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行政管理部为职业安全卫生日常管理机构。
一、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孔元
副组长:马芝洪、杨大庆、苏恒湖、罗美娟、马思源
成员:田洪笑、崔峰、孟凡华、吴兴海、陈磊、崔正义、赵新房、陈春平、孙跃东、巩艳波、孙芳栋、夏红波、张公学、王爱民、荆波、赵翠华、张德华
三、职责
(一)职业安全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邹平县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
作;
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8、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9、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三)各分厂、部门职责
1、负责本单位职责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山东铁雄能源煤化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