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营销工作标准
营销工作标准
营销科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销科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供销科的工作活动。
2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Q/SYT16585 T01.01-2008(A.0) 质量手册
Q/SYT16585 T01.02-2008(A.0) 程序文件
Q/SYT16585 G—2008 管理标准
3 职责范围
受总经理和供销科长的领导,负责生产用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销售等工作。
根据企业制订的物资、材料的管理标准,合同评审的规定,对采购、库房管理的规定,对入库的物资、产品进行管理。
根据产品的库存量、生产能力、生产周期,合理确定销售方案,并根据顾客的需求情况,将顾客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总经理及生产科,以便于确定生产进度。
按照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及销售合同、顾客的资金保证能力进行合同评审。
对采购的物资与质量技术科共同进行质量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在采购、销售工作中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奖励机制,监督、检查采购、销售工作状态。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
按期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按期编制材料消耗报表,以便于进行材料的采购工作。
采购原材料和外协件、外购件时,认真做好原、辅助材料的质量分析,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价格、规格型号的确认、采购合同评审工作。
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确认,合格后入库保管。
产品销售前,对顾客的购买力、资金情况进行确认。
销售前,与顾客签定销售合同并进行合同评审,待双方对合同条款内容达到意见统一,无疑义后,进行销售活动。
主动向顾客介绍产品性能、使用方法、质量状况及相关的技术知识,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知识。
在采购、销售活动中,不许以不正当手段采购假冒伪劣的原材料和倾销质量有问题的不合格品。积极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
5 责任与权限
责任:
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工作。 对采购的原材料的质量和销售工作质量、销售进度及售后服务工作质量负责。
对库房、原材料保管、产品的保管质量负责。
对物资的发放、保管出现差错负责。并对生产用料不能及时提供或缺货而影响生产情况负责。
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采购、销售合同进行评审。
负责做好顾客对产品质量、产品性能、产品价格及顾客对新产品的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工作。
权限:
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工作的决策有建议权,尤其是对合同或有关事宜未取得统一意向时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
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进厂,拒绝不正当的竞争、以权谋私、违法销售的现象。
有权拒绝顾客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有权拒绝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对违反物资纪律和财经政策的行为有权向总经理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6 检查与考核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制订的相关标准,对采购、销售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由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对原材料的采购和库房的管理材料的保管状况进行检查。
由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对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由体系审核小组对供销科的工作质量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审核。 依据《通用工作标准》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