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金厅长到泰宁.将乐调研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作--
李德金厅长到泰宁、将乐调研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0/7/28 10:46:43 浏览: 107 【收藏本文】【字号 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7月27-28日,李德金厅长带领省公路局、交通质监局及厅建设管理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等相关处室人员赴泰宁实地调研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事宜。三明市副市长王刚及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李厅长一行先后到泰宁县县道x762、省道S205,将乐县大源乡S304太平桥、下村大桥等公路沿线冲毁的路基、桥梁等较大水毁点现场察看修复重建情况。李德金厅长表示,目前公路水毁修复重建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有关部门支持下,正在有序推进,市、县也及时出台了配套补助政策,一些地区灾后修复重建工作进展较快,措施比较有力。但调研中也发现,省委省政府部署灾后重建时间已过去近一个月,一些地方公路灾后修复重建工作还未全面展开,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等待上级政策和对口援建观望态度。李德金厅长要求当地交通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紧推动以下事项:
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的扶持政策,抓紧组织修复重建工程的实施。政策非常明确,关键是抓落实。
二是加快设计工作。县里要立即制定总体修复重建方案,省厅挂钩工作组驻地加强指导。一般水毁点采取简易设计、边设计边施工抓紧修复。大的修复工程县政府按应急工程加紧推动,确保7月30日基本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三是全面启动工程施工。省公路局加大对国省干线、水毁大桥施工组织协调力度,鼓励当地政府委托公路部门代建;市公路局主动支持,统筹全市公路部门力量统一组织水毁桥梁施工,统一标准、集中预制。
四是多方落实资金。为促进全省各地公路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加快开展,我厅于30日前对国省干线及桥梁水毁项目在核实项目基础上预拨50%省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在核灾基础上预拨20%省级资金。市县两级政府要尽快落实桥梁及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并采取无偿划拨料场、统一组织采购建材等方式降低造价。
在泰宁听取当地政府介绍公路灾后重建情况
查看泰宁县省道205通往音山村被冲毁的桥梁
省道205上通往沿线乡村被冲毁的大桥
在将乐听取当地政府介绍公路灾后重建情况
省道304将乐段被洪水掏空的路基
正在重建的省道304将乐太平桥
察看正在重建的省道304将乐太平桥
正在重建的省道304将乐下村大桥
李德金厅长与项目负责人研究下村大桥重建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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