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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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25 来源:转发
发展党员基本程序
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对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他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他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他预备期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全过程。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一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
(一)经常性。党的队伍必然要经过新老交替的运动过程,并且这种运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始终。党组织要保持活力和朝气,就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发展新生力量。因此,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长期停顿,应该经常地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样,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要求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按照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的义务、权利严格要求和衡量申请入党人是否具备了党员标准,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发展党员的问题上马马虎虎、丧失原则,甚至搞照顾、送人情,是决不允许的,它必将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所以党支部在进行这项活动中,必须严肃认真,以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三)规范性。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具备党员条件之后,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任何党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随意变动。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认真掌握有关规定,按照规范的程序办事,切实保证质量。
(四)政策性。发展党员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政策性问题,如怎样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民主党派的成员能否入党,临时党支部能否发展党员等。对诸如此类问题,党支部都需要认真研究,按政策规定办。
二、新世纪新阶段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成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为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服务,这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
新世纪新阶段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来的。这个方针的含义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吸收先进分子入党,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同时要注意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提高党的战斗力。
(一)坚持标准
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只有把握好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新时期的共产党员标准,党章第一、二、
三、四条有明确规定:
1.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2.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员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条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3.党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八项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八项权利,是党赋予党员在党内的权力和应当享有的利益,党员应当珍惜和正确行使这些权利。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不能离开党章规定的这些标准另立标准,也不能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才能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保证质量
保证质量,就是要在工作中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培养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住“入口”关,保证吸收的每一个新党员都合格。
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是实现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无产阶级政党的战斗力,不仅取决于党员的数量,更取决于党员的质量。重视党员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特有要求。
保证新党员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央其他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指示的要求去办。一是要把入党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开展活动,交给他们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并进行检查帮助,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入党前要经过短期集中培训,否则,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三是要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防止那些敌视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四是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五是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把住预备党员转正关。
保证质量是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方针中的核心问题。因为党员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认清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大意义,才能在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方针中有的放矢,切实收到实效。
(三)改善结构
党员队伍的结构,是指党员队伍的构成成分、素质状况和人员分布状况,主要包括职业、性别、民族构成以及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分布状况等。党员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党的战斗力。改善结构必须改善党员队伍构成,如年龄、文化状况及分布等,还要注意在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和加强在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和青年中以及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和单位发展党员的工作。
(四)慎重发展
1.慎重发展基本含义:
(1)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简称细则)的各项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
2.坚持慎重地发展党员,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发展数量切忌大起大落。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员,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健康成长,对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至关重要。
(2)严格考察和审查。接收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和审查,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手段。
(3)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慎重发展”的中心环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环节。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确保16字方针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质量第一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保证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的一条基本原则,尤其对执政党来说十分重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发展党员强调质量,我们要杜绝一方面在解决组织不纯,一方面又制造新的不纯;一方面解决一部分党员不合格,一方面又让一些不合格的人入党。因此,要严格考察每一名申请入党的同志是否真正具有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奋斗终身的信念;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尽心尽力,能否在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另外,为了保证质量,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按各项规定的程序办事,除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外,还要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实践证明,党的力量源泉在于党员质量。
(二)入党自愿的原则。
就是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完全出于一个人的主观意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对其加以强迫。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把自己与一个普通老百姓相混同,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家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但是,坚持自愿原则不是说党组织可以放弃做工作,等待入党者自发成长,而是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三)个别吸收的原则。
所谓“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所谓“成熟”,就是发展的党员确实已具备了党章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只要这样做了,不论发展多,还是发展少,发展速度都是适当的。
(四)重点发展的原则。
根据党员队伍构成和分布情况,从改善结构出发,确定发展的重点。要根据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的精神,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空白班组和新的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解决党员年龄结构分布不合理的现状。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确定自己的发展重点。
(五)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是不断发展壮大共产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地去做发展党员工作。如果想发展多少就发展多少,不想发展就长期不发展,就会使发展党员数量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不仅难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不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和数量。因此,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有利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才能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通过加强领导和制定计划,根据党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的改变,将一个时期的发展党员工作有所侧重,可以逐步解决现有共产党员队伍存在的分布、年龄和文化等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这种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吸收那些确实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保持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入党申请人经过党小组推荐,总支(支委)会(不设总支、支委会条件下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途径
(一)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形象调动群众的入党积极性的基层组织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事实表明,哪里的党组织建设得坚强有力,党组织就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群众入党积极性就高,发展党员工作就做得好。反之,哪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就缺少对党外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教育和引导,激发群众的入党愿望。
党组织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人民群众不断加深对党的了解,积极靠近党组织。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热爱党和社会主义,坚信党的领导。选准对象进行重点教育。对提出入党要求的群众,要热情地关心和帮助,只要他们的基本素质好,就应当把他们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启蒙教育,必然会激发一些群众的入党热情,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对这些同志,党支部要热情关心他们,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对于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人,都要把他们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在些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如果经过党组织考察,认为他们还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素质,也应及时进行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他们的入党愿望给予肯定,提出希望和要求,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组织,鼓励他们继续争取进步。
(三)通过团组织推荐活动激励青年的入党热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促进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帮助团组织建立健全推优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扎扎实实做好推优工作。要通过推优工作,提高团员、青年对党的认识,从而激发他们要求入党的积极性,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逐步增加党员中青年的比例。
二、申请入党人和入党申请书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近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这条规定,贯穿着无产阶级建党学说的一些重要原则。
(一)要求入党的人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这是党员发展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环
节。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正式表达个人意愿和志向的书面材料,也是党组织接纳其为党员的重要依据。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自愿主动地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提出入党申请。由于要求入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做好了承担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的准备,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一切。这既不能靠一时的感情冲动,也来不得半点的强迫和勉强,而必须完全坚持自愿的原则。因此,为了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入党愿望和有关情况,便于党组织审查,申请入党的同志一般应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对于没有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即使其各方面表现都好,党组织也不能发展其入党。
(二)入党申请书的写法
写入党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基本的书写格式和内容有: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敬爱的党支部”。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上述内容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
