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发展规划
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二五”发展规划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 录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 1
(一)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 ......................................................................................... 1
(二)用能需求 ............................................................................................................. 5
(三)山东可再生能源发展应用现状 ......................................................................... 6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 15
(五)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 16
二、“十二五”山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18
(一)指导思想 ........................................................................................................... 18
(二)基本原则 ........................................................................................................... 18
三、规划目标 ...................................................................................................................... 19
(一)总体目标 ........................................................................................................... 19
(二)具体目标 ........................................................................................................... 20
四、总体布局和重点领域 .................................................................................................. 21
(一)规划布局 ........................................................................................................... 21
(二)重点领域 ........................................................................................................... 22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与产业体系 ....................................................... 23
五、投资效益分析 .............................................................................................................. 26
(一)投资估算 ........................................................................................................... 26
(二)效益分析 ........................................................................................................... 26
六、保障措施 ...................................................................................................................... 27
(一)完善法规标准 ................................................................................................... 27
(二)财税激励政策 ................................................................................................... 27
(三)技术支撑体系 ................................................................................................... 28
(四)监督管理 ........................................................................................................... 28
(五)宣传培训 ........................................................................................................... 29
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二五”发展规划
能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保障,是现代社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替代常规能源,是解决建筑用能最经济合理的选择,对满足日益增长的建筑用能需求,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促进建筑节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改善能源结构,节约能源,保护资源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
1.太阳能资源状况。
山东省太阳能资源丰富,理论总储量在全国排第17位,属
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地区(三类地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积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各地年日照时数在2099~2813小时之间,基本呈从东北向西南减少的分布趋势,其中半岛大部、鲁西北大部、鲁中部分地区在2500小时以上,鲁西南、鲁东南大部、鲁西北局部在2400小时以下,其他地区在2400~2500小时之间。全省多年平均年日照时数为2479小时,年每平方米太阳辐射总量相当于170千克标准煤,太阳能年总辐射值相当于731亿吨标准煤,其中,便于开发利用的约7310万吨标准煤。
2.地热能资源状况。
山东省靠近太平洋西岸的高热流值区域,地热资源以中低温地热资源为主,且具有热储分布广、类型多、埋藏深度适中、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等特点。全省17市均有地热资源赋存,地热能资源总量为3623.352×10J,折合标准煤1236.638亿吨;可利用地热资源总量为393.795×10J,折合标准煤134.401亿吨;地热水资源总储存量为76511.75×10m,允许开采总量为3666.69×10m(按100年开采设计,允许开采量为1004.69万m/d)。据统计,全省天然露头有18处,人工揭露地热(钻孔)多达150余处,地热点在不同的地质和地理单元内,分布不均且各有特点(如图1所示):(1)鲁东山地丘陵区是地热天然露头(温泉)分布较密集区域,天然出露温泉多达14处;(2)鲁中山地丘陵区则既有温泉,又有人工揭露的地热(井)点,其中温泉4处,人工揭露点目前有20余处;(3)鲁西北平原区是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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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资源分布最广、地热资源开发前景最好的地区,已有人工揭露地热点(钻孔)50余处,但无地热天然露头。
图1 山东省地热资源分布简图
除深层地热资源外,山东浅层地热能资源也十分丰富。浅层地温能蕴藏在地壳浅部变温层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一般小于200米)的岩土体和地下水中,是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具备开发利用价值的低温资源。近几年,有14个设区市组织对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了勘探评估。根据14个市的勘探评估结果测算,山东省浅层地能静态资源量年折合标准煤2.11亿吨。
3.生物质能资源状况。
山东有非常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据统计,全省可用作能源
用途的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每年约3400万吨,折标准煤1400万吨;农村人畜排泄物每年总量达2.9亿吨,年沼气产量12亿立方米,折标准煤近百万吨。薪柴和林业及木材加工废弃物的可利用资源量840万吨,相当于480万吨标准煤;全省城市垃圾1300万吨,可燃物折标准煤185万吨。预计今后10~20年内山东省生物质能资源年开发量保持在22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图2 我国单位国土面积的秸秆资源量分布图(2005)
4.其它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
我省海岸线较长,沿海城市具有较为丰富的海洋能和风能资源。我省风能资源丰富,风能资源总含量为6700万千瓦。在此基础上估算全省可开发的风电场有38
座。其中,烟台可开发13座,威海、潍坊、滨州、东营、青岛、日照也均能建设风电站。
若按开发利用2000万千瓦计算,相当于每年替代1200万吨标准煤。
(二)用能需求
1.建筑用能需求分析。
