配置作用 ,建立市 场调节 和政府宏观 调控 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这里存在 的问题 是 , 自由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和程度 ,就是基 于高额利 润追 求 的混乱 、无序 、投机 、垄断市场 的形成 。完全 南市场进 行 自南 配置 以达到 可持续发展 的效果是绝对不可能 的。 可喜 的是 ,《 中国的能 源政策 》( 2 0 1 2年 )政府 白皮 书中有 提 到 ,要以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 ,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着 力建设 资源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 依靠能源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 , 全 面提 升能源效 率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 能源 ,推 动化 石 能源 的清洁高效 开发利用 ,努力构建安全 、稳定 、经济 、清洁 的现代 能源产业体系 ,为 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 加坚实 的能源保 障 ,为世界经济发展做 出更大贡献 。这就 是承认 自然 资源领域 中政府 发挥重要的作用的很好证 明,通过采取 一系列 措施保 障能源安全 、稳定 ,推动能源产业发展 。 ( 2 )“ 国 际通 行 的权 利金 制 度 ”提 法 不正 确 早在 1 9 9 7年就有学者提出 “ 权利金制度是矿产资源开发过 程 中一个普遍接 受的国际贯r 喷] 例” 。此后不断有论著也认 为权 利金制度是 国际通行的矿产资源费制度或 国际惯例 ,并建议 用 单一 的权利 金制度取代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更 具影响 给予 自然资源所有者 以补偿 ,应该 限制在 “ 合理 ”的范围 内,补偿实质是正义原则 ( 即给予每个人 他应得 的部分 )的体 现 ,如果补偿超 出一定 的范 围 ,可能造成 当事人之 间的利益 失 衡 ,从而抑制 自然资源 的开发利用或者招致过度 的开发 利用 自 然资源 。 时代报告 2 0 1 4 . 0 7 1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