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府谷县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为了使校本研修真正成为一项教育内涵发展的基本战略,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抓手,成为教师团队文化建设的载体,破解教师全员成长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府教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特安排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郭兴林 姬成荣
副组长:刘万兵 胡桂林 郝永兴 苗占清 周宏魁 王 勇
成 员:张柏树 刘永林 杨胜利 白耀文 杨海龙
王旭东 王占国 贾荟华 杨 惠 边飞林 杨艳林 张秀梅 石锐杰 张春苗 谭 瑞 王巧霞 杨彩霞 郝夜芝 郝 勇 高赟
二、组划安排
第一组:刘万兵 王占国 刘永林 谭 瑞 石锐杰 认定单位:府中 三中 职教中心 二中 古城 麻镇 麻中 第二组:郝永兴 张春苗 杨胜利 张秀梅 高赟
认定单位: 二小 四小 同心路 孤山 新民 王家墩 武家庄 碛塄 特校
第三组:胡桂林 张柏树 白耀文 郝 永 郝夜芝
认定单位:一小 三小 三道沟 大昌汗 老高川 清水 海则庙 黄甫 墙头
第四组:周宏魁 杨 惠 王旭东 杨彩霞 边飞林
认定单位:高石崖 华阳 前石畔 木瓜 庙沟门 哈一 哈二 赵五湾
第五组:苗占清 王 勇 贾荟华 杨海龙 杨艳林 王巧霞
认定单位:县幼儿园 二幼 四幼 五幼 府一 府二 田家寨 石马川 各民办园
各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二人为副组长。
三、认定时间
2012年12月5日—13日。(如有变动,另行安排)
四、认定办法和注意事项
1、依据府教发【2012】14号文件两个附表,对照“评价”和“研修记录”的基本内容进行认定。
2、参与学时认定范围为校(园)全员,包括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各组按校(园)提供的校本研修原始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个人认定、学校认定、原始材料三合一,真正体现校本研修的真实性、公正性。
3、学校(园)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需认定原始过程性资料,整个单位将不予认定,造成后果由学校负责,
第一责任人校长及所在单位不得评优树模、晋职晋级。
4、认定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认定,坚决杜绝循私舞弊。
5、每所学校学时认定结束后,填好两种表册的评审结论,组长签名,对评审认定结果负总责,对研修学时不合格者,签发限期补修通知书。以单位写出校本研修基本情况总结(每校不超1000字)。整个工作结束后,写出本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由认定组根据达标比率和认定情况,选出若干名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和个人参与联评。
五、登记验印
学时认定工作结束后,由继教办适时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验印。
附件1:《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2年校本研修学时汇总表》
附件2:校本研修学时不合格人员限期补修通知书
府谷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