2010年,山东省城镇化率达50%,全省城镇既有民用建筑总面积约12.8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为8.33亿平方米,公共建筑为4.47亿平方米;1980年后建造的民用建筑总面积为7.0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为5.2亿平方米,公共建筑为1.8亿平方米;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为3.0亿平方米,城镇集中供热采暖面积为4.7亿平方米。按照我省《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2015年我省城镇化率将达到55%,城镇人口净增约470万,预计新建节能建筑3.5亿平方米,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将达到16.3亿平方米左右,比“十一五”增加27.3%。
根据《山东统计年鉴(2010)》,山东省2005年的终端能源消费量为17729.40万吨,2009年快速增长到23441万吨标准煤,每年平均递增1428万吨标准煤。据测算,2010年全省建筑能耗总需求量为6813万吨标准煤,按2010年山东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24869万吨标准煤计算,建筑能耗将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27.4%。按照目前的能耗状况测算,到2015年,我省建筑能耗总需求量将达到8700万吨标准煤左右,占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32009万吨)约27.2%。
2.农村用能需求分析。
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200万吨标煤,与2009年相比,增加约5%。其中,高品质能源如燃气、电力、太阳能、沼气等增长速度较快,可再生能源中沼气和太阳能增幅最大,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了85%和35%。而农村传统能源煤炭、秸秆和薪柴的消费已呈负增长,分别减少了9.60%、
9.37%和7.67%。农村居民生活用能正朝着商品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
(三)山东可再生能源发展应用现状
1.法规政策方面。
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
[2009]140号)、《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19号)、《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9号)、《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08~2012)》、《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筑节能“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鲁政办发„2009‟119号文件明确要求,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以及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等公共建筑中的热水消耗大户,必须同步安装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鲁政发[2009]140号文件确定设立新能源发展应用专项扶持资金,每年拿出4亿元支持发展应用,其中,对列入省级新能源示范工程的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地源热泵系统供热制冷项目、太阳能光伏与LED结合照明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2010年共支持了50个项目,补助资金达1.18亿元。《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省内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教育学校、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工程,给予专项财政补贴,基础教育学校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的50%给予补贴,其他学校、宾馆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的30%给予补贴。省教育厅、财政厅2008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城市进行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即热水、热饭、取暖、改厕,简称“211工程”)试点,综合利用地热、太阳能、沼气等新型能源,解决师生喝热水、吃热饭、冬季取暖和改厕治污问题。为保障试点顺利开展,“211工程”建设资金由各级财政共担。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山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开展。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进步与标准编制方面。
近年来,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的展开,山
东省的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技术创新速度不断加快,一批科技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在各个可再生能源领域都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成果,太阳能高硼硅玻璃制造、太阳能真空分体技术、太阳能高温发电、真空管镀膜、太阳能数字化控制、自清洁镀膜、光电BIPV、太阳能海水蒸馏淡化、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等40余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很多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全省从事太阳能研究的科研机构共10多家,建成了5个重点实验室,中高级以上的科研人员约500多人。其中皇明太阳能集团与中科院电工所联合组建的太阳能实验室,是国内一流的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究中心。皇明集团自主开发了世界首条太阳能专业化生产线,承担和参加了6项国家863项目、1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国家双高一优项目。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CPC、U型全玻璃真空管集热器项目”均列入了国家级产业化项目,是“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山东建筑大学的地源热泵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居全国领先水平,山东亚特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是我国较早开发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空调设备公司,地源热泵研发利用技术走在全国前列。亚特尔集团是中国最早将地源热泵空调技术应用于实际工程的企业,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是国内热泵行业的骨干企业、国家热泵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同时,山东省有关高校和企业积
极开展“产学研”联合,围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研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提高了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山东建筑大学的“农村太阳能采暖技术”、山东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的“双工况太阳能热泵冷热水机组”、山东亚特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双效型地源热泵三用机”、山东凌顿人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的“水源热泵节能技术”获2008年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太阳能和浅层地热与建筑一体化结合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山东省非常注重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建设。2006年以来,先后编制、实施了《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和《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构造》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应用》标准图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太阳能与地源热泵复合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正在编制中。出台了《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对开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在检测能力建设方面,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实验室,添置了居国内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具备了再
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能力。
3.产业现状。
2010年,山东省太阳能相关企业578家,销售收入830亿元,比2005年增长360%;其中太阳能热利用行业销售收入520亿元,比2005年增长314%;光伏行业销售收入310亿元,比2005年增长800%;全省太阳能热水器产量530万台,面积突破1700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254%;光电池组件产能已达560兆瓦,比2005年增长15倍。力诺瑞特、皇明、桑乐等10家骨干企业太阳能热水器产量占全省产量的75%,占国内市场份额的25%以上。山东太阳能光热产业链完整,是全国唯一的从石英砂、毛坯管、镀膜管到集热器、热水器和热水工程的完整产业链的省份。
