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宁波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必要的地理科学、生态环境科学、区域经济学、城乡区域规划和规划管理学的理论基础,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国土整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生态环境规划以及城市区域经济和工程经济等方面从事科研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
(一)品德和政治思想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主要知识和能力要求
掌握地理学、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规划学和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制图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具有从事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城市与区域问题以及城乡区域规划工作的初步能力;受到应用研究、科技管理和野外工作能力的初步训练;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新发展。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数学、物理、化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了解相近专业和地理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政策,熟悉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了解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身体素质要求
具有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形成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核心课程
1. 学位课程
现代自然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经济地理学 2. 主要课程
现代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遥感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区域分析与规划、环境科学、区域与环境系统建模、环境规划与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资源环境评价方法等。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 学制
本专业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 毕业最低学分
学生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64,其中必修学分104,选修学分60。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 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本专业课程由思政与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学科大类教育平台(28学分)、专业教育平台(4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42学分)、任意选修课程(8学分)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4学分)等构成。其中专业类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类课程:现代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经济地理学、地图学、地理信息系统等及其相关的实践环节;
地理空间信息类课程:空间数据库原理、遥感图像处理、空间数据分析与应用、GIS 及RS 设计与应用等;
城乡规划管理类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环境规划与管理城市详细规划等;
土地管理与评估类课程: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经济学、不动产估价、地籍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
2. 学分分配汇总表
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总表
注:1)带“★”号课程为学位课程,共3门。 2)带“◆”号课程为双语教学课程,共2 门。
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一览
九、辅修专业课程设置一览
双专业课程设置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