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风险源及注意事项
起重机作业风险源及注意事项
1、起重机作业风险源:
1.1 起重机在运行中对人体造成的挤压或撞击。
1.2 起重机吊钩超载断裂、吊运时钢丝绳从吊钩中滑出。
1.3 吊运中重物坠落造成物体打击,重物从空中落到地面又反弹伤人。
1.4 钢丝绳或吊带断裂造成重物下落; 使用应报废的钢丝绳,使用的吊具吊运超过额定起重量的重物等造成重物下落。
1.5 风力过大、违章作业造成起重机倾覆。
1.6 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失效、裸导线未加屏蔽等造成触电。
1.7 人站立或坐在吊钩上。
1.8 吊运时无人指挥、作业区内有人逗留、运行中的起重机的吊具及重物摆动撞击行人。
1.9 起重工及其他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1.10 吊挂方式不正确,造成重物从吊钩中脱出。
1.11 使用的钢丝绳超过安全系数。
1.12 钢丝绳从滑轮中跳出轮槽。
1.13 制动器出现裂纹、摩擦垫片磨损过多。
1.14 起重机车轮从轨道上脱轨。
1.15吊运中突然停电
1.16 吊具或钢丝绳与导电滑线意外接触。
2、起重机作业注意事项:
2.1桁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桁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2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2.3进行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2.4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2.5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
2.6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2.7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
2.8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2.9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2.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11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2.12 桁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13 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
2.14 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①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②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③挂绳面磨损超过10%。
3~5%。 ④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