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筹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创建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组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学生工作处具体指导下的学生自律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将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以"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为宗旨;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己任;以倾听学子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传播公益理念,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工作方针;加强学校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开创我校学生工作新局面。
二、筹建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平等、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各项筹建工作。
三、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及岗位设置: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学风建设部、校风督察部、信息部、生活部等部门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4-5名;各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1-2名。
2、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主要职责:
(见附件一)
四、参选要求
1、思想觉悟高,组织观念强,有大局意识,能够团结带领同学积极开展工作。
2、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指导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4、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有为同学服务的热情和意识。
5、认真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成绩在班级(专业)前二分之一。
五、日程安排
1、报名形式:学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认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二)。
2、报名截止时间:5月12日15:00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
3、初选时间:5月13—18日。
4、竞聘演讲:5月19日14:00 ;地点:200人报告厅;演讲时间:5分钟之内。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认真推荐优秀人才参加竞聘选拔。
2、各单位及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开展好有关推荐报名工作。
附件一: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附件二: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报名(推荐)表
附件三: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草案)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
山东建筑大学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一) 主席团
1、全面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协助校学工部(处)进行学生管理工作。
2、拟定自律会总体工作计划,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帮助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及安排工作。
4、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处理自律会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发展、培训自律会干部。
6、审批各部门财务预算和本会资金使用。
7、定期向校学工部(处)汇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8、负责协调本会与其他校级组织的沟通联系工作。
9、负责与其他学校学生自律组织的交流、学习,为我校自律会的发展提供可借鉴性的经验。
(二)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做好日常事务,安排会议等有关事宜,做好例会及专门会议的记录。
2、掌管自律会印章,对需盖章的资料、证书、奖状等进行核实和盖印。
3、负责自律会各种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4、负责自律会的财产管理和报销工作,做好物品的使用情况记录。
5. 负责记录本会干部的表现和奖惩情况,协助主席团对自律会各部门及干部进行考核。
6、每月定期做好自律会的工作简报。
7、安排同学到校学工部(处)值班。
(三) 宣传部
1、负责自律会的宣传工作,搭建自律会展示自我风貌的平台和外界了解我校的窗口,增强自律会在学校的影响力,扩大我校在社会的知名度。
2、快速准确地把握各部门的工作动态,确保新闻的时效性。
3、定期公布各部工作及校学工部(处)对违纪同学的处理结果。
4、负责自律会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及会场布置。
5、负责出版自律会每月的工作简报。
(四) 学风建设部:
1. 负责校规校纪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使同学深入了解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配合学校构建良
好学风。
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风建设方案,通过各种途径调动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全校同学养成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
3. 开展学风调研,通过多种方式深入调查学风状况,了解学风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各院的学习情况,及时向校学工部(处)汇报。
4. 举办各种学习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5. 负责期末汇总挂科人数统计、分析工作。
6. 处理好与学风建设相关的事务。
(五) 校风督察部:
1、参与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校园巡逻、校园秩序维护、突发性事件的上报和处理。
2、协助校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学生纠纷处理,做好治保等项工作。
3、协助值班老师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六)信息部:
1. 监督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不文明行为,争做合格的文明大学生。
2.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做好学生动态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为主席团及分管老师提供第一手的材料和信息。
3. 做好自律会内部各部门的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加强沟通和交流。
4. 做好与各院部自律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工作。
(七)生活部:
1、配合饮食中心开展学生文明用餐监督及学生食堂宣传工作。
2、设立意见反馈箱,了解伙食状况,监督伙食质量,及时反映同学呼声,维护同学们的正常权益。
3、召集生活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学生对生活、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做好失物招领及登记等工作。
附件二:
山东建筑大学
首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报名(推荐)表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章 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会) 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受校学工部(处)指导的学生群众组织。自律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学生与学校、教职工沟通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自律会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以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和形成良好校风学风为目标,维护学生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为学校创建和谐校园打下良好基础。