另外,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申请人写一份个人自传,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如果自己有政治历史问题,或曾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或曾受过哪些奖励和表扬,获得哪些光荣称号,都要如实写明;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受过刑事或其他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后,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全文。
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
(三)写入党申请书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写入党申请书,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对这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入党申请人在写入党申请书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2.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和本人经历等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3.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签名、盖章后交给党组织。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应以党员标准为依据。由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般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所以不能苛求,但也不能失之于宽,这样才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般来说,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岁,为中国公民,主动申请入党,有较强的入党愿望,积极靠近党组织。
2.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遵守党的章程,信仰共产主义,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3.能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行动指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对党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的岗位上表现比较突出。
5.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6.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具有奉献精神。
确定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
(二)做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入党申请人情况
党总支(支部)对每一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都应持欢迎态度,绝不能不闻不问,置之不理。支部接到申请入党人的申请书后应由总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委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情况,鼓励申请人积极靠近组织,接受党组织考验,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主要内容有:
(1)对他们要求进步、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做法给予热情的支持和鼓励。
(2)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要通过查阅档案和联系有关知情人,了解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的原因、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教育申请入党人端正入党动机。
(3)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了解入党申请人成长的经历以及他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4)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介绍入党申请人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6)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的评价,征求党小组和支部委员对申请人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看法。
2.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党支部应把有入党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以便对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的过程和递交的材料有一个清晰详细的记载。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人的自传;入党申请书及递交日期;党支部与其谈话情况及日期;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汇报等。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讨论确定,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认真建立好档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为培养和确立发展对象提供可靠的材料依据。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应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妥善保管。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后,原党组织要将其档案材料及时全部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继续培养。
有的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或者不经支委会讨论,又不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或者将根本没有写入党申请书的,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或者将申请人搁置起来,不予理睬等。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调动申请人的积极性,对其他要求入党的群众也会带来消极影响。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主要是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教育。培养教育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作为培养联系人的党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
1.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利用与入党积极分子共同生产、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言传身教,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懂得为什么要入党,怎么样争取入党。
2.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能力。并向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转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的成绩、缺点和错误,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写实,并将考察结果及时地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填写的考察结果应语言朴实,评价准确,切忌套话连篇。同时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总支(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取得党总支(支部)的指导。并在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下,及时向党总支(支部)建议将其列为计划发展对象。在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对象后和双方自愿的条件下,培养人即成为入党介绍人,并须担负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培养人确定以后,无特殊原因,不应随意调换。
(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1.有选择地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如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列席接收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使他们在党内生活的环境熏陶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
2.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如参加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扶贫帮弱等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三)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对党组织来说,是培养、教育他们的需要。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加深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更快地进步。同时,这也是培养他们严格组织观念的重要措施。
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思想汇报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思想情况主要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对政治、经济形势的看法以及认识、体会和收获;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自己的工作实绩,对做好本职工作的建议、设想和努力方向。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写对每一个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看法、态度,可以在汇报中阐明自己的态度,写清楚自己存在什么疑虑和理解不清的问题等;写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和体会;如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则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写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的态度。写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在思想汇报的正文结束后,下端应署上姓名和年、月、日。
写思想汇报应注意:首先,思想汇报应是真实思想的流露,最重要的是真实,切忌空话、套话、假话,做表面文章;其次,写思想汇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就体会和认识深刻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再次,写思想汇报要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党章、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最后,写思想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但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缺点和问题。
党组织不能简单地用思想汇报次数的多少衡量一个人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但是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讲,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是加强同党组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申请人党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中所反映的问题,党组织尤其是培养联系人应进行全面分析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快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步伐。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
1.考察政治立场。着重考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
2.考察思想觉悟。主要是看他们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否对党忠诚老实。
3.考察工作、学习表现。主要看他们是否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小康社会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的工作能力。作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建立良好学风班风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自觉遵守政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那些曾经违犯过政纪国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
5.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6.考察他们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方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党总支(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由培养人、小组长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认真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考察的具体方法是:
1.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可通过谈话和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解他们和思想;也可向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2.任务考察。即有意识地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3.活动考察。即观察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4.测评考察。要通过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和公开测评,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水平和态度;思想工作作风上的表现等等。
5.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正面的意见要听,反面的意见也要听,综合群众的意见,得出正确的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群众看法不一致,要多作调查研究,防止草率从事。要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察工作。
(三)考察材料的写法
由于受篇幅的限制,考察写实材料要写得简明扼要。将考察对象一段时间内,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如实记录下来。因此,通常叫考察写实。要从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态度要认真,内容要具体,分析要深刻,避免脱离实际的空话、套话。要抓住重点,有一件事写一件事,不要面面俱到。要全面考察,不要只听好的不听坏的,报喜不报忧;不要只写优点或对缺点轻描淡写,只简单地提出希望等。
六、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一)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如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制度,培养、考核、写实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定期整顿队伍制度等。
(二)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取舍。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交接并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若不清楚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具体地点或名称,或不能确认调入单位党组织设置是否健全,可通
过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负责移交。
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培养联系人。
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即列为发展对象。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三章 发展对象
一、发展对象的含义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列入发展计划,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称作“发展对象”。党组织对一个发展对象需要有一个重点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在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时,才可发展入党。
二、发展对象的条件
