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洋思中学2007-2008学年
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一、巩固率考核
确保巩固率100%,辍学率为0,班级无学生退款回家。
①全学年中,若因某学科老师教育不当,造成学生回家的,该科以零分参加教学质量考核(学校或市局处分的除外,但要计算巩固率),责任人承担退款等一切费用且学年末不得评优、晋级。
②第二学期期中前回家退款的,学校承担退款的50%,班级承担50%,此款在学年末班级奖金总额中扣除,并计算巩固率。(因病停学治疗的学生,报教导处申请休学,市局审批后不乘以巩固率。)若第二学期第一次模拟考试后回家切未退款的,不计算班级巩固率。
二、教学质量考核
㈠班级奖励
1、泰中统招生奖励
每班以进班总分在360分以上(含360分)的学生数为泰中统招生基本数。
基本数为“1”的班级,若考取1人则奖1.5万元;
基本数为“2”的班级,若考取1人则奖1万元;若达到基本数则奖3万元;
基本数为“3”的班级,若考取1人则奖0.8万元;若考取2人则奖1.5万元;若达到基本数则奖4.5万元;
超过基本数的班级,每增加一人,加奖2.5万元。
若录取泰中统招生人数每少基本数一人,则罚1.0万元。
2、泰中指标生奖励
泰中每个指标生奖励1.2万元。
3、泰中择校、黄中统招、市一高统招生指标生奖励(不含泰中民办班)
取三类学校录取线中的最低值作为考核分,每一人奖励3000元(不含泰中统招生和指标生,含黄中、市一高指标生)。
4、合格率考核
按分班时每个学生的总分计算合格率作为班底,中考成绩按市局规定计算合格率。 达到进班时的合格率,则奖1000元到班,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则奖100元到班;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则罚100元到班。
㈡学科奖励
1.平均分考核
中考成绩揭晓后,分别算出我校各班各科平均分及济川实验学校、济川中学、西城中学三校总平均分。若我校某班某科均分超过上述三校总平均分,则分段计奖,标准如下:
⑴若超过分低于3分(含3分),则每分奖500元;若超过3分,则超过3分的部分每分奖700元;
⑵若低于上述三校总平均分,在3分内(含3分),每分罚200元,3分以上每分罚300元; ⑶若某科所有班级均分都超过上述三校平均分,则发该科每位任课老师协作奖500元。
2.合格率考核
按进班时合格率算班底(化学、政史以进班时三科不及格人数为合格率班底),中考成绩按市局规定计算合格率。达到进班时的合格率,则奖200元;不合格人数每减少一人,则奖100元,每增加一人,则罚50元。
㈢体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若班级泰中统招生达基本数,该班体育老师的奖励按下列办法计算;若班级泰中统招生不达基本数,该班体育老师的奖励按下列办法打五折计算;
1.按中考成绩考核奖惩。
若班级体育均分超过全市第一,则奖任课教师基本奖金2000元,每超过全市第一0.25分再加奖500元;
若班级均分为全市第二、三、四、五,则奖任课教师1200元、800元、600元、400元; 若均分超过三校总均分,则每超过0.25分奖500元。
若低于三校平均分,每低0.25分罚任课教师300元,且年度考核不得为“优”;
2.中考文化成绩各班前5名中,体育全部满分奖励2000元,若不全是满分,不仅不奖,且见一人罚400元;中考成绩各班6—15名中,体育见一满分奖励100元,见一不是满分,罚
100元。
3.协作奖
初三年级体育中考成绩班级均分都超过三校总均分,则奖全体体育老师每人500元。
中考文化成绩前50名的学生,若满分率100%,奖体育教师每人2500元。若满分率大于90%,其中未达满分的学生不因体育未达满分影响其升入泰中统招,则奖体育老师每人1000元。若满分率低于90%,不但不奖,且罚体育教师每人200元。
年级前100名中考体育成绩均分超过三校年级前100名均分,则奖体育老师每人1000元。 若泰中统招生达到或超过学校下达指标,初三老师奖金额为人均1.0万元,若低于此平均数,则按比例提高到1.0万。
㈣特招生奖励
1.若因体育特别优秀或其他特长、学科竞赛获奖进入泰中统招生行列的,每取一人奖励该班1万元,其中奖该生体育老师或指导老师6000元。
2.若因体育特别优秀或其他特长、学科竞赛获奖进入黄中统招、市一高统招生行列的,每取一人奖励该班2000元,其中奖该生体育老师或指导老师1200元。
四、奖金分配方法及有关说明
㈠基本奖
各班计算各科平均分(教多个平行班的取平均值),若达到兄弟学校的平均分,奖励3000元。
㈡班级奖励
中考成绩揭晓考核兑现时,把班级各项奖励相加,正、负之和的奖金额再乘以班级巩固率为班级奖金总额。班级奖金平均分成两部分进行分配:
1.第一部分:各科按比例分配该部分奖金,具体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班主任按1:1:1:0.8:0.8:0.8:0.1的比例分配;
2.第二部分:各班取中考总分的前12名(同分跟进)计算各科平均分,按照排名算出点子数(第一名至第五名为10点,第六名至第十名为8点,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为6点,第十六名至第二十名为4点,班主任为1点),把班级第二部分奖金除以班级各科总点子数得每点奖金额,再乘以各任课老师所得点子数,得任课老师在该部分所得奖金。
语、数、外点子数权重为“1”,物理为“0.8”,化学、政史为“0.8”。
㈢学科奖励
1.中考成绩揭晓考核兑现时,把考核班级平均分奖励和合格率奖励分别乘以相应班级巩固率,得学科奖金额。
2.语、数、外学科奖金额乘以“1”,理化、政史学科奖金额乘以“0.8”。
㈣补充说明
1.班级奖励以在洋思参加中考的学生成绩为准,转回原籍考试和参加其它中等学校招生的学生不列入考核;
2.学科奖励以学年初参加计算班底的学生为准,转回原籍考试的学生成绩“靠分”(同等成绩靠最低分)后列入考核。
3.泰中统招生达到基本数的班级,该班“学科奖励、平均分考核”中若有罚款,乘以二分之一记入个人奖金;泰中统招生达不到基本数的班级,该班所有任课老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班主任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
4.若班级各科均分之和低于三校年级均分,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若某科均分低于三校该科均分,该任课老师不得评优评先。
5.若泰中统招生达到或超过学校下达指标,初三老师奖金额为人均1.5万元,若低于此平均数,则按比例提高到1.5万,若超过该平均数,则打折降低到1.5万。
6. 若泰中统招生超过学校下达指标,每多一个,学校加奖2万元到年级,由年级讨论分配。
五、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所有教学奖金
㈠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㈡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㈢搞有偿家教的; ㈣人格低下,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㈤未经学校批准,乱收费、乱订复习资料的;㈥其它违反学校一票否决的行为。
六、本制度适用于2007--2008学年度,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讨论补充。
泰兴市洋思中学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