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延长补充协议书
03-04
景区供应商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书
甲方:广州天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0号汇华商贸大厦14楼A,B,C
乙方: 河源市苏家围客家乡村旅游区 地址: 河源市东源县义合镇义合村苏家围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得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延长合作时间,即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 月 日。
二.在此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结算价如下:
散客票结算价:
团体票结算价: 备注:其他相应的奖励条款将作为该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变更其产品的销售条件, 例如销售价格, 销售数量, 销售类型, 但变更后,要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四.当双方协议期满后或双方同意中止协议时,甲方向乙方结清业务款项后,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五. 其余权利义务按照原《协议书》执行。 六. 本附件协议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广州天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授 权 代 表: 授 权 代 表:
电话:020-37618388 电话: 传真:020-37619669 传真: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附件1:甲乙双方的通信联络资料
1.2甲方相关人员资料:
*备注: 1、对以上资料,请注意保密,除工作外,不得泄密,否则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有关详情请登陆甲方网站www.tianker.com.cn 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