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计量监督管理标准
华能汇流河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
Q/HN-1-2600.HD.020-2012
计量监督管理标准
2012-2-15发布 2012-2-15实施
呼伦贝尔能源公司汇流河电厂 发 布
Q/HN-1-2600.HD.020-2012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职责 ............................................................................ 4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 .................................................................. 5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 .................................................................. 5
6.1 组织职责管理 ................................................................. 5
6.2 标准符合性管理 ............................................................... 6
6.3 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 ........................................................... 6
6.4 监督计划管理 ................................................................. 6
6.5 实施过程管理 ................................................................. 7
6.6 评价与考核 ................................................................... 8
6.7 总结 . ........................................................................ 9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 .................................................................. 9 8 报告和记录 ...................................................................... 9 9 附录 ........................................................................... 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计量监督管理流程图 ............................................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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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建立计量技术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依据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的要求, 结合华能汇流河电厂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修编人:周体亮 王朝伟 富美鹿 关鹏
审 核:杨文一
审 定:吴玉峰
批 准:刘兴伟
本标准于2010年10月15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代替Q/HN-1-2600.HD.020-2010 《计量监督管理标准》。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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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汇流河发电厂计量技术监督的组织、职责、管理内容、要求、评价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汇流河发电厂计量技术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986-06-01 《水利电力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JJF —200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GB/T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9022-2003 《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2010-02 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12-02 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测量标准(计量标准)
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 物质或测量系统。
3.2 参考标准
是最高计量标准,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3.3 工作标准
用于日常检定/校准或核查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参考(标准) 物质的测量标准。工作标准通常用参考标准检定/校准。用于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的工作标准称为核查标准。
3.4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3.5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
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或复现值) 的能力。
3.6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
对给定的测量仪器,规范、规程等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注:有时也称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限。
3.7 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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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进行的比较。
4 职责
4.1 主管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4.1.1 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对本企业计量工作进行直接领导。
4.1.2 批准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及模式。
4.1.3 负责解决本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计量人员的调整,计量检定环境的改善等重大计量工作问题。
4.1.4 审定计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等制度。
4.1.5 将计量工作摆在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对计量工作提出计划和要求。
4.1.6 负责审定测量仪表的分类工作、并批准发布。
4.2 计量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4.2.1 组织贯彻国家和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2.2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计量工作发展和计划,积极开发应用计量新技术、新装备,并负责审查引进的计量技术与装备。
4.2.3 负责制定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
4.2.4 负责制定各项计量器具周检的抽检计划。
4.2.5 负责各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4.2.6 负责组织建立企业的计量标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
4.2.7 负责组织企业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计量管理和技术水平。
4.2.8 负责所有测量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使用部门按A 、B 、C 分类原则对测量设备进行分类。并对仪表分类进行审核,对测量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4.2.9 负责企业计量技改方案的制定,基建项目中计量方案的审定。
