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XX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制度是对社区重大事务和工作定期公示的制度。
二、居务公开要实行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分别是:
(一)事务公开
1.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及岗位职责;
2.社区居委会的办事时间、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3.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评议情况;
4.社区各项评先表彰情况和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二)财务公开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奖金、福利情况;
2.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使用情况;
3.有关经费、集资款项的收缴使用情况;
4.社区接受政府和社会捐款款项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三)政务公开
1.社区相关的有关法规、政府及其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2.街道和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建设工作;
3.协助政府部门办理与居民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等。
三、社区应至少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必须对上季度的“事务、财务、政务”情况进行公示。
四、重要事项和较大数额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需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为确保居务公开的及时准确特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XX 幸福社区居委会2008年5月
幸福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根据县公安部门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一系列通知文件以及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把加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列为社区的工作重点。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特定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如下: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登记工作。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警务站要搞好租赁房屋登记工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暂住人口的有关信息,提高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