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
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
为保证城市绿化管理的各项规定能贯彻执行,使绿化管理达到管理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和《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绿化处)对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处、所两级管理,绿化处对管理所的绿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绿化处和管理所对承包公司的管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抽样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和检查验收的结果将作为对管理所管理质量评价及其他奖惩的依据,也作为对承包公司管养质量评价、承包经费发放以及其它奖惩的依据,并根据合同期内检查验收的结果评选出优秀承包公司及被淘汰的承包公司。
二、机构与职责
(一)绿化处绿化管养季度检查验收工作由总工室负责,成立季度检查验收小组,由总工室、绿化管理科、绿化技术科、管理所领导各一名组成。各承包公司派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参加检查验收。绿化管理科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包括检查记录、结果计算、经费和奖金发放手续的办理、档案整理保存等。
(二)绿化管养日常检查验收工作由管理所负责,各管理所成立日常
检查小组进行日常检查,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检查记录、结果整理保存、上报等。各所扣罚款项,由绿化处统筹用于各所绿地养护。
三、检查时间
季度检查验收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中下旬,如遇特殊情况,以绿化处的通知为准。日常检查验收安排每天进行。新接管绿地三个月内由管养单位整改提高,不进行季度检查验收;调整级别未满三个月的绿地采用就低不就高的检查标准。
四、检查验收程序
(一)季度检查 通知→预备会抽签(先抽出管理所检查顺序,后抽出当天检查管理所的检查样地)→现场检查验收(包括抽样点检查和效果检查)→集中评分→计算结果→公布结果
(二)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整改通知→复查)→扣罚通知→公布结果→上报结果
(三)专项检查 通知→预备会定方案→现场检查→整改(扣罚)通知→评出结果→公布结果
五、季度检查验收抽样办法
(一)绿地抽样 公共绿地以约5000平方米作一个单位,悬挂绿化以行车方向和路口为依据,划出n个抽样点(样地),每次季度检查按特级管养绿地面积的100%、一级管养绿地面积的≥5%和二、三级管养绿地面积的≥5%,悬挂绿化面积的≥10%的比例,在n个样点中抽取数个样地检查,面积计算以备查样点的面积总和为准(如按规定暂不检查的样地必须在开始季度检查前申报且获得批准)。
(二)行道树抽样 以1—2公里长(按一板两带折算)为一个单位(以自然路口分界),划出若干个抽样点,每次季度检查按行道树总株数的≥5%比例抽出检查样地。行道树树荫下绿化带或树穴绿化合并在行道树中检查。行道树树下分车带或树穴绿化的存在问题按实际扣款纳入计分,扣款金额不除以抽样比计算。
六、日常检查验收办法
日常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季度总评,日常检查由各管理所根据养护工作需要,对各管养公司的物料投入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每天对管养范围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属作业规范、保洁工作或其它严重问题的,予以当场扣罚,其余问题可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已发出的整改通知安排复查,整改期限已到仍未达到要求的,发出扣罚通知。对巡查发现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所核实无误后,加倍扣罚。各管理所每月底公布日常检查结果并向绿化管理科上报。
七、扣罚结果的确认与异议处理办法
(一)、季度检查 对季度现场检查发出的扣罚通知,由参加检查的承包公司代表当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议,由检查验收小组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承包公司仍拒绝签字的,可由检查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确认。
(二)、日常检查 对日常检查发出的扣罚通知,由承包公司代表到现场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可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管理所检查人员签名确认,并留存现场照片。
八、检查评分办法
承包公司得分采用标准分制,综合标准分作为承包公司管养质量评价的依据。季度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后根据抽检样点的立地条件、采取的管养措施以及达到的景观效果对承包公司的管养措施进行打分,占20%的权重,季度现场检查得分占70%的权重,日常检查得分占10%的权重(其中肥料投入占日常检查得分的10%)。具体计算如下:
