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04-18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1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本公司就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利息收入情况
200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88号文核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1,902,26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较原6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548,097,739.9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6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路支行账户之中。
自2010年01月18日至2011年3月21日,以上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224,467.40元。
二、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6,224,467.4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并承诺于六个月内归还。
三、保荐机构意见
2011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利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利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募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并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于六个月内归还。
五、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利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