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安保管理制度
1、 非本厂人员、车辆来访必须填写出入厂登记表,根据登记表内容填写来访时间、姓名、性别、电话、车号、来访事由。门卫必须与被访人员联系,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进入厂区。
2、 对于外来人员:推销人员、面试人员等,门卫须电话联系办公室进行核实,经办公室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进入厂区。
3、 对于政府机关(包括:公安局、技术监督局、社保局、安监局、消防、检察院、工商、税务等)的来访人员、车辆,要询问被访人员,待被访人员到门卫签字后,方可放行进入厂区。如被访人员不明确,可电话联系办公室、后勤部门进行核实,在被访人到门卫签字后,方可放行进入。
4、 出入厂人员、车辆携带物品出门,必须进行核查。
(1) 车辆出厂,必须有出门证,并有主管领导在出门证上签字,经过与出门证的物品名称、数量、车号、姓名等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2) 来访人员出厂,如携带物品,一律不准放行。必须由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放行。
(3)公司员工出厂,如携带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并且有后勤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必须亲自到门卫确认后,方可放行。
(4)临时工出厂,如携带物品,必须有施工方领导和公司领导亲自到门卫确认后,方可放行。
5、 门卫管理人员必须对厂内员工、临时工入厂进行逐一核对。
(1)本厂人员,按照公司提供的员工信息名单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办公室对人员要及时更新信息)
(2)施工人员、临时工,按照公司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核对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限)
6、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本厂职工、车辆出、入厂必须登记后方可放行。
7、认真及时做好报刊、信件的登记、分发工作。
8、门卫负责公司日常用水蓄水池的蓄水工作。
9、门卫负责门岗附近区域的环境、卫生,负责厂区绿化、灌溉。
10、门卫负责铁销池的监督、整理工作。
11、职工家属和小孩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厂区。
12、门卫管理要做好公司的“三防”(防盗、防火灾、防破坏)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以厂为家。
13、非人员、车辆进出厂时,工厂的大门、小门必须处以关闭状态。
14、晚上锁门时间为11:00。晚11:00之后,无特殊情况,所有员工禁止出入。
15、门卫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得与无关人员聊天或做其它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方可离岗。
16、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好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勤检查、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7、懂得火警、匪警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及救护措施,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采取措施。
18、公司要加强对门卫的管理,经常进行工作检查,以确保安全、治保、消防等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9、门卫因为防范不力而发生盗窃、安全等事故,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除名处理。
北京泰隆金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