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照明方案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________夜景照明
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编号:
招标人: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第1章 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二、总则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费用
(三)其他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四)现场踏勘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标书制作要求
(四)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承诺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五、投标报价原则
(一)投标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七、开标
八、评标
(一)评标工作
(二)评标原则
九、合同的授予
(一)合同授予标准
(二)中标通知书
十、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
第2章 技术规范
第3章 投标格式
一、投标书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
六、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七、主要设计人员表
八、近3年来所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九、目前正在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第4章 合同格式
第1章 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二、总则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
2 项目地址:______。
3 地上总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4 设计范围及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楼体夜景照明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其他
1 设计周期要求:方案深化设计______个日历日,施工图设计______个日历日。
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发生实质性改变,尤其是主要设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等)低于资格预审的水平,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技术规范。
(3)投标格式。
(4)合同格式。
(5)附件。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应该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若投标人的投保文件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其投标可能不获接纳。如果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投标时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对工期及标价的影响。
5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2个日历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有编号的修改书方式发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投标人不予确认的,不影响该修改书的效力,且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招标人都有权以有编号的修改书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投标人不予确认的,不影响该修改书的效力,且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书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书中写明。
3 当招标文件、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书为准。
(四)现场踏勘
1 投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完成现场踏勘,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信息;投标人也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考察,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投递投标文件的,视为该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及周边环境因素。
2 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结论和应用概不负责。
4 在现场考察进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制作。
1 商务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报价表:根据设计分阶段报价及总价报价(含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
2 技术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______ 夜景照明概念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成果详见设计任务书)。
(2)主要设计人员表:主要针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人员、时间、设备等安排,其中的设计组织设计须包括项目设计管理框架图、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及履历简介(包括学历﹑职称﹑曾担任职
务﹑现任职务、设计人员资质证书等)。此等人员一经接纳,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能更换。
(3)工程造价估算书。
(4)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三)标书制作要求
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为: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制作及装订。并在标书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2 技术标文本3套,大小为A3,简装,封面为白底黑字,只标注“”,效果图1套。图幅不小于A1,效果图应不少于设计任务书中关于图纸要求中所提到的数量。
3 商务标文本2套,大小为A4,装订成册,封面只标注 “”字样 3 标书内容统一采用宋体5号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宋体小5号字体,页码用宋体小5号阿拉伯数字,统一编在正中下方。
4 标书应有较详细的目录。文字及一般表格采用A4纸张,如技术标有图表采用A3纸张;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都要编页码,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或复印)。
5 CAD图纸(若有)绘制要求遵照制图规范:字体采用宋体,字体为5号字,字体高度按制图规范规定的序列,线条粗细按制图规范。有图框,无会签栏。标题写在图纸中下方。
6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两张光盘(每张内容均分别采用文件夹包含技术标、商务标的所有内容)。
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9 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0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1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
(1)工程名称:
(2) 年 月 日 时以前不得开封。
(3)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12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授权代理人印章,密封必须完整,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四)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日历日内有效。
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承诺
投标人必须履行投标承诺函中所规定的义务,并保证其投标方案不侵犯他人权益。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1 商务标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商务标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报价原则
(一)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并且包括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投标报价不会因工资、物价、市场波动、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招标人对设计调整等因素而调整。
2 投标报价方式和结算方式
(1)本工程设计投标报价为单价包死、总价包干方式,按照概念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配合服务费用)两个阶段分别报出综合单价和总价。
(2)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出现有选择的报价视为无效标。
(3)总价调整范围:
1)如果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设计面积的误差在±10%以内(含±10%),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如果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设计面积的误差超过±10%,合同总价=中标单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
2)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除非项目发生颠覆性的变化修改,不再增加设计费用。如项目发生颠覆性的变化修改,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修改设计费用。
3 投标文件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4 投标报价要求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设计报价书。
5 设计费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格式。
(项目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付款条件)
6、错误和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6.1 错误和不平衡报价修正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投标人因算术方面的错误或投标人采用诸如“不平衡报价”等不合理的报价策略导致投标人中标后合同双方的正当经济利益受损。
6.2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
