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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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告知书》。你单位应按《告知书》要求,认真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一、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
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是你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是你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其他要求
单位应切实开展“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安全二十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应落实“三提示”工作
告知单位(盖章): 被告知单位名称(盖章):
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消防大队一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