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格式文本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金军 ,驻所地:河北省滦县新城体育街61号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郭全 ,身份证码:[***********],住址:河北省滦县滦州文化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3年,从2014年4月1日起至 2017年3月31日止。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岗位和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等方面教育的权利;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对乙方进行奖惩的权利;有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对违纪者行使处分的权利。
2、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3、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培训、训练的义务;有为乙方提供参加民主管理,关心乙方生活的义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
4、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荣誉和鼓励等方面的权利;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规章制度的义务;有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义务;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报酬支付方式:
月薪制:甲方按照乙方工作性质及从事技术岗位的高低,定岗位工资,并承诺在每月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固定工资 3000元/月。
乙方因缺勤或其他情况未能到岗工作,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缺勤天数,予以相应扣减缺勤工资。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向其支付奖金和津贴;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合同期间内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因工死亡的待遇及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合同期间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或甲方规定的其他各种假日。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给予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缴费比例执行国家法律规定。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部分,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前予以扣除。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一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时工作制。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即行终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办理劳动档案等交接手续。
甲乙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经甲乙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如甲乙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事实表明甲乙双方仍存在用工关系的,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对甲乙双方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期限,自甲乙双方应当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顺延,该合同仍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延长:
1、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间,合同期限可延长到规定的假期结束。
2、对合同期限届满,正在治疗而停工医疗期又未期满的;可延长合同期限到停工医疗期内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3、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工伤部分致残且能从事适当工作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属于应当辞退的;
3、因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甲方调剂安排的;
4、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区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能从事正常工作而拒绝企业安排的;
5、下岗待业半年,经过培训仍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6、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富余职工;
7、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8、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
9、对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更换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符合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区医务鉴定委员会确认,能从事企业适当工作的;
4、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5、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应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本人不适应工作要求的;
2、甲方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职工要求调离企业,经企业同意的;
4、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办理辞职的。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记载:乙方的工作内容、解除合同的原因、工作交接情况、乙方是否已办理占有甲方财产的交接,以及乙方认为应当告知甲方的内容。
第十八条:职工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缓刑),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
除合同手续,(符合第十五条2、3项的除外,但应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注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负有保守甲方专有技术、投资方向、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以及本合同规定的竞业禁止的义务。
本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招录、培训等费用。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补充:
乙方补充: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按劳动部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发布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首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合同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自本协议生效时成立。
九、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约定的条款有禁止性规定的,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效力,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