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立法,看起来很美
2013年08月09日09:12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
(《中国科学报》8月8日报道)
继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之后,全民阅读也将立法的消息引起广泛热议,有人认为立法能够规范和保障各类阅读,也有人质疑为何阅读这件人们从小就会的事需要靠立法来推动。
我们先来看一看 “读书立法”的大背景: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沦为世界人均读书最少的国家之一,人均读书量仅为4.3本,远低于韩国的11本、日本的40本、以色列的64本。截至2011年底,我国平均每44万人才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平均每3201平方公里才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不仅很多县镇仍没有公共图书馆,连不少中等城市的公共图书馆都远没有达到现代化、舒适化和无障碍阅读的程度。调查过程中,许多职场人士表示的确如此,很多时候只有出差路上才能抽出时间读书。随着网络发展,用手机上网浏览新闻、打开电脑看新闻,已成为很多人生活当中的阅读方式。人们很少能挤出大段的、集中的时间来阅读,多是在睡前、等车、工作的间隙来快速阅读,由于时间短、速度快,这样的阅读往往呈现快餐化、消遣化。除此之外,教辅大行其道,学生不读经典的现状也令人担忧。2013年两会期间,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建议政府通过立法促进阅读风尚的形成。
很显然,目前我国国民的读书环境和氛围不容乐观,“读书立法”确实有助于政府通过硬件方面来改善和促进公众的阅读环境,然而单纯靠法律条文,真的就能够解决国民“不读书”的现状吗?
其实,笔者始终觉得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我们很多人养成读科普读物的习惯,很可能是从小时候父母给买的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开始的;我们读各种名著的习惯,很可能是小学语文课上,老师每天给我们读一段她所节选的优美段落开始的;我们阅读小说的习惯,很可能是从租书店的一本武侠小说开始的……
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是一种从小养成的习惯,是一个可以陪伴你一生的爱好。我们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私人的习惯、爱好,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培养和规范。与其大费周章地制定法律来促进全民阅读,倒不如多推广几套如《十万个为什么》一样脍炙人口的科普读物;拓宽包括网络、图书馆、书店之类的阅读渠道;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级的学校,通过老师们的言传身教让孩子们喜欢上读书,以排练名著改编的舞台剧、朗诵比赛、读书会等等方式来提高孩子们的阅读兴趣,给孩子们留出阅读各种书籍的时间,而不是让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让教辅材料代替名著经典—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很多人上学的时候可能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个情景,他们很爱看书,然而往往看这些书的下场就是老师或家长的一句话:“都快考试了,看什么闲书?!等你考上大学有的是时间看闲书!”于是,很多人一生中最爱阅读的一段时光就这样被蹉跎过去,而等到长大成人进入社会,往往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享受阅读了。
所以,与其“阅读立法”,倒不如想办法改变应试教育对于阅读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