1.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当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但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毕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
2.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
3.参加了党组织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基本掌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知识。
4.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5.一贯表现好,基本符合《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党员标准。
三、共青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深入开展评选优秀团员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简称“评优、推优”),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党总支(支部)要指导本单位团组织,切实做好“评优、推优”工作。
(一)推优的基本条件
党支部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自觉地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3.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能关心和帮助他人共同进步;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公寓住宿、礼堂集会、图书馆借阅、课堂听课以及考试等方面的纪律。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诚信,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其他公益活动和学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部门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以及获得校(院)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项的优秀团员,应予优先考虑。
(二)评优、推优程序
1.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和部署评选优秀团员工作,按照团员人数的比例,以团总支为单位下发评优名额。推优工作在党总支(支部)的组织领导下进行,推优时间一般在评优之后开展,原则
上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2.采取团员个人自荐或团组织推荐的方式,提出优秀团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到会团员人数必须不少于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方可进行评选),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者的优秀团员情况;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个人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选优秀团员,获得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赞成票者当选,可确定为被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虑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上报团总支(分团委);团总支(分团委)征求党总支的意见后,签署团总支(分团委)审核意见,上报校团委审定。校团委在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签署意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3.团总支(分团委、团支部)书记及学生会主要干部由校团委在广泛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工程上,可择优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未被推荐对象,团组织要继续爱护他们,关心他们,鼓励他们克服不足,待条件成熟时再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召开团员大会时,可邀请所在部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核查。
(三)推优工作的重点
1.科、教、文、卫等部门的团组织,要把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的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等业务骨干及有突出贡献的人,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对象。
2.重视培养和推荐大学生中的优秀团员。高等院校团组织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就抓紧做好推优工作,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3.重视在职团干部的推优,对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干部要重点培养、教育,团的各级组织要逐级负责,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四)推优工作的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 团支部负责对团支部委员和团员进行培养考察,团总支负责对总支委员、团支部正副书记的培养考察,院分团委负责对分团委委员、团(总支)支部书记及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培养考察。
2.培养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为实现“推优”工作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做好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要引导他们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纯洁入党动机,搞好对他们的重点培养和考察,保证推荐的质量。
3.双重考察原则。 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他们在团组织中的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组织他们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接受锻炼和考验。
4.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各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时必须在团员大会的基础上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待对被推荐者作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进行讨论。
5.定期汇报原则。 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被列入党的发展对象后,有责任将其以后的表现情况定期向团支部做书面汇报。
(五)培养、考察与监督
1.团支部对于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要坚持从对待学习的态度,参加政治活动的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遵守社会公德、学校纪律等方面予以考察,有意识地交给他们一些工作任务,并将上述各方面的考察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2.团支部对未被党组织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要注意爱护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3.团支部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评优、推优”工作前,必须向院分团委和汇报考察情况,上级
团组织将适时抽查监督,若发现在评优、推优工作中有违规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4.在“评优、推优”工作结束后,若发现优秀团员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团组织将视其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优秀团员称号或推优资格。
(六)团组织推荐意见的内容
1.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
2.团支部委员会审核意见
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意见
附:团支部推荐意见例文
团 支 部 推 荐 意 见
口口口同志在我们团支部任支部副书记,几年来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愿望。
他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广播,看报纸杂志,关心党的建设,关心国家大事。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认识问题比较深刻,看问题较敏锐。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比较坚定,政治上比较成熟。
努力学习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用现代科学文化武装头脑。学习成绩突出,受到学院的多次表彰,被评为院学习标兵。
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在任团支部宣传委员和副书记一年来,经常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用新思想、新观念教育团员、青年。和班委及其他团干部一起,开展了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陶冶了情操、提高了思想觉悟。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多次受到分院团委的表扬。他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表率作用,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 该同志性格好动,有时比较浮躁,缺乏专心致志的精神,希望注意克服。
总的说来,该同志表现比较突出,按照推优条件,经过支部全体团员讨论,支委会研究,同意推荐口口口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请上级组织审查。
口口口团支部 团支部书记:口口口(盖章)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
经口月口日团委会议研究,同意口口口团支部推荐口口口同志为党组织发展对象的意见,一并报送口口口党支部及党委组织部。
口口口团委 团委书记:口口口(盖章)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申请入党的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审查。要做好这些工作,没有一定的时间是不行的。从以往的经验看,一些新党员不能很好发挥作用,重要原因是入党前没有进行认真的培养教育,有的做一名党员基本要求都不懂。当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也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但这毕竟有益于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十条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
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全面了解。通常情况下,以党支部为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一)政治审查内容
政审内容包括:(1)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主要审查其是否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主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大的政治斗争,以及其在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认识和表现等。(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其对本人的影响。
(二)政治审查的范围
1.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其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成长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的社会职业、政治面貌及其政治表现情况。
2.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与其联系密切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包括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同本人没有或很少有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个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
(三)政治审查的方法
1.党组织应当挑选党性较强、作风正派的两名以上的正式党员担任。
2.同发展对象谈话。
3.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和其它有关材料。
4.找本单位或其他熟悉发展对象情况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5.函调。
6.派人外调。
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组织上不掌握且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组织上掌握与本人交待一致的问题,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凡函调能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四)综合性政审材料
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发展对象的较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接收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当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拟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及时把他的全面情况综合起来,形成材料,以备讨论其入党时向支部大会报告。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其入党以后,要将政治审查材料随其它材料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政审材料的内容
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这一部分材料可依据本人的档案或组织上掌握的情况来写。
——政审情况。重点写清楚其关键时期的表现,所谓关键时期,系指对全国全党有深远影响的政治事件等,如文化大革命、八九年6•4风波、反“法轮功”邪教的立场表现;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政治立场、思想认识以及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对党的十六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等。对这些方面问题的审查,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结论要准确。不能把证据不充分的内容写入其中。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要说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或疑点。
——本人要求入党和组织上培养教育的过程。这一部分主要写其什么时候申请入党,党组织何时
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采取了哪些培养教育措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有哪些提高,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掌握的情况,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等。
——现实表现情况。即其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有哪些优点,做出哪些成绩,群众基础如何(是共青团员的,要写明团组织的推优意见)。重点写清楚本人政治立场以及是否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据党员标准衡量,还有哪些差距,今后注意解决什么问题。
结论意见。对审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是否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2.写政审材料应注意的问题
要注意平时材料的积累和保存。客观正确地评价来源于日常考察了解,党组织一定要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制度,并注意积累有关材料。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培养人写实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的记载,团组织推优意见,以及组织上对其分析和鉴定等。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政审材料不能只写优点、成绩,不写缺点、错误。多用事实说话,少用抽象概括的语言。
(2)不要只写工作表现,不写思想活动。政审材料既要反映发展对象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成绩,又要反映他们思想觉悟的提高过程。
(3)政审材料所作的结论要有证据,特别是关于个人政治历史问题的结论情况,以及在几个关键时期的表现,都要与调查证实材料相吻合。
(4)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一定要具体清楚。 附:政审材料例文
关于口才口口同志的政治审查报告
口口口同志,男,汉,1981年1月1日出生,原籍湖北省武汉市,家庭出身干部,本人成份学生,高中毕业,1999年7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口口口学院,编入口口专业一班学习至今。1997年5月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口口中学由口口口、口口口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本人简历:......(从小学写起)
(2)关于政审情况
根据组织审查和本人介绍的情况,该同志历史清白,其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清楚。
父亲:口口口,中共党员,湖北省武汉市口口公司销售部主任,无历史问题。
母亲:口口口,群众,湖北省武汉市口口局上班,无历史问题。
姐姐:......