4.2.10 根据企业生产、机组大修计划,制定计量器具大修方案,监督实施和竣工验收。
4.2.11 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计量工作的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
4.2.12 负责组织实施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工作。
4.3 计量监督专责职责
4.3.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计量法律,法规、制度,积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3.2 负责本部门计量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3.3 督促本部门执行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和抽检计划。
4.3.4 督促本部门和个人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并采用正确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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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掌握本部门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计量器具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3.6 负责制定部门计量器具的周检和抽检计划。
4.3.7 负责制定部门计量装置的检修和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
4.3.8 负责汇总计量统计报表,编写计量工作总结及规划。
4.3.9 负责本厂计量器具送检的联系工作、设备台帐并督促有关班组及时送检。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计量监督管理流程见附录A 。
5.2 控制点
5.2.1 组织职责:建立计量技术监督网,落实各级监督人员职责,确保有关人员持证上岗。
5.2.2 标准符合性:计量监督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
5.2.3 定期检定:计量器具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确保其合格、有效。对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与合格仪器仪表分开存放。
5.2.4 监督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审批、上报年度计量监督计划。
5.2.5 实施过程:对计量装置、量值传递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5.2.6 评价与考核:定期对计量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
5.2.7 总结:定期编写技术监督报表和总结报告,按规定按时上报。
5.3 风险分析
5.3.1 由于未建立计量技术监督网或职责分工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可能导致国家及行业计量技术法规的贯彻不力,公司计量技术监督管理指令不畅通,无法有效的开展计量监督工作。
5.3.2 由于执行的标准不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可能导致国家、行业及上级标准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造成计量技术监督失控。
5.3.3 由于试验用仪器仪表未定期校验,可能导致检测、监督结果的真实、有效性无法得到保证,造成测量结果不准确。
5.3.4 由于计量监督年度计划的制定不周密、脱离实际,可能导致监督工作漏洞,造成某项计量监督工作没有开展而引发计量失控事件的发生。
5.3.5 由于不按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计量监督管理,可能导致某项或某几项监督指标异常,造成计量监督失控,影响整个机组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5.3.6 由于未定期对计量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发现计量监督不当和监督缺项及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5.3.7 由于未按要求编写计量监督报表和总结报告,可能导致无法正确判定现阶段的计量监督工作,在编制下一步工作计划时缺少事实依据,造成无法正常进行计量监督工作。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组织职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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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成立由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计量监督工作。
6.1.2 建立由厂、车间、班组组成的计量监督网,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对计量装置、量值传递等应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6.1.3 安全生产部负责计量监督的归口管理,对计量监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设置计量监督专责(或兼职)工程师,具体负责日常计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本单位计量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等的收集上报、信息的传递、协调各方关系等。
6.1.4 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计量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
6.2 标准符合性管理
6.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呼伦贝尔能源公司有关计量监督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制订计量监督实施细则、规程、规定。
6.2.2 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上级公司有关计量监督的最新标准,修订我厂的计量监督实施细则、规程、规定。
6.2.3 计量专业应具备下列规程、规定:
──《计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监督管理标准》
──《化学监督管理标准》
──《环保监督管理标准》
──《物资管理标准》
──《在线计量仪表检修(工艺)规程及其校验规程》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培训制度》
6.3 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
6.3.1 按计量监督工作要求,配备必需的技术监督、检验和计量设备、仪表,建立相应的试验室。
6.3.2 试验用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校验和量值传递,每年(或每两年)检验一次,确保其合格、有效。
6.3.3 建立仪器仪表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其技术状态,包括检验/校准结论、日期和检验/校准单位(部门)。
6.3.4 标准仪器要配有专人保管,应经常擦拭,保持仪器清洁。
6.3.5 使用标准仪器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使用阐明书和使用方法,熟悉操作规程,否则不得使用。
6.3.6 定期校验计量仪器、仪表,确保计量仪器、仪表的投入率、合格率。
6.3.7 对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与合格仪器仪表分开存放,以免误用。
6.4 监督计划管理
6.4.1 计量监督专责工程师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下年度计量监督工作计划的制订工作,并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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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报送呼伦贝尔能源公司。计量监督年度计划的制订依据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计量监督的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计量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生产目标;