山东省在太阳能光伏领域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2008年力诺集团太阳能电池片等一批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山东太阳能光伏产业后发优势逐步显现。力诺瑞特300MW光伏电池片平均转化效率达到17%,位居中国行业领先水平;中国光伏集团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在欧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成为中国第11家在海外上市的光伏企业;香港宇骏集团有限公司在潍坊独资建设的太阳能硅片项目,计划在5年内达到1000MW生产规模;晟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0亿元人民币在济南建设光伏项目,建成后将形成2000MW太阳能多晶硅、1000MW电池片及光伏组件产能。目前,山东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光伏企业有58家,已成为中国重要的太阳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利用基地。
山东地源热泵已形成较大产业,有一批技术力量雄厚的地源热泵设备生产企业,在全国各地建设了一大批建筑应用项目。山东建筑大学方肇洪教授是国内著名的地源热泵专家,被誉为“中国地源热泵的开拓者”。在他的引领下,山东的地源热泵技术研发走在了全国前列,地源热泵技术人员整体实力国内领先,地源热泵施工技术实力雄厚。山东亚特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是我国较早开发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空调设备公司,亚特尔集团是中国最早将地源热泵空调技术应用于实际工程的企业。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是国内热泵行业的骨干企业、国家热泵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地源热泵行业初具规模。宏力公司地源热泵空调机组、低温热泵空调机组均为国家科技部、原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国家重点推广新产品”;模块化地源热泵机组填补国内空白,居国际先进水平;以宏力公司为依托的山东省热泵技术研究中心是山东省首家以企业为载体的热泵研究开发基地,对山东省热泵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其它如科灵空调、蓝德空调、海利丰地源热泵、贝莱特空调在国内同行业都具有一定知名度。目前,山东有一定规模的地源热泵企业发展到近30家,地源热泵产业逐渐壮大。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
国家示范成效显著。2006—2008年,国家分4批组织建设了38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山东先后有34个项目
入选,总建筑面积419.7万平方米,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2.893亿元,目前已有28个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完工,14个项目通过验收,绝大多数项目取得了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潍坊天同〃双羊新城示范面积15万平方米,应用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经能效检测,每年常规能源替代量达到2460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076吨、二氧化硫49吨、粉尘24吨。2009年3月国家启动“太阳能屋顶计划”以来,两年内山东有18个项目入选,装机容量12兆瓦,获得国家财政补助
1.66亿元。目前,5个项目已建成,其中力诺集团阳光科技园
1.6兆瓦屋顶电站年可发电180万度,年可节约标煤630多吨,减排二氧化碳1245吨。2009年,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由项目示范改为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两年中,我们认真组织有条件地市、县进行申报,先后有威海、德州、青岛、烟台和沂水、垦利、兖州、巨野、即墨4市5县入选国家示范市、示范县,共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3.7亿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达到1982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面积按0.5的系数计算)。为搞好省级配套能力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举办了首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层论坛,参与了省政府与国家8部委联合主办的“2010中国青岛国际新能源论坛”的筹办,协助德州市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现场交流会、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场会;编制、发布了《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配套能力建设实施方
案》,出台了《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开展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发展机制与关键技术研究,编制了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等技术规程,指导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青岛市建材检测中心进行建筑能效检测能力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设计、施工水平不断提高。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强力推进。2009年11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直6部门《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太阳能光热利用的目标、任务,将3类建筑列入强制安装使用范围。之后,省直6部门进行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职责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在厅内进行了分工,将20项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和省建管局,建立了从规划审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层层把关的监管体系。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纳入了省政府对各市的节能考核指标,确定了2010年应用任务并分解下达到17个设区市,建立并实施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月调度月通报制度,从去年6月份开始,逐月调度、通报各市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发至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节能减派指挥部和各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将其列入2010年建筑节能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各市、县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将太阳能建筑应用纳入工程管理程序,严格监管,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截止
2010年12月31日,全省17个设区均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应用任务,全省共建成501个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建筑应用面积1801.03万平方米,是年初下达的1200万平方米任务指标的150.09%。在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未按照规定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地位。随着应用技术的不断成熟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各地对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有些地区已经研究探索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如烟台市规定,“新建 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要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菏泽市规定,“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30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在抓好城市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的同时,各地正在积极利用国家太阳能下乡政策,在集中连片建设的农房中推广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其中菏泽单县、德州禹城等地基本做到了所有新农房建设项目全部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低碳生态城市、低碳社区建设开始起步。