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正本与副本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 如果单价和按单价及数量累计得到的总价之间存在差异,则以单价为主,改正总价,如果投标总价和全部标价的合计之间存在差异,以全部标价为准,投标总价将被改正。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份文件分别进行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2 所有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格式如下:
(1)工程名称:
(2) 年 月 日 时以前不得开封。
(3)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投标人不予确认的,不影响该投标截止时间延长的效力,且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更改投标文件。
七、开标
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3 对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签到表的先后次序由招标人在其技术标文本上标注号码已示区别。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排列进行述标,先到先述。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无效标保底费的处理办法见第十条 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商务标无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商务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天气状况、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的除外)。
(5)项目主设计师与资格预审文件不符的。
(6)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或者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标规定的行为的。
5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
八、评标
(一)评标工作
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组织进行。
2 在评标过程中,若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评标原则
1 评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
(2)科学合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招标人对本工程设计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1条第(一)项的规定。
2 评标内容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和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内容如下:
(1)初评(即投标文件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1)评标小组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装订,字迹清晰。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的签署及投标人的公司印鉴齐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妥了设计项目报价。
5)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有关投标资料。
6)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没有任何合同方面的重大偏离。
7)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则有关投标文件将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3 质疑
(1)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评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但书面澄清不能实质性修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质疑或答辩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评标小组有权予以拒绝。
(3)拒绝响应或出席评标小组质询或答辩的投标人有失去中标机会的可能。 4 评标程序
(1)每位评委分别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能通过初评做出明确判定。
(2)若有关投标文件经初评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小组进行分组详评,先技术标评委对其技术标评审,后商务标评委对其商务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技术标评审表》及《商务标评审表》。
(4)若有关投标文件经技术标评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全部通过初评和详评的投标文件,按照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分原则分别进行评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6)评标小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或比较:
技术标评审表
项目名称:
开标日期: 评标日期:
九、合同的授予 (一)合同授予标准
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加权评分额最高的投标人。
2 招标人在授标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宣布投标程序无效,也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更不解释原因。
3 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保留着把全部设计授予一个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权力。 (二)中标通知书
1 确定出中标人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合同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的中标标价(合同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 合同的签署: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5 如中标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署合同。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将标授予另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 如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或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的,该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10%的违约金,如有其他损失,该中标人仍应予赔偿。
十、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
1 如果前述无效标为非技术原因造成的,经过招标小组确认其技术标内容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影响概念方案保底费的支付。如果投标人所提交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所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成果(技术标)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招标人将在确定概念方案中标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按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整);如果投标人所提交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人所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成果(技术标)得分不足60分的,招标人有权对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金额作出调整,投标人无异议;如果发现投标人有恶意串标等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赔偿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本次招标的所有损失,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此没有异议。招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承诺函》,以及评标结果,作为支付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依据,不再另行签署相关合同。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支付的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同时,应向招标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可计入成本的合法税务发票。
2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详见合同格式)约定继续完成后续设计工作,双方将根据该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设计费,该次概念方案设计费已包含在前述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3 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作品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概不退还,且中标作品及招标人已经支
付了相应概念方案设计保底费的所有投标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2章 技术规范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有关室内装饰装修及建筑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3章 投标格式
一、投标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表中填写的价格 进行投标报价。按合同条款、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的条件,承担项目的设计工作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条件的要求,在 个日历日内完成夜景照明施工图设计服务。
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所提供的设计质量达到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确定的设计方案开展工作,如确需变更,必须征得你方的同意。
5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对我们双方均由约束力。
7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关于夜景照明工程造价的控制要求进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项目总设计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办公地点: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请将开标一览表(此表必须填写)装订在商务标的首页,便于唱标。
月
日
三、报价表 我方承诺:
