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华骨干教师推荐材料
朱德华骨干教师推荐材料
乌苏四中
朱德华:女,乌苏四中中教一级教师。工作18 年,一直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担任过班主任、备课组长、语文课题研究组长等工作。
一、 职业道德。
朱德华始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她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她把勤劳和智慧都融注在这三尺讲台上。作为班主任,她饱尝了琐碎工作带来的冗杂与艰辛。
朱德华在1993年踏上工作岗位以来,就一直忙碌于中学语文教育战线上。多年来,坚持以“勤学、善思、求实”为指南,认真、务实地走过每一天的教育教学生活。虽是一名普通而平凡的语文教师,没有显赫的战功,没有骄人的业绩,但是在四中这块沃土上默默地耕耘着。是一名学生喜爱、家长尊重、同事信任、领导放心的“好教师”。
二.教育科研:
工作18年来,朱德华本着“学历有终点、学习无止境”的理念,不断地汲取书海的营养。也许因朱德华的好学,博览群书,在2009年和2010年全国语文教师读书大赛中,她连续两次荣获“全国读书百杰”。
只有不断进取,不断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才能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才能获得成功的体验。作为一名教师,朱德华在中学语文新课程改革中,深入学习课改理念,大胆实践,先后多次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新课程培训中担任中学语文示范课任务,如在2008年秋季全市初三语文教材专题研讨中,积极发挥骨干教师专业引领作用,受到教育局和同行的一致好评。
2010年5月,她参与并且承担的自治区级的教学研究课题《中学语文综合性学习教学策略研究》,历尽三年,经专家评审,圆满结题。
近三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与发表):
她的一节录像课《世界何时铸剑为犁》在自治区中学语文教学录像课评比活动中荣获自治区一等奖。
2010年5月,因《中学语文综合性学习教学策略研究》课题研究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被评为自治区课题研究先进个人。
自治区《中学语文综合性学习教学策略研究》课题成果集《语文在我身边》中有两篇论文发表。
2009年四月,她被评为市级课题实验先进工作者。
2009年在《塔城教育通讯》上发表论文三篇。
2009—2010学年在乌苏四中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师,先进辅导员,备课组被评为优秀备课组。
2010—2011学年在乌苏四中被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备课组被评为优秀备课组。
2010年6月,她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行的论文、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录像课活动中,录像课《漫游语文世界》被评为自治区三等奖;论文《巧借广告学语文》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奖。
在全国青少年春蕾杯征文大赛中,她多次荣获优秀园丁奖。 在自治区中学生现场作文大赛中连续四届均获初中组优秀指导老师一等奖。
三.教育管理。
朱德华教师工作18年,担任班主任18年、中队辅导员18年。自乌苏一中至四中担任初中语文备课组长。
朱德华自工作以来,就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新型融洽的师生关系,关心爱护学生,转化后进生工作成绩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同时作为班主任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学生,都会对学生起着言传身教的作用。她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等。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班级在活动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2008年积极主动参与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和谐德育研究与实验》,撰写的班主任工作案例《那朵不起眼的小花》获得国家课题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0年十月,在全国课题《和谐德育研究与实验》学术研讨活动中,主题班会课件《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以及《倡导低碳生活,共铸绿色家园》均获得国家课题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撰写的班主任工作案例《我想送他一轮明月》获得国家课题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四.继续教育。
2009年冬季,参加了第四管理周期(2009-2013)的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和计算机合格证。
2010年九月,参加教师专业理论培训考核成绩优良。
2010年冬季,参加了从2010年12月13日开班的国培新疆-初中语文09班的国培教育活动。
另外,在2011年三月,在特色家庭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学习型家庭。
总之,朱德华在勤奋工作,努力学习中,不仅要求个人学习与进步,也乐于与同事交流新理念、新知识,和大家一起成长,共同进步,促使全体教师共同发展。她还乐于与学生家长交换对孩子们的辅导,使大家共同帮助孩子学习知识,学习做人。既不计较个人得失,又不拈轻怕重,能和大家共同学习,不断完善,共同进步。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本本荣誉证书,记载着她工作的足迹。 朱德华同志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是我校语文教学课改带头人。因此,我校经考核推荐该同志为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