......
(3)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该同志无政治历史问题。文革期间尚未出生,89政治风波期间未成年,故不予审查。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4)关于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该同志2000年3月1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以后,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思想进步很快。2001年7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促使其早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组织曾让他参加学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学习,他对党的认识不断加深。组织上给其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学习工作中锻炼和考验他,并安排一名党员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该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性质任务,表示坚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端正了入党动机,能在学习中注意经常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学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思想觉
悟提高很快。
(5)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担任班长的社会工作,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带领同学共同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而努力,在班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和研讨气氛。同时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同学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辉煌历史,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该同志主要不足之处是:理论学习过于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容易冲动。 根据他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口口口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
口口口党支部 支部书记:口口口(盖章)
年 月 日
六、发展对象的培训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逐步建立积极分子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发展入党。这是贯彻“从严治党”精神,落实“十六字”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培训的内容和时间
为强化发展对象的党的基本知识,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党校培训。通过学习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端正入党动机,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培训学习由党委(党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二)培训效果的考核
集中培训由党校负责组织。培训结束时,培训对象要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要组织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经过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如果考试成绩不合格,一般情况下,当年不得作为发展对象培养)。党组织要跟踪考察培训对象的表现,了解他们培训前后的变化。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做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准备工作;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一)如何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党章规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其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入党介绍人还可以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
(二)入党介绍人的条件
入党介绍人应由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发展对象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有几种情况下的党员不能作为介绍人:一是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二是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人,不
能作为入党介绍人;三是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也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亲属一般不宜做其入党介绍人。
(三)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章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介绍人应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他的政治态度及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和群众对他的反映。介绍人应将所了解到的上述情况以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报告党组织,并如实地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向党组织和党员作负责的介绍。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继续对他进行具体的教育和帮助,使其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情况、对党的认识以及向党表明自己入党心愿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对其进行审查的全部过程,充分体现了入党手续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工作的严密性。因此,党组织和申请入党的同志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认真填写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基本要求
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栏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对入党申请人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基本要求是:
1.要有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栏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2.要由申请入党者本人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3.对《入党志愿书》上的各个栏目都要填写清楚和准确,如果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二)《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方法
1.“姓名”中的“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用字要固定,不要用同音字代替。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
2.“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一定要具体到日期。
3.“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如祖居地与出生地不一致时,一般按父亲的籍贯填写。
5.“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份。阶级成份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份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贫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6.“本人成份”,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如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本人社会职业变化较多,一般应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情况填写。
7.“现有文化程度”应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
如“小学毕业”、“中专毕业”、“高中肄业”等;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的,应加上“相当”二字。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学历分类:博士研究生、双硕士、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
为了年统方便,学生按“现在年级(最高学历)”格式填写,“学历”是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为凭证。在校生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证明”之前,按现有“学历证明”填写。取得中等技工“学历证明”的,学历填写“高中””。如“大学本科二年级(高中)”,“大学本科三年级(大专”),“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大学)”等。
8.“现任职务”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个人职业。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注意要填写具体单位,如“经济系”、“成教院”等。学生一定要注明班级,如“经济系2001级一班”,“成教院高起本2001级三班”等。
9.填写“入党志愿”
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入党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填写时,一定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感情,要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提炼,字斟句酌,把自己最想向党组织表达的思想写出来。不要只抄党章和有关材料,也不能简单地照抄入党申请书。因为填写“入党志愿”时,申请入党者已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系统教育和精心培养,并经历了较长革命实践的锻炼,思想认识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写“入党申请书”时相比,已明显不同。
“入党志愿”应紧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写:
一是对待入党的态度。一般第一段要明确写出自己对入党的态度,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是对党的认识。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何认识党的纲领和章程;如何认识党史,尤其是亲身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决心。一般讲,一个人最初的入党动机、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往往有个从不端正到端正的过程。但是最终的、也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应对每一因素进行分析,写出达到最终正确入党动机的思想演变过程,必要时还要有一定的理论论述。
四是客观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对自己的优缺点,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并逐一作出深入的分析,要有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决心和措施。在入党志愿书中还要表明自己有不被接受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努力的打算或者入党后的态度或决心等。
10.“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如口年口月至口年口月在哪个学校上学,在某村某队劳动,在某个单位参军、工作等,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中应将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等填写完整。
附例:
本 人 经 历
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 证明人
1982.9 —1988.7 湖北省武汉市口口区口口小学学生 口口口
1988.9 —1994.7 湖北省武汉市口口区第一中学学生 口口口
1994.9—1998.7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口口专业大学生 口口口
1998.9—2001.4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 口口口
2001.4至今 西南政法大学口口院口口教研室 助教 口口口
11.“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进步团体,如抗战时期的抗敌宣传队、新中国剧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亦包括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如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抗战前夕及抗战初期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民先),抗战后期及解放战争时期的民主青年协会(民协)、民主青年联盟(民联)等。参加了共青团组织的也应填写这一栏。在以上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没任职务的就填“一般成员”。 附例: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
1995年5月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第一中学由口口口、口口口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宣传委员。
12.“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有则如实填写,没有则写“无”,不能空格。
13.“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受过什么样的奖励才可填入奖励一项,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为了说明表彰、奖励的规模和级别,填表时应该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的情况写清楚。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
14.“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15.“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为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填法相同。
注意:14、15栏中内容不要过于简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填写:称呼、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如:
父亲:口口口,52岁,中共党员, 湖北省武汉市口口口公司销售部主任,无历史问题。 ......
