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落实教师一岗双责,打造平安校园,特签定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目标 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条 责任范围
1、教师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要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
3、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活动区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内台阶上跳上跳下。
4、教师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5、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到河堤、公路、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6、班主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若在校内出现安全问题,班主任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标责任人。
7、任课教师要在本节课内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安全,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
8、班主任应加强教室电路电器以及门窗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9、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其安全由领队教师负责。
10、学生在校期间,倘若因故亲属来接学生,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特殊情况下必须让学生离开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询问,并与班主任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学校,并做好记录。
11.学校放学后,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和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站队出校门,并将学生安全送出校门。
12、切实维护好校园教学秩序 要切实加强校园教学秩序管理,学校领导轮流带班,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对重大滋扰教学秩序的事件,要立即向中心校和派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实施有效处置;完善门卫制度,防范各种外来滋扰侵害,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课间或放学时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疏导,要维持好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和外来人员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火种。
13、落实值班责任制,对学校安排的各种值班,(如:楼梯楼道值班、夜间值班、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等)一定要认真负责,确保在自己值班的时间和段落内不出任何问题。否则,追究值班人的责任。
14、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落实好巡查、自查、督查制度,学校值班人员搞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安全小组责任人员要认真搞好自查,查出问题及时整改,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学校定期进行检查,对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附则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贰份,由学校校长与相关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学校负责人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