2010年11月5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东营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六个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建立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机制,二是建设包括低碳生态社区、绿色照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住宅产业化、城市节水和水循环利用、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垃圾处理、新型墙体材料、绿色装饰装修材料、循环经济、建设新技术应用等在内的各类低碳生态项目,三是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交流平台,四是建立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白皮书制度,五是加强低碳生态技术研发和创新,六是促进东营转变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另外,潍坊市今年制定了低碳社区建设相关标准,并启动了19个低碳社区项目,总建面积达到197万平方米,全部采用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低碳中国论坛首届年会上,德州市荣获“低碳中国贡献城市”称号;青岛市市南区在旧城改造中引入“低碳理念”,提出打造青岛首个居住环境健康、舒适的低碳生活小区;济宁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电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倾力打造低碳型科技新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尚未实现大规模应用;二是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偏少、偏弱,部分地区没有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应用的政策措施;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
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范、标准、图集、工法尚不完善,技术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对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人员培训不够,这些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大省,能源资源相对不足,许多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山东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较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资源能源供求矛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提出“痛下决心,狠下功夫,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经济工作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和主攻方向,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的决策部署。目前,我省万元GDP能耗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建设领域是能源消耗较大的领域。到2015年,我省建筑能耗总需求量将达到8700万吨标准煤左右,占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32009万吨)约27.2%。在当前我省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提高能源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等都属于低品位能源,热值不高,按照分级用能原则,这些能源最适宜建筑生活用能。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是解决建筑用能最经济合理的选择。特别是在城市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地区,通过开发利
用浅层地热能,既能解决居民的采暖需求,又可以减轻政府投资供热设施的压力。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是缓解资源能源供求矛盾的必由之路。目前,我省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不足30%,农村还不到10%,发展潜力巨大。
建筑应用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意义重大。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的供热制冷、热水供应和部分用电需求,以及城市广场、道路及景观照明等用能需求,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建筑能源需求结构、有效应对能源供需矛盾、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减轻城市“热岛”效应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深化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同时,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是“十二五”规划建议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需求拉动,建设领域则是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产品应用的重点领域。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可以有效拉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技术及相关设备的开发,不仅可以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带动建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电气、建筑安装、咨询服务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建筑中使用可再生能源,还可以在住宅使用寿命周期内节约大量能源,有利于促进住宅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转变,有助于绿色建筑的发展,能够提高住宅的品质和性价比,降低居民居住成本,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近年来,山东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应用不断扩大,带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信息服务等领域迅速发展,产业集聚效应显现,产业配套能力增强。国家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省也制定了相关措施,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十二五”山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节能减排要求,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为重点,以国家城市示范、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和省级新能源应用项目、市级新能源应用项目为主要载体,不断完善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应用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地可再生能源状况、地理状况、建筑结构、生活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选择适宜的可再生能源及建筑应用技术,针对推广应用中的问题,
及时加以分类指导。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原则。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整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和市场拉动机制。
三是坚持科研领先,分步实施原则。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保障。根据技术进步和经济水平等综合影响因素,逐步由试点示范向规模化发展,分阶段逐步推进。从单项技术逐步向集成技术发展,从新建建筑逐步向既有建筑领域推进。
四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要与节约型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住宅产业化发展、改善人民居住质量等相协调。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在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优先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统筹兼顾,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省建筑节能发展总体目标,重点做好“蓝色半岛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个国家战略经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连片推广工作,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与集成、
工程示范、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的制定、配套能力建设和成果扩散等工作,形成完善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城乡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照明,全省累计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推广地源热泵供热制冷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150MW以上。建设20个低碳生态城镇、200个低碳社区。到“十二五”末,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2%以上。
