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比价管理办法
XXXXX 公司物资采购比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加强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比质比价的原则, 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在物资采购的前期,依据本办法成立该项物资采购的比价小组,比价小组成员包含采购部门代表、财务部代表、使用(或受用)部门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员。各部门代表人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以及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对此项物资采购的比价工作进行管理。
1.3 参与比价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由各部门及公司给予授权。
2 比价的范围
需要进行采购比价的物资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劳保物品、办公用品、备件、模具等与生产材料相关的物资;工程、基建、设备、设备大修/二保项目、安全相关的物资、费用;食堂物资的采购;外购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销售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及相关的服务。
3 物资采购比价的管理
3.1 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审核。采购部门购买铜箔、铝箔时参照近一两日上海有色金属网的相关金属价格,对于上述随市场行情价格波动较大的物资,每次采购价格要低于当期权威网站发布的平均市场价格,并将其价格标注在付款单中,由财务部审核后付款。
3.2 对批量较大的生产性辅助材料以及日常消耗的低值物资,必须履行比价程序。公司认为批量较小的或零星采购的不属于此范畴。
3.3 不适用招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的部门进行货比三家采购,比价议价。
3.4 财务部在采购比价过程中发挥监督、审核的作用。
备注:废旧物资处置比价遵循《废旧物资处置办法》
3.5为配合后续比价工作的开展,比价小组的各成员有提供供应商渠道及信息资源的义务。
4 比价适用条件及审批权
备注:超出此金额范围物资采购、项目比价等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 5 管理、考核规定
4.1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比价程序,严格执行比价制度,加强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财务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4.2财务部对违反本办法的事项有考核权。
4.2.1物资采购业务已发生但未按比价流程执行的,对责任部门考核200元/次项;
4.2.2 物资采购业务中违规操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除经
济处罚外,经公司会议决定对该责任人员进行调岗或停职的处罚,以及对部门经理管理不当进行追责。
4.2.3对于情节恶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必要时提起诉讼对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6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7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比价议价记录表 附件2:设备采购拟选厂家记录 附件3:参与比价人员名单及授权书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