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的三维目标的内涵是
新课程的三维目标的内涵是:
第一维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所谓“知识与技能”,强调的是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和学科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获取、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第二维目标:
过程与方法目标:;“过程与方法”强调的是了解和体验问题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并初步掌握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真正学会学习。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过程与方法。过程——指应答性学习环境和交往、体验。方法——包括基本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具体的学习方式(发现式学习、小组式学习、交往式学习„„)。
第三维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关注的则是“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具有科学精神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社会公民等”。情感不仅指学习兴趣、学习责任,更重要的是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宽容的人生态度。价值观不仅强调个人的价值,更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
统一;不仅强调科学的价值,更强调科学的价值和人文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人类价值,更强调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的统一,从而使学生内心确立起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三维的课程目标应是一个整体,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互相联系,融为一体。
在教学中,既不能离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也不能离开知识与技能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的学习。
那么三维目标如何在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实现呢?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到:"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因此,这门新课程的学科特点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上一定要以人为本,一切以学生的发展为本,通过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掌握方法,获取知识,形成能力,培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从而在课堂内外全面关注和落实"三维目标"。
第一、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为根本
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这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目标,它存在于整个教学过程当中,是最能集中体现该课程性质的目标。该目标主要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激发和保持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能辩证地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能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三个子目标。这些是关系到我们究竟培养什么学生的大问题,是"帮助学生成长为有人性的人"的关键。所以,在新课程的教学上,以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会学生学会做人是教师实施新课程的根本。
第二、以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为基础
《信息技术》的教学要让学生理解必要的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能熟练地使用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所以,我们老师要高度重视这一目标,同时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学生明白"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人",把学习的责任从教师身上转移到学生身上,使学生能够自觉承担起学习的责任,深刻地认识到学习与自己的生活、生命、成长、发展紧密相连,在思想上产生"我必学,我要学"的意识。
第三、以过程与方法的探究为途径
面对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需要具备处理信息的综合能力。因此要强调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主要能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需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能通过问题分析确定信息需求;能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所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能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和管理;能采用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有计划的、合理的信息加工进行创造性探索或解决实际问题,如辅助其他学科学习、完成信息作品等;能对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能归纳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方法。通过探究这个途径来实现掌握方法,获取知识,形成能力,培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总之,我们要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的。将上述三个层面的目标相互渗透、有机联系,共同构成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