(二)具体目标
1. 城市、县城应用目标。
——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亿平方米,其中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空调建筑应用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
——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150MW以上,太阳能光伏照明5万千瓦;
——推广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深层地热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2.农村推广目标。
——全省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总量达到5000万平方米。
——新建太阳能暖房20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灶10000台。 ——新建农村户用沼气300万户;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5000处。
四、总体布局和重点领域
(一)规划布局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山东省“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发展的战略经济区。蓝、黄两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好,有较为雄厚的技术、人才资源,可再生能源产业发达,建筑应用走在全省前列,威海、德州、青岛、烟台和即墨、垦利4市2县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东营、日照、潍坊等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力度大、成效好,东营市还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打造的省内首个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因此,山东在“十二五”期间,将重点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推广片区,在两个片区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和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将其做大做强,力争东营、日照、潍坊3市和10个左右的县(市)成为国家示范市、县。在做好两个连片推广区工作的同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以省会都市圈、鲁南经济带等区域为依托,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力争培育3个左右国家示范城市、8-10个国家示范县,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建
筑应用工作的开展。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为主体,采取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市、县、镇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等形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标准要求,整合建设领域节能减排资源,建设20个左右低碳生态城市、县城、建制镇。组织编制低碳生态社区建设标准,利用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组织建设200个左右低碳生态社区。
(二)重点领域
1.抓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
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县城以上规划区12层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施工。在集中连片建设的农房、保障性住房、城市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中,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实现一体化设计、施工与验收。充分利用国家太阳能下乡等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加快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步伐,大力推广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积极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组件,扩大光热应用领域。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培植济南、德州两大太阳能产业基地,鼓励发展淄博、东营、潍坊、威海等特色太阳能产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的太阳能产业新格局。
2.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
充分利用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金太阳”示
范项目和山东省新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扶持政策,在城乡建设工程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做大做强,鼓励生产企业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自主研发高转化率太阳能电池片、薄膜太阳能电池。组织设计单位、光伏企业、科研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研究,建设一批建筑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并网太阳能屋顶电站和景观照明(LED太阳能灯等)示范工程。
3.大力推进地热能利用。
积极推广土壤源、污水源、海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发展水源热泵供热制冷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政策和省级新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在青岛、烟台、威海等沿海城市大力推广集中式大型海水源热泵系统。组织开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及政策研究,在地热资源丰富的临沂、烟台、济南、东营等地区,开展深层地热梯级开发利用。
4.做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
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和浅层地热能应用。大力发展沼气、秸秆气化等生物质能建筑应用工作。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与产业体系
1.技术体系。
(1)太阳能利用方面。发展热管型集热器、平板型集热器、
内置金属流道玻璃真空集热管、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和光热发电反射镜自动跟踪装置等产品。组织研发太阳能中高温、陶瓷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真空集热管发电等技术,积极推广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热发电等新技术,发展被动式太阳能房、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符合利用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蓄能等技术,不断完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在太阳能光伏方面重点发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太阳能灯具等产品。围绕光伏配套,引导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基板用超白玻璃、太阳能半导体配套元器件等产品。
(2)地热能利用方面。充分发挥我省地源热泵研发实力强、产业规模大等优势,研发、推广高效地源热泵系统和建筑桩基埋管、土壤热物性测试、水源热泵100%回灌、海水源与污水源热泵系统防腐等技术,研究深层地热梯级综合利用等技术。
(3)生物质能方面。研发、推广秸秆气化、沼气综合利用等技术。
2.产业体系。
(1)发挥品牌优势,巩固国内光热大省地位。山东是中国太阳能光热生产大省,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产量占全国热水器产能34.7%,太阳能相关企业578家,力诺瑞特、皇明、桑乐三大企业位列中国太阳能光热企业10强。“十二五”期间,充分发挥我省太阳能品牌优势,依托济南和德州两个太阳能核心产业基地,发挥技术研发中心的技术优势和行业优势,在全省各地选择
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较高的大型骨干生产企业,建立由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的联盟,培育一批产业化生产基地,重点培育东营和潍坊两个新兴能源基地,到2015年,新增3-5个企业进入国内太阳能20强,全省太阳能热水器产量达到全国热水器总产量的40%,继续巩固我省太阳能光热大省地位。
