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几个问题的简析
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几个问题的简析
摘要:论述国有企业设置财务总监岗位,对解决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出现的资产流失严重,资金运营效率低下,会计信息虚假等系列问题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财务总监制;委派;运行;国有企业问题;建议
财务总监制起源于西方国家,1995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率先向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进行试点,由此,揭开了我国财务总监委派的序幕。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出现的资产流失严重,资金运营效率低下,会计信息虚假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在于产权约束和财务监控乏力,因此设置财务总监岗位来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1 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试运行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委派实践,财务总监在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者相结合的优势经营管理中取得了初步成效:(1)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财务总监制度前,有些大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制约机制,出现了一些惊人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实行财务总监制度后,杜绝了此类现象的发生,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由于实行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共同负责,财务总监配合内审部门做好报表年审,在公司、CPA和经营者之间进行协商沟通,从而保证所有者了解到真实的财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财务状况虚盈实亏和虚亏实盈等现象,提高了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的可信程度。(3)维护信息反馈系统。财务总监定期向所有者汇报企业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以利于所有者获得真实的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障所有制者利益不受损害。
2 财务总监委派制试运行产生的问题
根据财务总监制取得的成绩以及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缺位的现状还未消除,推广并完善财务总监制势在必行,当前必须客观的面对委派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1)职能定位不清。据一份调查报告对160多家公司进行了调查,这160多家公司中有国有控股企业,有民营企业,有东部企业,也有西部企业,有上市公司,也有非上市公司从结果来看,由于处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规模,企业的经营特点不一样,经营规模从几千万到几百亿不等。我们对财务总监职能做如下划分:①基本财务职能,即财务控制员、财会计长所履行的职能。它包括建立和完善日常的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②重要财务职能,即司库所履行的职能。它包括筹融资、资金管理、生产管理(包括供应链管理、管理信息系统ERP、物流管理)等方面。③高级财务职能,这是财务控制员和司库都不具备的职能。它包括制定公司预算(全面预算)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
对160家公司的调查结果:
职能履行度
职能项目 职能执行率
职能满意度
基本财务职能 100% 60%
重要财务职能 76% 50%
高级财务职能 43% 50%
由上表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在各个公司、项目中,财务总监的职责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这一问题需要急切的加以解决。
(2)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对财务总监的激励还不够,其待遇不太合理,难以考核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缺乏完善的财务总监再监督体系。就财务总监的待遇而言,目前基本只对短期利益重视,还不能解决财务总监未来的“出路”问题。
(3)素质不到位。财务总监负有监督与管理服务的双重职能,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财务总监一定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水平,严于律己。我国的会计人才市场还很不发达,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流动的市场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要选聘到众多高素质的财务总监有一定的难度。
此外,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如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中还有许多不够具体的地方,对财务总监制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尤其是表现在认识财务总监与经营者、总会计师、会计负责人的关系,财务总监的监督与管理服务职能如何相容,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等问题。
3 完善财务总监制的建议
我国财务总监制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在许多方面不断完善,下面主要论述从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建立财务总监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发挥预算在财务总监工作中的作用等几方面来完善财务总监制。
(1)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财务总监实行双向负责制,是财务监督与管理服务相统一的必然要求。从所有者对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实际控制看,首先财务总监应向所有者负责。财务总监主要是代表所有者进行财务监督,这是由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 国有资本监督弱化决定的。从财务总监进行的企业财务管理角度说,财务总监就要向总经理负责。这种负责,不是直接的领导关系,总经理不能直接决定财务总监的考核、评价、奖励以及去留等,只能就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管理所作的管理服务做出评价,由所有者审定,从而
来评价财务总监,进而由所有者来决定财务总监的命运,这也是为了使监督者不受制于经营者。对于财务总监进行管理服务时具有的职权的理解,注意并非是管理决策权,而是一种为管理服务的职责,管理决策权属于经营者。
另外,在委派财务总监的实践中,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关于财务总监级别问题。许多地方委派财务总监时都认为,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执行,监督者应当有较高的级别。对于委派者的问题,一则因董事会并非是国有企业真正的所有者,二则为了保证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财务总监派出机构的领导层级应较高,由主管财政部门或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出较为合理。但这里强调的是财务管委派者的层级高,而并非财务总监本身的级别。因为首先财务总监即不是国家的行政人员,也不定位于国有企业的领导层,不能给予其领导级别,为监督的需要,只需由“级别高”的委派者赋予他们足够的权力就可以了。作为监督者强调的是具有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利益,如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奖金等独立于企业,而不是级别定位的高低。
(2)健全财务总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财务总监的激励与约束包括对财务总监工作表现好时的激励措施以及对其未能履行职责甚至违法违规的再监督及惩罚机制。为保持监督的独立性,监督者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奖金必须独立于受派单位,而由委派机构负责。
(3) 财务总监借助预算实现对企业的监督。企业所有者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资产保值、增值。它决定了企业存在的必要性以及是否聘用现有经营者。只有当企业的资本获得收益,企业才能生存,投资者才会继续投资,经营者才能得到聘用。怎样才能使所有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确信经营者行为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预算体系的建立是一种有效途径,财务总监通过预算来监督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及时发现实际与预算的偏离,并及时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向委派者报告。
(4)努力提高财务总监的素质。 我国现在的财务总监大体上都存在着素质低下的问题,要想财务总监们有能力履行他们的职能,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来解决财务总监的素质低下问题,使其能够像注册会计师一样,能够充分发挥其财务监管作用。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财务总监考试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财务总监考试制度,对于我们规范财务总监人才市场,提高财务总监人员的基本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考试内容可以设置为两部分,即“基加专”。二是建立财务总监协会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律师有律师协会来加以领导,各种协会在对本协会的会员的统一管理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理论上他们可以集合相关专家对相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刻的理论研究和探讨,在实践上他们可以指导财务总监们如何更好的履行他们的监督职能,真正做到游刃有余。最后建立岗前培训机制。对于受聘的财务总监在上岗前应该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等来集中对新上岗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便于他们能够迅速地熟悉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对于企业的发展前景能够很好的把握,使得他们在对企业的战略投资方面能够很好的加以把握,做到有效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