第三条 自律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决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省贯彻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手册》等有关规定,在校学工部(处)的指导下参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对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予以及时制止或报学校主管部门处理,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维护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
(二) 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向全体同学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保障广大同学行使权利,监督同学及时履行义务,提高广大同学的文明意识,争创全校的文明新风。
(四)引导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负责全校的学习情况监控,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定期向同学们通报我校学生违纪情况及各种投诉的处理结果。
(六)定期向校学工部(处)汇报工作,及时取得老师对自律会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第二章 委 员
第四条 委员资格审定:
委员由个人申请、院(部)推荐、通过竞选产生,由校学工部(处)审定。
第五条 委员资格取消:
(一)凡属以下行为之一者均取消委员资格:
1. 休学、退学、以及离校者。
2. 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 两次不遵守本会规章,经教育不改者。
(二)取消委员资格,需经主席团审议。
第六条 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各项法规,遵守本会章程,遵守校规、校纪。
(二)思想进步,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做真理与文明的传播者,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
(三)严格执行本会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本会决议。
(四)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五)实事求是,及时反映和制止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第七条 委员的权利:
(一) 在本会中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等行使表决权。
(二) 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 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自律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学风建设部、校风督察部、信息部、生活部等部门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4-5名;各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1-2名。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经竞选产生,由校学工部(处)审批任命,任期一年;各部干事由自律会纳新大会竞选产生。
第九条 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由校学工部(处)提出候选人,经过竞选产生,由校学工部(处)审批。主席负责自律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严谨、公开、公平的开展工作。以事实为根据,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自律会职权行使限于检查处理发生在我校学生当中的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自律会由全体委员组成,主席团是自律会最高决策机构,主席团授权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自律会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 主席团
1、全面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协助校学工部(处)进行学生管理工作。
2、拟定自律会总体工作计划,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帮助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及安排工作。
4、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处理自律会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发展、培训自律会干部。
6、审批各部门财务预算和本会资金使用。
7、定期向校学工部(处)汇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8、负责协调本会与其他校级组织的沟通联系工作。
9、负责与其他学校学生自律组织的交流、学习,为我校自律会的发展提供可借鉴性的经验。
(二)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做好日常事务,安排会议等有关事宜,做好例会及专门会议的记录。
2、掌管自律会印章,对需盖章的资料、证书、奖状等进行核实和盖印。
3、负责自律会各种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4、负责自律会的财产管理和报销工作,做好物品的使用情况记录。
5. 负责记录本会干部的表现和奖惩情况,协助主席团对自律会各部门及干部进行考核。
6、每月定期做好自律会的工作简报。
7、安排同学到校学工部(处)值班。
(三) 宣传部
1、负责自律会的宣传工作,搭建自律会展示自我风貌的平台和外界了解我校的窗口,增强自律会在学校的影响力,扩大我校在社会的知名度。
2、快速准确地把握各部门的工作动态,确保新闻的时效性。
3、定期公布各部工作及校学工部(处)对违纪同学的处理结果。
4、负责自律会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及会场布置。
5、负责出版自律会每月的工作简报。
(四) 学风建设部:
1. 负责校规校纪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使同学深入了解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配合学校构建良好学风。
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风建设方案,通过各种途径调动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全校同学养成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
3. 开展学风调研,通过多种方式深入调查学风状况,了解学风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各院的学习情况,及时向校学工部(处)汇报。
4. 举办各种学习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5. 负责期末汇总挂科人数统计、分析工作。
6. 处理好与学风建设相关的事务。
(五) 校风督察部:
1、参与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校园巡逻、校园秩序维护、突发性事件的上报和处理。
2、协助校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学生纠纷处理,做好治保等项工作。
3、协助值班老师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六)信息部:
1. 监督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不文明行为,争做合格的文明大学生。
2.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做好学生动态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为主席团及分管老师提供第一手的材料和信息。
3. 做好自律会内部各部门的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加强沟通和交流。
4. 做好与各院部自律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工作。
(七)生活部:
1、配合饮食中心开展学生文明用餐监督及学生食堂宣传工作。
2、设立意见反馈箱,了解伙食状况,监督伙食质量,及时反映同学呼声,维护同学们的正常权益。
3、召集生活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学生对生活、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
向有关部门反映。
4、做好失物招领及登记等工作。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关于自律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三)其他合理收入。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委员监督。
第五章 附则
1. 本规定自即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2. 根据实际情况,自律会将对部分条款适时进行修改,修改后另行通知。
3. 未尽事宜,参考《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手册》相关内容。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