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资料
12-1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资料
1. 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一(原件1份)„„人防厂家协助完成;
4. 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件二(原件2份)„„人防厂家协助完成;
5. 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方案——附件五(原件1份)„„设计单位完成;
6.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 防空地下室各专业竣工图(含建筑、结构、风、水、电等专业纸制或电子文档)
8.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质量评定书——附件三(原件1份)„„(一共6个分部,其中,其中“孔口防护分部分项、暖通分部分项”由人防厂家完成,其余四个分部分项包括“结构分部分项”、“防水分部分项”、“给排水分部分项”、“电气分部分项”须由总包单位完成); 9. 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
10. 防护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原件1份)、过滤吸收器合格证及送检报告(过滤吸收器厂家出具);
11. 经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省人防办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2. 提供各责任单位在防空地下室建设过程中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质量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措施;
13. 工程材料的设备报审表(厂家提供);
14. 地下室钢筋、混凝土、防水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地下室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钢筋、水、电气预埋等(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