16.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不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中有被停职审查、拘留审讯以及被判处徒刑、枪毙等情况;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有过何种宗教信仰等。
17.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党支部全体党员讨论申请入党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上级党委审批党员的重要参考。要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
入党介绍人意见的撰写方法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态度。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的注意事项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十分严肃的。应注意以下三点:首先,要坚持全面分析的原则,对被介绍人的情况如实反映。其次,在写明被介绍人的主要优缺点时,优点要概括得符合实际;缺点要
具体,切中要害,不要只笼统、抽象、简单地提点希望,更不能只填写“同意入党”等字样。再次,两名介绍人都要有自己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简单地写“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每个介绍人都要表明愿意介绍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例文
第 一 介 绍 人 意 见
口口口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2001年在武汉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时,就曾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我院工作后,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他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为人襟怀坦白,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决心。缺点是:工作的计划不足,不够细致。
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口口口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口口口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 二 介 绍 人 意 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口口口同志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坚信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一定能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在前一时期的职称评审中表现了较高的思想觉悟,积极向老教师学习,热心帮助困难学生,受到学生和其他同志的一致好评。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2003年被评为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缺点是工作中有时不够细。总的说来,我认为口口口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口口口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18.《入党志愿书》其它栏目随着工作进展填写。《入党志愿书》其它部分,如“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党委审批意见”、“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随着各项工作的完成,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中。(详见预备党员接收程序)
(三)写入党志愿应注意的问题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中,《入党志愿书》是唯一的党组织印发、申请入党人填写的材料。入党志愿有规定的篇幅,不能像其他材料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地填写:
1.要注意字数,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
2. “入党志愿”应紧扣三个方面的内容写:一是对党的认识;二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心愿;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填写时,一定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感情,要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提炼,字斟句酌,把自己最想向党组织表达的思想写出来。不要只抄党章和有关材料,也不能简单地照抄入党申请书。因填写“”入党志愿"时,申请入党者已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系统教育和精心培养,并经历了较长革命实践的锻炼,思想认识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写"入党申请书"时相比,已明显不同。
3.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中的一个栏目,可不必在末尾写姓名和时间。
三、预备党员接收程序
(一)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2.入党志愿要写的郑重、庄严、真诚。注意不要有错别字。
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通常情况下,《入党志愿书》包含了应汇报的内容,由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有关部分即可。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申请人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党内外有关群众对申请人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对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讨论中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7.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8.如有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出席,请其讲话。
9.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的事项
1.要保证出席的人数。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的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若申请人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因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向党支部作了认真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对申请入党的人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或申请入党的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如果讨论中持赞同意见与持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弄清情况,待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凡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在讨论表决时,党员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的态度,不应提倡。对发展某个同志入党,党员应当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如果感到对某些情况不够了解,应当在会上提出来,把情况弄清楚,而不应该随便放弃自己的表决权。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
5.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左右他人意见。
6.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7.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 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8.支部大会决议,要写清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的人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包括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
通过表决的日期等。并按要求把支部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9.临时党支部无权接收预备党员。
(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上报党组织审批的材料
支部党员大会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推优材料、思想汇报等整理好,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的写法
(1)标题。入党志愿书上已有固定栏目,不必再写。
(2)正文。首先,报告何年何月何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何人入党。其次,写明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理想信念如何,以及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衡量有哪些缺点和不足等。再次,报告对接收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最后,写明支部大会表决情况。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3)注意:决议不能写得过于简单。如“2001年12月5日,召开支部大会,与会党员一致通过同意口口口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附:支部大会决议例文
口口学院党支部于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口口口同志的入党申请。口口口同志1998年西南政法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时,就曾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入我院工作以来,多次向党支部表达了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该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在前一时期的职称评审中表现了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勤于思考;有较强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富有朝气;积极向老教师学习,热心帮助困难学生,受到学生和其他同志的一致好评。工作认真,勇于负责,业务水平较高,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2002年被评为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提出入党要求后,能虚心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意见。缺点是工作中不够细。
经支部审查,口口口同志的个人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 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同意吸收口口口同志入党。支部大会表决情况:本支部共有党员20人,其中正式党员15名,预备党员5名,今天全部到会。经举手表决,有表决权的15名党员一致同意吸收口口口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希望口口口同志入党以后,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共口口口学院教师党支部
支部书记:口口口(盖章)
年 月 日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新党员
1.考察谈话意见
党章中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根据这一精神,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之后,党委(或由县以上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之前,要指派专人(党委(总支)委员或组织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并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然后要认真负责地整理出考察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规定的栏目内(即“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栏)。
2.考察谈话的内容
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表现,这是主要部分。如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具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
身的决心;是否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党员义务、权利和党的纪律等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如何;文革、1989年政治风波期间和反“法轮功”邪教的表现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情况,能否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能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从思想上入党;是否勇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具有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修养等;以及存在的主要缺点都要据实整理出来。要写明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3.同申请入党的人谈话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入党介绍人或本支部成员一般不宜作谈话人。
(2)与申请入党的人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入党材料。从中审查入党手续的有关问题,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同时,谈话人还必须到申请入党人的所在单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尽可能多接触一些同志,如党支部成员、入党介绍人、熟悉发展对象情况的党员和群众等,从而对申请入党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和入党过程、群众威信等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拟定好谈话提纲,使谈话更具有针对性。