如我方中标,以下列所报价格完成______万达广场建筑楼体及室外环境夜景照明设计和施工配合任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和现场服务 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
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单位: 部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龄: 职务: 日期:年 月 日
六、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七、主要设计人员表
八、目前正在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履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市场行为情况、获奖情况。
九、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随作品附上) ______公司:
承诺人(包括作品的所有原创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______设计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的承诺:
第一条:承诺人保证其因参加“______设计招标”而创作的投标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并永远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投标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第二条:承诺人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的将其对其投标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承诺人对投标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者立体的表现物的权利(如有),全部转让给贵公司。但承诺人可依法享有署名权。
第三条:承诺人同意,贵公司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投标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含但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第四条:承诺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利用此次招投标事宜或投标作品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等。
第五条:贵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对投标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的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承诺人不得因此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力或分享贵公司因上述活动所获取的任何利益。
第六条: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相关承诺、并在贵公司发出要 求其期限改正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贵公司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或间接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第七条: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如承诺人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导致贵公司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贵公司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贵公司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贵公司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贵公司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八条:未经贵公司事前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转让其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的承诺义务。
第九条:本承诺函根据中国(为本次招标及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解释。 第十条: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 诺 人: 原创作者: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第4章 合同格式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项目建筑泛光设计,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建筑工程设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
2.2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管控要点和其他相关附件。。 2.3 国家、地方等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2.3.1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______照明学会) 2.3.2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2.3.3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2.3.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3.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3.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7) 2.3.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3.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2.3.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2002) 2.3.10 《室外环境照明指南》(CIE-37) 2.3.11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CIE-92)
2.3.12 《泛光照明和装饰工程照明指南》(CIE-94) 2.3.13 《城区照明指南》(CIE-136)
2.3.14 项目所在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或办法。 第三条 项目概况 3.1 工程名称:______。 3.2 工程地点:______。
3.3 地块概况:(描述项目的四至),用地面积约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容积率______,覆盖率______%;
3.4 工程造价控制在______万元内。 第四条 乙方设计人员构架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前述乙方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工程设计的合法资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前述乙方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设计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设计内容及服务要求 5.1 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 5.1.1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1 方案设计说明书。
2 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表(含图例)。 3 灯具布置示意图。 4 用电估算表。 5 效果图。 6 工程造价估算。 7 多媒体动画演示。 5.1.2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1 深化设计说明书。
2 电气设备及材料表(含图例)。
3 灯具布置立面图。 4 灯具设计平面图。 5 配电系统图。 6 用电估算表。 7 效果图。 8 工程造价概算。 5.1.3 施工图设计阶段: 1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2 电气设备及材料表(含图例)。 3 裙房灯具布置立面图。 4 塔楼灯具布置立面图。 5 裙房灯具设计平面图。 6 塔楼灯具设计平面组合图。 7 塔楼屋顶灯具设计平面组合图。 8 配电系统图。 9 用电估算表。 10 工程造价概算。 5.2 服务要求
5.2.1 配合甲方设计报建。 5.2.2 配合工程招标。
5.2.3 施工图完成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灯具封样,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配合甲方在夜景照明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选择所用灯具的样板。
5.2.4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到现场进行指导,若现场施工与图纸发生局部差异,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作出设计修改、补充、完善。
5.2.5 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中期质检及竣工验收。
5.2.6 施工配合阶段设计人应及时解答施工安装单位的疑问,积极配合施工安装单位正确完成照明灯具和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
5.2.7 对施工安装单位所提交的有关灯光系统的资料及灯具样品(如设备样本、详细技术资料等)进行审阅及确认。
5.2.8 派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参加工程协调会不少于4次。 5.2.9 根据甲方或施工现场需要,对于需要修改设计或补充设计资料及时反馈。 5.2.10 参与审查并确认有关照明设备的采购、调试。
5.2.11 参与竣工验收,记录并提供有关施工工作中的需修正完善的内容。
5.2.12 检查所有由施工承包商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如竣工图、主要设备资料、运行和
维修手册)。
第六条 成果交付形式 6.1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4套图纸(带效果图A3文本),2套电子文档。 6.2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4套图纸(带效果图A3文本),2套电子文档。 6.3 施工图设计阶段:
对于以上图纸,乙方须先提供一式4套图纸(A1图幅)和光盘两套供甲方审阅及确认,待获得甲方确认及批准后,乙方即应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并提供最终施工图图纸(A1图幅)共16套、设计成果电脑光碟两套。
第七条 设计进度
7.1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______)后______个日历日内完成。
7.2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在甲方书面确认概念设计方案后______个日历日内完成。 7.3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甲方书面确认方案深化设计后______个日历日内完成。 7.4 乙方每阶段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均须得到甲方书面书面确认后才开始进入下一阶段工作,但甲方的审核确认或者甲方的其他认可,不减免乙方按照本合同、国家法规以及行业惯例的要求承担责任。
第八条 设计费用 8.1 总设计费