(2)充分利用扶持政策,促进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近年来,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后发优势明显,产能膨胀很快,目前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光伏企业有58家,产能可达1000MW。“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我省新能源扶持政策(鲁政发[2009]140号以及鲁政办发[2010]39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太阳能源资源特点、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状况,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高端产品,形成完善的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实施地面光伏电站、屋顶光伏电站和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工程,不断扩大光伏发电应用规模,提升光伏发电技术水平,增强全省光伏产业竞争力。到2015年,建成地面并网电站示范工程300兆瓦,建成屋顶并网发电工程50兆瓦,建成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示范工程15兆瓦。通过示范工程的应用,推动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加快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
(3)发挥技术领先优势,做大做强地源热泵产业。我省现有规模化地源热泵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企业近30家,全省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建筑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技
术研发走在了全国前列,地源热泵技术人员整体实力国内领先,地源热泵施工技术实力雄厚,在全国各地建设了一大批建筑应用项目。“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我省技术领先优势,依托山东省建设科技协会新能源委员会平台,加强企业合作、技术交流,加大技术推广,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向地源热泵产业聚集,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源热泵企业和产业基地,到2015年,全省地源热泵企业实现产值200亿元。通过地源热泵项目示范,巩固我省地源热泵技术研发优势,做大做强我省地源热泵产业。
五、投资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预计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8亿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总投资约需250亿元。
(二)效益分析
“十二五”期间,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累计可替代常规能源约55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450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粉尘36.5万吨。同时,可以提高城乡居民居住舒适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建设事业增长方式转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开展,还可以拉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电器等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标准
加快立法步伐,出台《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的原则、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从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房屋销售、使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规范。根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发展状况,及时编制和修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完善技术标准。
(二)财税激励政策
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指导国家示范市、县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好国家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使用各类补助资金和奖补资金,加大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及技术含量高、推广价值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研发和产品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学校、三星级以上宾馆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继续给予财政补贴。用好用活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内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太阳能照明项目。探讨对公共设施、城乡低收入群体和新
农村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资金扶持政策,支持本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开展。
(三)技术支撑体系
制定发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淘汰目录,引导技术及产品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国家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现有科研、设计、企业,组织开展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力争取得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效益明显、性价比高的技术、产品。组织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设备、产品用于建设工程。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监督检查,加快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促进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能源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改造与融资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建筑节能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充分利用我省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的技术力量,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四)监督管理
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达到标准要求。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评验收体系。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设备及产品安装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可再
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实施认定和产品质量的动态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引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发展。完善项目施工、运行管理,逐步实行施工、设备运行管理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公开、公平、健康有序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品市场,保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培训
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我省能源资源现状与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大意义,对示范项目的运作模式、技术应用、运行管理等成功经验要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对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宣传先进典型。定期举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层论坛和技术展览,组织人员进行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培训,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规范、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知识的培训。支持山东建筑大学太阳能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新能源建筑应用专业的办学,专业师资、学生实习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鼓励相关企业聘用两校毕业学生。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在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开设相关课程,把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知识作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和监理、设备、电气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术研究和管理人才,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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