──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年度计量监督动态管理要求;
──计量监督体系健全和完善化;
──人员培训和监督用仪器设备配备和更新;
──计量仪器、仪表目前的运行状态;
──计量监督动态检查、预警、月(季报)提出问题的整改;
──收集的其它有关发电设备计量和计量改造等方面的动态信息。
6.4.2 计量监督工作计划实现动态化,计量专业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完成下月计量监督计划,上报安生部。年度(月度)计量监督工作计划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计量监督体系的完善。主要包括计量监督网的建立,计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制订或修订计划; ──计量监督标准规范的收集、更新和宣贯计划;
──人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取证工作;
──热力设备检修期间计量监督工作计划;
──计量监督定期工作会议计划;
──计量监督动态检查和问题整改计划;
──计量监督预警问题及整改计划。
6.5 实施过程管理
6.5.1 计量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闭环的监督管理方式,依据相关规定、规程、技术标准对以下环节开展计量监督工作:
──厂用电、水、汽、油、燃料计量;
──标准仪器使用管理;
──在线仪器使用管理;
──标准计量室管理。
6.5.2 建立和健全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度、规程,制订规范的检验、试验方法。
a ) 根据机组型式、参数等级、控制型式、水处理系统及计量仪表配置等情况,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计量监督制度、标准及设备制造厂的规定,确定计量监督项目和监督标准 (可参照制造厂的规定执行,但不能低于同类型、同参数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
b ) 通过计量分析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和监控项目与指标,并对关键的监督指标设定期望值。
6.5.3 对计量监督工作要求如下:
──有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试验周期;
──有相应的试验手段和诊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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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全过程的监督数据记录;
──实现数据、报告、资料等的计算机记录;
──有记录信息的反馈机制和报告的审核、审批制度。
6.5.4 按规程、标准、反措开展计量监督工作。当国家标准和制造厂标准存在差异时,按高标准执行;由于设备具体情况而不能执行规程、标准、反措时,应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并制订相应的监督措施,由技术监督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6.5.5 每年1月30日前,对照集团公司内及其它公司电厂发生的设备故障和事故,通过安全性评价或相应的检查、分析手段进行隐患排查,编写隐患排查报告、整改计划、监督处理措施,报送公司生技部。
6.5.6 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报告制度。
a ) 每季首月(每月)5日前,按附录B 的格式编写计量监督季(月)报报送公司生技部; b ) 每年12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计量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公司生技部;
c ) 如发生重大监督指标超标事件后24小时内,应将事件概况、原因分析、采取措施,以速报的形式报送公司生技部。
6.5.7 接到动态检查报告后,计量专责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在两周内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和审核,并将整改计划报送公司生技部;针对动态检查提出的问题,逐条按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计量监督季报中进行总结上报。
6.5.8 计量监督工作实行预警和整改制度。在接到预警通知单后,立即提出整改计划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回执。
6.5.9 每季召开一次计量监督工作会议,检查、布置、总结计量监督工作,对计量监督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6.5.10 根据科技进步、企业发展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按年度对计量监督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标准、手段进行补充、完善、细化,提高计量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做到有效、及时监督。
6.5.11 计量监督执行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水利电力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 GB/T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 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 DL/T 677—2009 《发电厂在线计量仪表检验规程》;
── Q/HB-J-08.L08-2009 《火力发电厂计量监督技术标准》
6.6 评价与考核
6.6.1 计量监督工作实行动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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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计量监督在动态检查实施前一周按动态检查表进行自查,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设备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和分析,并编写动态检查报告报送安全生产部;
b ) 收到动态检查报告后,计量专责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在两周内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和审核,并将整改计划报送安全生产部;
c ) 针对动态检查提出的问题,逐条按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计量监督季报中进行总结上报。
6.6.2 对发现问题不进行整改的,给予相应的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技术监督制度、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监督项目缺失、降低监督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通报并限期整改。 6.6.3 企业技术监督负责人通过技术监督分析评价报告,检查计量监督动态检查的情况,纳入厂年终工作考核。
6.6.4 安生部负责对计量监督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标准执行《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6.7 总结
6.7.1 计量监督报告、报表由从事监督化验的专业人员编写、填报,计量监督专责工程师审核,生产副厂长批准。
6.7.2 报表和报告按月、季度、年为统计期于每月5日前报送公司生技部。 6.7.3 年度计量监督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公司生技部。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0-2600.HD.006-2012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Q/HN-1-2600.HD.019-2012 《热工监督管理标准》 Q/HN-1-2600.HD.015-2012 《电测监督管理标准》 Q/HN-1-2600.HD.016-2012 《化学监督管理标准》 Q/HN-1-2600.HD.017-2012 《节能监督管理标准》 Q/HN-1-2600.HD.006-2012 《设备检修管理标准》 Q/HN-1-2600.HD.018-2012 《环保监督管理标准》 Q/HN-2-2600.HD.014-2012 《物资管理标准》 8 报告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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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计量监督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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