本合同项下的总设计费按照单价包死、总价包干的方式计算。设计费(含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服务费用等)包干总价(即总设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8.2 前述总设计费为设计总包价,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第8.3条、第8.4条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3 如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设计面积的误差在±10%以内(含±10%),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如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设计面积的误差超过±10%,合同总价=设计费单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所载设计面积。
8.4 前述总设计费已经包括一般性的修改费用。除非项目发生颠覆性修改变化,否则不再增加设计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9.1 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2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9.2 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图纸报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9.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和施工方现场工作,并顺利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9.4 各项配合工作完成,甲方项目顺利开业1个月后,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的剩余设计费。
第十条 发票
乙方应在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可计入成本的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出具前述发票,且甲方不构成违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
11.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的全面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包括以下各项:
11.1.1 甲方提供项目建施图、建筑效果图、设计任务书等文件。 11.1.2 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的有关项目的批准书、要求、批复。
11.2 甲方除按合同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外还负责协调本工程和市政总体布局的有关事宜(包括______),乙方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乙方的责任
12.1 乙方明确并承诺,全部设计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高质量地提供项目发展所需全套设计资料和相应之设计顾问服务。
12.2 乙方作为该项目之专业设计师,就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对中国相关规范、规定的符合性以及满足甲方设计效果等方面对甲方负有全面责任,并应在适当阶段应甲方要求对上述内容予以合理的解释、说明。
12.3 乙方进行的设计必须遵照甲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和其他相关设计顾问的沟通和协调。
12.4 乙方在设计顾问过程中,有义务参加项目各阶段的设计交底会以及与其他设计单位的技术对接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5 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节能要求等),并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市政等政府管理部门对室外广告、亮化工程等的规定。
12.6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及时通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次,此项工作应视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之依据)。乙方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的需要,遇到重要问题,如甲方需要,乙方应立即委派相关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在当日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12.7 乙方因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所需要办理的与乙方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并承担相应费用,且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12.8 乙方负责了解项目当地政府部门对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环保、人防等方面的要求,并且保证设计成果通过当地政府的消防等审查,甲方给予必要协助;乙方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节能要求等)。
12.9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全部损失。乙方除依法保留备份存档外,不得再留存任何副本。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设计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利用,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12.10 其他:
12.10.1 乙方负责向甲方就特定事项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意见。
12.10.2 乙方就上述各条款提供相应之设计顾问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2.10.3 本合同所述设计严禁转包,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严禁擅自分包。一旦乙方违约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移交设计资料等及返还甲方已付费用。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总设计费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甲方未解除合同的,不减免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乙方违约除外),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13.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1天,应承担 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13.3 乙方对其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或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乙方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对设计成果的评价
1 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乙方依据经三方会签的《规划设计管控要点》进行审查,最终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设计成果合格率,以《规划设计管控要点》形成《设计管控通知》,出具评价结果,经甲方规划副总签字确认后,交乙方。
13.4 如乙方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付设计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及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4.1 乙方因为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甲方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设计成果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向与乙方无关人员或第三方展示、传阅。乙方违反此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设计资料和文件的知识产权和相关财产权利。
14.2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14.3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甲方的设计方案不存在任何权利争议或纠纷。 14.4 违反以上规定的,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宣传
15.1 甲方有权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且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15.2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编制有关本工程项目设计概念的资料, 并与甲方合作, 为本工程项目取得最高的见报率。本项目在对外宣传时,甲方有权提及乙方的设计师,且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及设计师的同意。
15.3 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为该项目开展的有关市场营销及推广活动。
15.4 项目竣工后,乙方有权摄影项目的设计效果供对外宣传用(包括公司介绍和学术研究)。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其设计师不得将本项目图纸、文件、设计等用于其他项目。
第十六条 转让
未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8.1 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何一方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正式补充协议后则变更成立,原合同中的变更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
18.2 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 通信联络
甲方和乙方的通信联系地址见合同尾页的下端。如有变更,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向对方该通信联系地址发函后,不论对方是否收到,均视为对方收到该信函。
第二十条 其他
20.1本合同所属各附件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夜景照明设计任务书[含建施图,电施图(初设图)电子文件]
乙方:(盖章)
乙方签约代表(签字):
电话:
廉洁合作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设计人”):【】
为加强【】工程设计项目执行期间的廉洁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做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廉洁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自愿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5-100万元,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
6.如因乙方或其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贿赂甲方人员,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