(一)原始分的计算
原始得分由检查结果直接计算产生。
1、季度检查管养措施原始分(满分100分):根据检查小组成员每个检查样点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出样点平均分。
季度检查管养措施原始分= ∑每个检查样点平均分
已被检查样点总数
2、季度现场检查原始分(满分100分)=(特级绿化季度现场检查得分)×特级管养经费/总管养经费+(一级绿化季度现场检查得分)×一级管养经费/总管养经费+(二、三级绿化季度现场检查得分)×二、三级管养经费/总管养经费+(悬挂绿化现场检查得分)×悬挂绿化管养经费/总管养经费+(行道树季度现场检查得分)×行道树管养经费/总管养经费 分级绿化季度现场检查得分=100-100×
行道树季度现场检查得分=100-100×
季度日常检查总扣款 3、日常检查得分=90-90×+肥料投入评分 季度总经费
行道树扣款/抽样比 行道树季度总经费 扣款/抽样比 同级季度总经费
4、承包公司综合原始分=管养措施标准分×20%+季度现场检查标准分×70%+日常检查标准分×10%
(二)标准分的计算
标准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别为500和300,差量为200。每个检查项目的标准分根据各自原始分按同一标准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
标准分=标准分最高分-
简化为:
标准分=标准分最高分-标准分和原始分的换算表:
原始分最高分-原始分 原始分最高分-原始分最低分 标准分的差量 (原始分最高分-原始分)×200 原始分最高分-原始分最低分
备注: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序
九、淘汰办法
管养合同期满时,根据各承包公司的平均综合标准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实际绿化管养企业数的三分之一比率,在合同期满将评分低的绿化养护企业淘汰出局。
平均综合标准分
十、扣罚办法
凡违反规定和管理要求不能达到管理标准的,在检查(含专项检查)中,按下列办法扣罚,悬挂绿化执行二级扣罚标准,计算经费的行列树
合同期内每季度的综合标准分之和 合同期内参加季度检查的次数
执行行道树扣罚标准。在季度检查中扣款金额按扣款标准数额除以抽样比计算。
(一)作业规范
1、上班不按要求戴反光袖或着统一工作服每人次扣10元;
2、不按安全作业要求的,每人次扣10元;不听劝止立即停工整改,并每人次扣100元;
(二)保洁
1、保洁时间内(其中特级、一级、二级绿地为每天的4:00-24:00,三级绿地为每天的6:00-21:00,相邻林地为每天的8:00-18:00)绿地上(包含园路和铺装地面)有垃圾杂物或影响景观的落叶未清理的,每件或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2元,二级管理绿化扣1.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0.65元,相邻林地有生活垃圾的每件扣0.30元。粪便及动物尸体严重影响环境、景观未清理,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9元,二级管理绿化扣6.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3元。行道树上的垃圾杂物和明显干枝每件扣2元;
2、园路或硬地部分没按时清洗,有明显污渍的每平方米或每处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2元,二级管理绿化扣1.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0.65元;
3、垃圾及生产工具没按规定摆放每处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2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1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6.5元;
4、垃圾没按要求当天清运走,每堆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4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26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3元,相邻林地扣5元,行道
树修剪的枝条和清理的死树没按要求当天清走的,每堆扣40元;
5、货车清运垃圾时沿途洒漏垃圾或垃圾尘土随风飘散的,洒水车淋水时将泥土冲出路面,影响市容卫生的,每车次各扣200元;
6、焚烧垃圾每次每处扣200元;
7、绿地上发现老鼠洞和死老鼠的,每个扣20元,鼠迹每处扣5元;蚊蝇滋生地,每处扣5元。
8、绿地上有涂写、张贴和悬挂未经批准的广告,晾衣服杂物等情况每处扣5元;
9、雕塑和园林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未按要求保洁的,每件扣10元,水池和景墙每平方米扣2元;
(三)修剪及树型管理
1、没按时按要求修剪草坪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0.2元,二级管理绿化扣0.1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0.065元;