(3)要注意谈话效果。应该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等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帮助,提出明确要求。谈话应讲求方法,态度要和蔼,启发被谈话人无拘无束地谈出自己的心里话,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4)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入党的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后向党委汇报。通过谈话了解到一些涉及政策界限不清或有争议而一时拿不准的问题,应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附: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入党的意见例文
受口口学院党委(总支)指派,在审阅口口口同志的《入党志愿书》及党支部上报的综合材料和个别征求了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基础上,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同口口口同志进行了谈话。通过考察,了解到该同志积极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态度积极,工作勤恳,遇事能独立思考,在教学科研中做出了很大成绩。他作风正派、为人坦诚、严以律己,受到教师、学生的一致好评,2001年被学院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他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该同志“文革””期间尚未成年,1989年政治风波期间没有不良行为。通过和本人谈话进一步了解到,该同志对党忠诚,能向组织上坦露真实思想,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该同志的缺点是处理问题有时不够冷静,过于主观和自信。
该同志思想觉悟较高,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基本符合了共产党员的标准,符合入党条件,材料完备,建议党委讨论审批。
谈话人:口口口(盖章)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
(五)审批新党员的程序与方法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即党委(工委)、经授权的党总支审批。有些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高等学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必须注明是授权的)。党组和临时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应当注意四点:
1.做好审批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对党支部报送的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其它问题,抓紧查清或由党支部补报。(2)提前通知每个党委委员,告知召开党委会审批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以及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使委员事
先有所准备,以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2.坚持标准,严格审批。在审批预备党员时要认真听取谈话人和组织部门的意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申请人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若因有的党委委员对申请人的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不同意见,应由党委指派的谈话人或党委组织部、报批党支部的负责人说明情况;若因申请人存在某些缺点错误,党委委员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有不同意见,应展开充分讨论,认真分析这些缺点错误是否影响其入党,尽可能取得统一认识;若因申请人的某些重要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引起意见分歧,应暂时休会,待调查清楚后下次再议。确认申请人具备党员条件且入党手续完备的,即可批准支部大会的决议,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内,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如发现报批申请入党人的某些问题尚未查清或入党手续不完备,应返回报批支部,在弄清问题和手续完备后再讨论审批。如经审议,申请入党人尚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也应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内,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同报批党支部,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坚持集体讨论,逐一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或经授权的总支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问题。党委必须集体讨论审批并做出决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每个党委委员的作用,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把住党员的“入口关”,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得以碰头会或传阅或召开有关人员联席会或由部分党委委员或委托党委职能部门等形式和办法,代为审批预备党员。党委(总支)集体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参加会议的党委(总支)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否则,党委(总支)形成的决议无效。如果在同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4.及时讨论,按时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应退回原报批党支部复议后再进行审批;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一)预备期的必要性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新党员要有预备期,这是保证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是为了对新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在新党员入党之前,党组织虽然已经对他们进行了考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但是,组织上入了党并不等于思想上入了党,仍然需要有一段时间在党内直接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是否正确,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具备党员的条件。这样做,可以防止投机分子混入党内,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为了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一般来说,被党组织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他们对于党的章程、党的基本知识,还不十分了解。党组织有必要对他们进一步加强教育,让他们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使他们懂得怎样去履行党员的义务,从而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不断取得进步。三是对于新入党的同志来说,预备期也是一种考验,可以促进他们在党的工作和党的生活中,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性,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为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预备期的时限
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宜提前转正。这是
因为,在预备期间,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以实际行动争取按期转正,这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如果时间过短,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即使有的预备党员表现突出,党组织也不要采取缩短预备期,提前转正的做法。
(三)预备期的起算日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之算起。
入党申请人经支部大会通过后,在上级审批的过程中,被发现有某些问题需要审查而未能及时审批,后来问题审查清楚了,上级党组织批准他入党,其预备期的起算日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如果不属于入党申请人本人的原因,并且在党组织继续审查时,本人积极协助党组织弄清情况,且本人表现一贯很好,其预备期仍应按支部大会通过他入党之日算起;
如果由于入党申请人本人的原因,其预备期的起算日应由支部大会根据审查结果、问题的性质、本人表现进行复议决定,并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可以在评选过程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因为预备党员处在接受党组织考察的阶段,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他们当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记录下来,在他们转为正式党员的时候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后的工作
(一)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
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准接收预备党员的通知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本人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限,指明优缺点和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说明党内的有关生活制度、缴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等。
(二)及时安排其过组织生活
党支部要将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使其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克服缺点,锻炼党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决定及有关事项。
对党委未批准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向其说明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予以鼓励。
四、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的必经程序。
(一)入党宣誓的意义
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这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入党后进行的一次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的教育,也是预备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入党宣誓是党员政治生命开始的象征,是非常庄重、严肃的事情。党旗代表了党,誓词高度地概括了党对党员的要求,也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对每个党员都有约束力。预备党员通过入党宣誓,表明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可以使他们时刻用誓言来激励自己,终身牢记自己的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党安排,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宣誓的时机和要求
1.进行入党宣誓的时间,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如果一个党委(总支)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
2.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宣布仪式开始,唱(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预备党员面向党旗,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除解放军战士外,均应脱帽,
在领誓人逐句领读下,跟读誓词。读完誓词后,领誓人提示“宣誓人”,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或代表)表决心;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党支部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唱(奏)国际歌,宣布仪式结束。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时间不要拖得太长。
也可以适当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邀请一些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一定要严肃认真,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大会”的横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组织要严密紧凑,所有的讲话发言都要简短,时间不宜过长。
3、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应注意以下问题: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组织举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进行。党支部举行的入党宣誓仪式,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
五、预备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
预备党员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党员,一方面要靠自己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做,另一方面要靠党组织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在这方面各地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确定联系人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要确定联系人。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以便于对预备党员培养工作的衔接。联系人可以充分利用与预备党员共同劳动、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活动的机会,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他们。同时还要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党组织应该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刚刚步入党的大门,对党内的组织生活和党内行为准则、各项纪律、规章有很多都是陌生的,因此,党支部应该向预备党员讲清楚,在预备期间应该做什么,怎么去做,对他们提出严格的要求,使其自觉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以及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
(三)听取本人汇报
党组织应该定期听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差距、帮助他们端正努力的方向。预备党员应每季度写一份书面的思想汇报,写思想汇报的要求同前,但应更深刻。
(四)个别谈心
