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管门店的营业额回报定义及流程规范列
04-05
山东省非直营列管门店营业额回报定义及流程规范
目前山东省非直营列管门店近360家,针对非直营列管门店的业绩回报标准及流程做全省统一的规范
● 定义:
✧ 1. 日化/妇幼:所列管门店的该品类的月均进货总额(未税),取其10%做为标准 营业额,以考量我品在该店内的营业额占有率。
2. 家用品:所列管门店的该品类的月均进货总额(未税),取其30%做为标准营业额,以考量我品在该店内的营业额占有率。
3. 标准营业额仅作为我品在市场上所占份额的参考数据,并不作为业务的考核依据,提醒各负责人提报标准营业额时做到真实准确,以贴切的反映我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 :即当月经销商向门店送货总金额,依经销商向门店的送货价计算即:门店产品进价*送货数量*0.8=门店营业额。回馈公司的业绩应是未税业绩 (门店进货业绩 X 0.8是未税业绩)
✧ 的最后一天内所有经销商向门店送货的总金额,即为该门店本月营业额。
● 业绩回馈流程及规范:
✧ 每月5号前地级市将本区域内所有列管门店的门店营业额至市场组做全省统一资料汇整。
✧ 规定时间内未将资料汇整至公司的门店,视为该门店未产生业绩,该店当月的任何费用均不给予支持。
山东省市场组
200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