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责任的几点建议
屈原管理区关于加强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
育工作责任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切实学出效果,用出效益,更好地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责任的提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督促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要着力提高远教站点实际使用率,增强远程教育综合效果,全面提高远程教育科学化水平,促使远程教育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认真贯彻好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责任的意见》(湘组发〔2010〕09号)文件精神,对于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必须逐项对照,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内容落实到位。
二、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乡镇远程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远教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很重要。针对乡镇远教专干队伍调整频繁、电脑操作技术不熟、业务不精等特点,特别是操作培训纳入劳动培训补贴范围后,市委组织部可以每年举办1-2次远教
专干轮训,使继任者和业务不熟悉者尽快熟悉工作。同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利用每月的乡镇组织委员会,点评乡镇远程教育工作情况,解答和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每年举办1-2次村级远教操作员培训班,提高了远教专干和站点操作员的相关业务技能。
三、严格奖惩制度,推进远教工作有序开展
乡镇党委书记对本乡镇远教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联村干部是具体负责人。对于远教设备出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对设备长期闲置、挪用、借用或失盗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须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乡镇必须配备在职在编的干部具体抓远程教育工作,具体负责乡镇远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大学生村官必须兼任村级远教站点操作员。日常的学用工作必须正常开展,凡是学用工作年度考核不达标的,一律取消乡镇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对于在远教工作中,能够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的远教工作人员,组织上要给予奖励和表扬。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工作调动、提拔使用上要给予绝对的政治优待。对于站点管理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组织上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三年任期考核都是优秀的,应优先考虑纳入乡镇党委后备干部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