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相关规定,现就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坚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坚持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二、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党工委情况通报的内容应包括
1.固定通报的内容:
①党工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②党工委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③党工委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④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2. 即时通报的内容:
①党工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②党工委班子的分工、联系点情况;
③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⑤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⑥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党支部情况通报的内容应包括:
1. 党内基本工作制度;
2. 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
3. 发展党员情况;
4. 落实党员管理定期培训、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双评”和党内救助制度的情况;
5.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受表彰及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
6. 党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及缴纳党费情况;
7. 党员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情况;
8.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9. 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三、通报时限、方式及程序要求
(一)通报时限
固定通报原则一年一次,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通报的方式
1. 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
2. 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 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 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5. 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