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明确各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职责任务,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
况制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建立校长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安全教育、消防制度措施、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保措施,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上级通报。
二、学校应设置安全保卫机构,认真落实学校的各种防护措施。按要求为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配齐橡胶棒、钢又、辣椒水、强光手电等防护器材,安装110报警装置,技防监控设施全覆盖等。
三、学校应积极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师生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支持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搞好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四、校园保卫人员要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安全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上下学重点时间段安排至少三名保卫人员对学生落实特别看护。
五、学校针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管理好配备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安全和防灾害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灾害能力。
六、加强对学校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并即时同派出所沟通,针对发生的涉校以及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案件要在积极控制事态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报案。
七、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在学生入校上课后要将大门锁好,做好出入请示、批准登记。
八、完善校车户籍化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接送学生车辆,校车安排专人跟车,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严禁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留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负责人)姓名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