党组织应针对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经常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表现、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向他们传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指出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帮助他们改正。
(五)集中培训
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党性锻炼。培训结束要进行考试,并将学习成绩作为其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之一。
(六)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
党组织应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和情况,分配给他们适当的工作或交给某些任务,为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及时了解他们完成工作和任务的情况,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七)定期鉴定
党支部定期听取党小组和联系人的汇报,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讲评一次,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附:例文
对口口口同志的考察意见
口口口同志在这个季度里,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各项活动,并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三个代表”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有了明确的认识,并在一次组织生活会上,较系统地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平时,他注意时刻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经常征求同志们的意见,求得同志们的帮助。他在思想汇报中写道:“我虽然已经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了,但对照党员标准,还有很多不足。同志们在讨论我入党时的忠告,我时时记在心中,我一定要好好地反思,尽快改正自己的不足,早日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他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但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还经常参加一些公益性劳动。在无偿献血活动中,他第一个报了名,献出200毫升血,带动周围几个同志也先后响应了献血的号召。
对于自身存在的性格较急、和一些同志的关系不融洽问题,有一定改变,但还需进一步努力改正。 考察人:口口口 口口口(签名盖章)
党小组长:口口口(签名盖章)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
第六章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严格执照党章有关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决不能草率从事。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具有两个方面重要作用。一方面,预备党员能否及时转正,是涉及预备党员能否及时充分行使党员民主权利的问题。有些同志觉得推迟办理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也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党员了,这是不对的,对于那些预备期已满,并且已经具备转正条件的同志来说,党组织无故推迟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就等于变相剥夺了这些同志一段时间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严格按照规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是从组织上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发展党员的最后一道程序。因此,各级党组织决不能草率从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预备党员转正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
一、呈交转正申请的时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应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提出转正申请对于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切。这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因此,提出转正申请也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和教育,讲明道理,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
二、转正申请的写法
(一)转正申请书的写法
1.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单列一行,居中书写。
2.称谓:一般为“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第二行顶格书写,后加冒号。
3.申请写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
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以及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并向党组织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应该写得全面、具体、详细。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其次,写明自已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
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再次,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来。尤其是延长预备期的要重点说明延长期间的缺点问题改正情况,
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应该针对自己的缺点来写、最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如果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党组织讲明的,或在预备期发生了什么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应写清楚。
结尾: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口口口”,下一行写上“ 年月日”。
(二)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转正申请书要适时写出,交给党组织太早、太晚都不行,一般在转正到期前一两周为好。
转正申请书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既要与预备期思想相联系,也要与申请入党过程、思想变化相联系,注意思想的深度。
延长预备期后提出转正申请,在写转正申请书前还需要与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正式谈话,征求意见。
三、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后方能有效。开会时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党小组的意见。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7.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表决赞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需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以及对预备党员是否具备转正条件的意见,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委会要将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连同转正申请、预备期的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的写法是:
1.题目。可分为三种类型:按期转正的决议,就写“关于口口口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就写“关于延长口口口同志预备期的决议”;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就写“关于取消口口口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入党志愿书》上已有固定栏目,抄写时不必再写标题。)
2.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等;二是支部大会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评价。要写明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理想信念如何,以及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有哪些缺点和不足;认为他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是否按期转正。三是支部大会以何种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结果。要写明支部党员数和会议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党员人数。
3.署名和日期。正文下面要写上“中共口口口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签名并盖章,最后写上年月日。(《入党志愿书》上已有固定栏目,抄写时按栏目规定写。)
(三)妥善处理好预备党员转正中的有关问题
预备党员转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认真对待。
1.必须及时讨论、审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不论能否按期转正,党支部都要及时讨论。党支部大会决议上报党委后也应及时审批(不能超过三个月),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通知审批结果,并应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组织不能无故拖延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对不宜按期转正的,也不得采取拖延讨论的办法,等待其达到转正条件时再讨论。如属组织上的原因拖延讨论审批,而本人预备期满已具备党员条件,其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于按期转正。
2.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该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应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也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那种认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无“大毛病”就可以转正的低标准思想是十分有害的,要坚决纠正。
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应尽可能到会,介绍情况。但确实因故不能出席,也是可以的,支部大会可以照常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并作出决议。因为介绍人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上发表意见,不是转正工作中必须履行的一项手续。
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但不论他是否同意,支部大会都可以表决。如果介绍人仍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附: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例文
关于口口口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了口口口同志的转正问题。该同志自2002年6月9日入党以来,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注意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大的提高。他对所负责的教学工作责任心强,在工作中能开动脑筋,出主意,想办法,团结非党同志一起努力完成任务,成绩比较突出,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但口口口同志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处理问题时不够冷静,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有时流露出自满情绪。经过支部大会认真讨论,大家认为口口同志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本支部共有党员21人,到会 19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15人,一致同意口口口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口口学院党总支(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4、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丧失预备党员条件,而且本人也有决心努力改正错误,可以延长预备期,党支部对他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章规定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如果少于一年也是可以的,但是最少不能少于半年。因为考察一个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需要一个过程,党组织对他的考察和教育,也需要有一定的时间。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预备期的支部大会决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延长时间、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大会决议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文字要简明扼要。
附:延长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例文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了口口口同志的转正申请报告和党小组、支部委员会的意见,认为口口口同志在预备期间,对本职工作尚能努力完成,有一定成绩,在党员生活中能暴露思想。但他还不能按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处理。如在这次工资调整中,争级别,闹情绪,因未能加到工资,一度情绪低落,影响工作。这表明口口口同志思想觉悟还不够高,还不具备一个党员的条件。但鉴于口口口同志对自己的错
误已有认识,并决心改正,本人又多次要求留在党内,接受党组织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经支部大讨论,大多数党员同意延长口口口同志的预备期半年,自2002年4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
支部大会表决情况:本支部共有党员35人,到会33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31人,受留党察看处分的1人,预备党员1人。同意口口口同志延长预备期半年的有28人,不同意的有2人,弃权的1人。