2、修剪不及时或整形不符合要求,单植灌木、垂直绿化、绿篱及花坛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4元,二级管理绿化扣2.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25元;
3、行道树干枝、绿地上的乔木干枝(高度在4米以下)未及时清理,行道树每件扣2元,绿地上的乔木干枝特级和一级扣2元,二级扣1.3元,三级扣0.65元。乔木没按要求修剪,严重影响景观和存在安全隐患,行道树每株扣20元,绿地乔木每株扣10元;行道树树钉(枝桠修剪应尽量靠近主干同时剪口最小)和下缘线以下的萌蘖芽没清除,每株扣5元;修剪不当严重影响景观者,每株扣100元;
4、行道树歪斜必须扶正,紫荆、榕树类胸径大于或等于20厘米和胸径大于或等于15厘米其它行道树可不扶正,但影响行人行走和车辆行驶的以及新种3年内的行道树必须扶正,如未按要求扶正的,每株扣20元;绿地上乔木歪斜,影响景观的需进行扶正,其中棕榈科植物和新种植一年内的其他乔木须扶正,未按要求进行扶正的,每株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2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1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0元。
(四)施肥
1、乔、灌木及藤本植物生长不良的,乔木和单植灌木每株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13.8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10元,三级管理绿化扣5.38元,行道树扣13.85元,灌木花坛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0.7元,二级管理绿化扣0.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0.25元,垂直绿化每平方米扣2元;种植满两年或以上的垂直绿化,覆盖高度不足3米的(因光线不足不能正常生长者除外),按裸露处理,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5元;垂直绿化墙体绿化裸露面积大于或等于0.25平方米(周边已完全覆盖),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9元,二级管理绿化扣6.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3元;
2、施肥不符合要求,乔木和单株灌木每株扣5元,灌木和草本花坛每平方米扣5元,垂直绿化每米扣10元;
(五)补植
1、乔、灌木和草地死亡或缺株的,按管理所要求在10天内补植同种同规格(超规格的除外)的苗木,不按要求补种或补植规格达不到要
求和补草覆盖率小于80%的,则按定额扣苗木费、种植费和三个月的养护费;
2、补植操作不符合要求的,乔木和单株灌木每株扣10元,灌木和草本花坛每平方米扣5元,地被每平方米扣2元;
3、死树和树桩没及时挖掉,每株扣40元;
(六)病虫害防治
1、未按要求防治病虫害并发现病虫害受害程度达20%,或发现检疫性病虫害,乔木每株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3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20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0元;单植灌木每株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1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8元,三级管理绿化扣5元;绿篱、花坛灌木花卉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地被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5元;垂直绿化每平方米扣3元,行道树每株扣20元;病虫害虽已治理,但造成植物损害程度达70%的,执行上述扣罚;
2、乔木的树洞应及时填灰保护,直径在4厘米以上的伤口要涂防腐层和保护层处理,保护层的颜色必须与树干颜色相一致,不影响景观。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株扣20元;
(七)基础管养
1、2平方米以下的草地凹凸不平(包括树坑、车轮印、管沟等),高差大于或等于5厘米,或长期积水的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6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7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1.875元;
2、发现绿地(背景林树荫下的绿地除外)没按要求拔除杂草,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0.4元;二级管理绿化扣0.26元,三级管理绿化扣0.13元。绿地杂草率的具体要求如下:
(1)、特级和一级管养草地:
A、以台湾草、马尼拉草、夏威夷草或日本结缕草为草种的纯草坪,要求纯草率大于或等于97%;
B、建设草种为假俭草或大叶油草的草坪,要求目的草种纯草率大于或等于85%,禾草类杂草率(禾本科和莎草科)小于或等于9%,绷大碗和铺地锦杂草率小于或等于3%,酢浆草等其它杂草率小于或等于3%;
C、以禾草类、绷大碗和铺地锦为目的草种的混合草坪,要求目的草种纯草率大于或等于97%,其中绷大碗、铺地锦所占比率小于或等于5%(混合草坪不允许补植台湾草和马尼拉草)。
(2)、二级管养草地:
A、以台湾草、马尼拉草、夏威夷草或日本结缕草为草种的纯草坪,要求纯草率大于或等于90%;
