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术语
3.1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2重点部位:
(1)公司库房、车间
(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系统等。 4职责
4.1生产部是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
4.2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部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生产部负责所管辖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
4.4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人必须是公司生产部长,对承包点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5控制程序
5.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承包制的成立,对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及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具有强有力的约束力。负责人人必须全面履行承包制规定的义务。
5.2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责任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根据本制度对负责人追究责任。
5.3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的安全等。
5.3.1生产部定期对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3.2各负责人应针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4应将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报行政部备案,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并将安全责任人告知。
5.5负责人对承包点的责任:
5.5.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5.5.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的执行和落实;
5.5.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5.5.4督促隐患整改;
5.5.5督促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5.5.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5.6责任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其活动的形式有:
5.6.1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6.2参加班组安全检查;
5.6.3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5.6.4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指示;
5.6.5参加基层班组安全会议;
5.6.6参加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5.7生产部部将每年对负责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5.8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确定
5.8.1岗位、装置、部位符合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义的;
5.8.2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明细表
包括的重点部位储罐区、库房、车间
本制度由今日起执行
大庆高新区华龙祥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