希望口口口同志在延长预备期期间积极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觉悟,按照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争取转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口口学院党总支(支部) 总支(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继续教育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党支部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也不能采取拖延讨论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然后将其《入党志愿书》存入人事或干部档案。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组织上要慎重,不能草率从事。取消理由要充足,要有事实根据,并注意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他还不具备党员条件,对他不能歧视,仍要关心他的进步。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在预备期未满时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遇特殊情况,如预备党员因犯罪而被逮捕法办,则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例文
关于取消口口口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口口口口年口月口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听取了口口口同志对自己转正问题的报告和党小组、支部委员会对他能否转正的意见。经讨论,大家认为口口口同志在刚批准入党时表现是比较好的,但不久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工作不负责任,学习不够认真,平时与周围群众缺乏团结协作的精神,有时甚至为一些枝节问题和群众争吵。参与赌博多次而不改,在群众中赞成极坏影响,群众反映,口口口同志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党小组和支部领导曾多次对他进行帮助教育,提出他存在的问题,但他至今仍无改进的表现。这说明口口口同志不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本支部共有党员29名,其中预备党员3名,正式党员26名,全部到会。经大会表决,26名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取消口口口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
口口学院党总支(支部) 总支(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一)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如果是不知道应该写转正申请,或是疏漏及其它特殊原因,在要求其尽快提交转正申请后,再根据本人表现进行讨论。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二)预备党员犯错误或触犯刑律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只是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
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如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虽然预备期未满,也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三)预备党员去世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包括预备期满未转正)去世,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不在本单位
预备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在预备期满时,应由其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其转正问题。可以事先约定时间,让其请假回来参加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特殊情况,可等本人外出、学习结束后,再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其临时所在单位有责任向预备党员单位党组织介绍其在外出期间的具体表现。
预备党员出国或从事劳务时预备期满的,可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如党员分散,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问题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自费出国留学的预备党员,学成回国后,经了解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好也可以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在转移其组织关系的同时,将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能否转正的意见,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党组织介绍清楚。预备期未满的,应当由原单位党组织将对预备党员考察教育的情况及预备党员的表现,向调入单位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党组织不能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第七章 上报审批及审批后的工作
一、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是看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扎实,党支部讨论其转正的手续是否完备等。经全面审查之后,应在支部上报转正决议的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党委审批程序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是一致的。基层党委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并提出意见后,应及时将党委讨论审批的结果填入申请转正人的《入党志愿书》。批准按期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的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摘要列出原因。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做好有关工作
党委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后,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同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通知审批结果及党龄起始时间;对延长预备期的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思想工作,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然后,向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三、按照规定处理、保管有关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后,一部分材料移交人事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部分材料暂由党委或支部保管。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的材料有:《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注意:对教育考察材料应区别对待:对一般性的教育考察材料可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党组织暂存三年即可;对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没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的其它材料,暂由党委或支部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附录一:几个问题
一、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
预备党员在党委(或相应的党总支)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不仅是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
1.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10元。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按月按比例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团员入党后要不要保留团籍问题
按中组通字[1993]14号文件规定:共青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不再保留团籍。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是:
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也应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遇到党团组织活动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也可以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以自愿交纳团费。在工作、学习单位变更时,其团员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参加其所在单位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年满28周岁,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应保留团籍,应以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为主,也需参加必要的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团组织应向党组织汇报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的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团的组织在进行团的组织情况年度统计时,应将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统计在团员数内。党组织年度统计时,同样也要把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数统计在党员数内。
(三)什么是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做“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应是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应是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做“发展对象”。
(四)党组织在即将离开现在岗位的人中发展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组织对临近毕业、服役期满或准备外出择业等学习、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党审批手续。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对象离开学习、岗位前3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五)党组织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党组织应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填写或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单位党组织可不予接受,并退回开具单位的党组织。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由其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六)请外支部的党员做入党介绍人行吗
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原则上应由同一支部的党员担任,这是因为同一支部党员对申请入党者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对申请入党者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个别不在一个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者情况比较了解,也可以做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可以介绍申请入党者的有关情况,表示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意见。但在表决时,不能参加表决。
(七)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入党志愿书》如何处理
档案应是个人历史的真实记载。按规定,入党入团有关材料应存入个人档案。某人尽管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但既然曾为预备党员,也应在个人档案中有所反映。《入党志愿书》是重要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不能随意从档案中撤掉。如果本人仍要求入党,党组织应继续考察培养。
(八)未被批准的申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书》如何处理
不要存入本人档案,可由党支部保存备查。该同志以后入党时,应该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对毕业生党员的管理,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党员管理的现状,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说明如下: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在持有学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最长三个月)与所去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去(由本人与对方组织联系确定)。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由本人与对方组织联系确定)。各党总支于当年6月30日前将这些党员名单集中登记后交院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集中登记表注明以下内容:姓名、性别、所在班级、所去单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由本人与对方组织联系确定)。
2、如因单位变动或其它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本人要作检讨,组织将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处理
党员的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建国前入党的同志,因受当时环境条件
限制,档案中没有入党书,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填入党志愿书或补办手续。 建国后入党的同志,如果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积极设法查找,并查清原因。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发展这些同志入党的单位党组织以及他们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联系。党员本人应该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入党志愿书,必须由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具组织证明,填写党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一般不要补填入党志愿书,如经调查,确系假党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