B、以禾草类和铺地锦为目的草种的混合草坪,要求目的草种纯草率大于或等于90%,其中铺地锦(三点金)所占比率小于或等于20%。混合草坪不允许补植台湾草和马尼拉草;
C、以蟛蜞菊为地被的草地,要求纯草率大于或等于95%,坪面修剪平整,高度小于或等于30厘米。
3、要求除草松土的花坛、绿篱和垂直绿化,没除草、没松土或松土不合格(垂直绿化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50厘米,花坛和绿篱边缘
距投影线外侧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20厘米,单植灌木树冠离地大于或等于50厘米的松土沟宽度应小于或等于20厘米,树冠离地小于50厘米的松土沟宽度应在树冠投影线内侧20厘米以内,对松土规格超出部分进行扣罚),每平方米花坛、绿篱和垂直绿化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4 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蟛蜞菊内的单株灌木及新种植2年以内的乔木应进行松土,没松土或松土不合格(松土沟宽度应小于或等于30厘米),每株乔木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8元,单株灌木扣4元,二级管理绿化每株乔木扣5元,单株灌木扣2.5元,三级每株乔木管理绿化扣2元,单株灌木扣1元,行道树每株扣5元;
4、乔、灌木、垂直绿化因管理不善明显缺水的,乔木和单株灌木每株、绿篱和花坛灌木花卉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行道树每株扣5元,悬挂绿化每株扣3元;草坪枯黄、生长不良,有供水条件的草地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0.3元,二级管理绿化扣0.2元,三级管理绿化扣0.1元;没供水设施的草地则按有供水设施绿地的50%扣除;
5、绿地受人为破坏未及时整治的每平方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9元,二级管理绿化扣6.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3元;
(八)设施维护
1、水电等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浪费、损坏未及时修复或影响景观的,一处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0元;
2、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损坏不及时恢复,每株扣10元;
3、绿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围墙(栏)没按要求定期粉刷翻新的,按建(构)筑物和围墙(栏)的展开面积计算,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每平方米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
4、为防止人流贱踏而在绿地上设臵的围护设施必须整齐、安全、文明,不得使用有刺铁线。违反上述规定设臵围护设施的,每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
(九)其它工作
1、上班时对人为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及时制止,作业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的,每次扣20元;对行道树和绿地内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的,要求当天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在5天内修复或补植,如不按时完成,按修复费用加倍罚款,当天未对现场进行处理的,绿地每处或行道树每株扣20元;
2、园林设施、园林小品以及各项绿化配套设施损坏后未及时修复,按以下标准扣罚,并限期修复:园路、铺装、台阶破损每平方米扣50元,座凳轻微破损每张扣10元,严重破损至不能正常使用每张扣50元,喷泉、灯光损坏每处扣5元,花基饰面破损每处扣2元,已整体破损的每处扣50元,其它园林小品破损的每处扣10元。因雕塑被损坏而影响景观,未及时书面报告的,每处扣20元;
3、特级管理的街心花园灯光、喷泉没按时开放的,每次各扣20元;
4、对非法占用绿地红线的行为不制止,对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绿地有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没及时上报,绿地每平方米扣10元,乔木每株扣100元;
5、不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每次扣20元,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每次扣罚200元;
6、有紧急情况不积极组织抢险,造成交通阻塞或使损失加大,每次扣500元以上;
7、对绿地内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每处扣罚100元;
8、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的,每次扣罚100元;
9、接到社会投诉核实无误后,扣罚100元。
本办法由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