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题会议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改进公司工作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上旬;专题会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公司总裁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裁主持,参加人员主要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各单位负责人、控股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可邀请参股企业负责人及部分职工代表列席会议;专题会议的与会人员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确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议题为: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目标,总结上月度安全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情况,通报上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本月经营目标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确定。
第五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发言材料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简明扼要。各部门、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上月度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或方案建议。各单位还应汇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财务部应着重分析造成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生产业务部应做相应的市场分析等。会议的有关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送行政办公室汇总;专题会议的有关材料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收集。
第六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会务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应派员作好会议纪录,起草会议纪要,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在征求安全、生产部门的意见并完善后,呈送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批,最后印发各参会单位执行;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单位负责,行政办公室配合,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批后,印发各参会部门、单位执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例会和专题会议实行签到制和督办制。安全生产例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及签到,不能到会的应事先请假并说明理由。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督查室按会议纪要负责督办。
上月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本月会议中要有答复,已完成的要报告结果;未完成的须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八条 专题会议根据所议专题和内容参照本制度执行。专题会议由相关会务部门负责会议的签到和跟踪督办。
第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