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城管局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环卫处: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县城管局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3
二、值班制度····························5
三、考勤制度····························6
四、请销假制度··························7
五、办公电脑管理制度····················8
六、办公用品管理制度····················9
七、车辆管理制度························10
八、招待管理制度························11
九、公文办理制度························12
十、财务管理制度························13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13
十二、办公区卫生制度····················14
十三、会议制度··························14
十四、执法人员着装规定··················18
十五、执法人员行为规范··················19
十六、工作人员纪律规定··················23
十七、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5
学习制度
1、为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工作开展,制定本制度。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全员终身学习理念,坚持通过学习,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城管队伍。
3、学习内容
(1)政策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省、县的重大决策和主要部署。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及时安排学习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简报、报刊等。
(2)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业务基础知识。根据工作特点和要求,学习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
(4)现代科技知识。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管理和现代科技知识。
4、学习方法:坚持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采取自学为主,部门为辅,单位为线的灵活形式。
(1)集中学习制度。建立并组织好“学习日”活动。原则上每月第二周周五下午为全局“学习日”时间,如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顺延到下一周。学习主要以专题讲座、举办骨干培训班、集中交流、知识竞赛、参观考察、书面测试、文艺演出以及党员活动日、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开展。
(2)倡导自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学习活动,个人可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系统的选读一些当代专家学者撰写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以及与工作相关的著作。原则上每天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月至少读一本书。
(3)网络共享学习。充分利用党员电教网络和办公内部网络,收看电教片和开展在线学习。
(4)抓好培训和学历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党校、电大函授和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培养具有高学历、双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4、学习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人员要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把学习贯穿工作始终。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本部门学习负责。办公室要积极支持和有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有助于提高思想素质、有利于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学习培训及参观考察活动。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班子要把学习当作是一种修养、一种觉悟、一种境界,自觉参加各种学习并首先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领导干部。并把领导带学、骨干领学、互帮互学、检查督学、考试促学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效果。
(3)全员参加、注重实效。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考勤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4)完善制度、强化考核。把学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评比、表彰的重要参考,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值班规定,坚持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安排的值班。
2、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由局领导轮流带班。值班人员要及时到岗到位,不准出现缺岗、脱岗现象。
3、值班人员要按照正常上班的要求,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日常事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明确代班人员。
5、值班期间,要遵守正常上班时的工作纪律。
6、值班人员要搞好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
7、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缺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勤制度
1、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2、考勤范围:全局所有工作人员。
3、考勤内容:工作人员上班、加值班、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4、考勤时间:全局所有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考勤签到(执法大队人员上午7:30之前签到,下午2:30之前签到;其他人员上午8:00之前签到,下午2:30之前签到。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
5、签到办法
(1)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准时上下班或参加集体活动,并按要求签到。
(2)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签到簿由办公室收回,无故未签到者视为迟到,三次迟到记缺勤半天。
6、签到管理
(1)局机关每日考勤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大队每日考勤签到由大队办公室负责,环卫处每日考勤签到由环卫处办公室负责。考勤要真实地反映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得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不准代签或补签,一经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2)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准时签到的,必须事先或事后说明情况,由办公室在签到簿上注明。
(3)病假、事假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结果作为年终福利发放、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5)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办公室。
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在岗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做到按级请假,事后销假。
2、具体要求
(1)请病、事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请病、事假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3)请病、事假3天及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其中3天以上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
(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县外必须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3、因事、因病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因事、因病请假一个月内累计达5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月考核奖励基金中的局奖励部分。
5、工作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也可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
6、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不发午餐补贴。连续病假达到3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达到66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天的,不享受年终奖金。
7、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人员,视为旷工,除责令检查外,将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办公电脑管理制度
1、单位办公电脑为工作所用。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办公电脑管理使用第一责任人,使用者为电脑管理员,每台电脑须指定一至两人为管理员。
2、非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员不得私自动用办公电脑,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的电脑。
3、按规定操作和使用电脑。重要数据必须及时备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删除文件或修改设置,不得自行和私自联系外单位人员拆卸办公电脑硬件设备及更改计算机系统,不得擅自安装外来程序及碟片。并做好电脑防火、防水、防尘和防盗工作。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在办公电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办公电脑打游戏、下棋、打牌、聊天、炒股、博彩、赌博和登陆不健康网站。
5、注意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数据。未经许可,禁止对无关人员泄漏计算机工作情况和内容,不允许将电脑中重要数据复制带出或将重要数据接入互联网。
6、对因管理疏漏而造成办公电脑损坏和失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和相关处理。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买,领用登记制度。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领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购置办公用品。办公室统一购买办公用品事先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
2、本局所有财产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统一安排使用。原则上不得公物私用,确需借用的,应履行批准手续后方可,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3、人员调出时,要及时与办公室办理物品交接手续,不得私自转让或带走。
4、报刊资料,除发给部门或个人的以外,其余的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对借阅的图书资料,实行登记制度,阅后及时归还。
车辆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公务车辆(含执法摩托车)的管理,切实做到规范用车、节能降耗,制定本制度。
2、严格实行车辆加油登记制度。做到车辆加油领卡登记,还卡及时,时间金额填写清楚(时间格式为××月××日××时)。车辆加油原则上人员固定,车辆用油与车辆行驶公里数应相符合。特殊情况不能用卡加油的,必须报告,发票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然后登记报销。
3、严格执行车辆维修报告制度。做到车辆维修报批程序规范。驾驶员在车辆维修前应先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办公室复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坚决杜绝先修后报、超计划维修等现象,特殊情况车辆拆卸后,如费用超标,必须先报批再实施。
4、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责任追究制。对无故不出车或不接电话、不开手机造成工作贻误的;工作日车辆离开城区、双休日和节假日出车未报告的;违反规定私自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入库被损、被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修车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随意加油没有证明的不予报销。
5、所有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确保行车安全。驾驶人员请假必须把车辆和钥匙交局办公室或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招待管理制度
1、为加强招待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因公来人确需安排招待的,必须事先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登记安排。特殊情况,可先报告,事后必须登记。凡今后主要领导不知情的,办公室无登记的,一律不予报销。
3、不得用公款在单位内部相互吃请。凡属私人来往与工作无关的,单位不予招待。
4、招待标准:本着“务实节约、杜绝浪费、科学管理、有利公务”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招待经费。要在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内安排。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陪客数不得超过来客数。
5、本局工作人员不允许着制服就餐,因着制服就餐造成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本局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就餐的,事先必须报请分管领导核准,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加班就餐一律不允许饮酒(不论任何时间),凡今后发现工作加班就餐有烟酒开支项目的,均由其个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
7、就餐后,经办人必须在就餐处的菜单上签名,并注明时间,因何事招待何处来人。
8、环卫处参照本制度执行,做到严格管理、总量控制,自觉接受监督,每月10日前按时上报会计月报。
公文办理制度
1、局机关的来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送主要领导批示。对需传阅的文件及时送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传阅。
2、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需办理的公文,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要以最快速度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反馈。办公室要实行公文催办制度,以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
3、局机关的发文及相关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等,属业务类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字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发;综合类的由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发。
4、局机关印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把握,难以确定或重要事项使用印章时必须以主要领导签字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的理财原则。
2、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财务由分管副局长审批,特殊开支或数额较大的开支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收费收据及罚没款票据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实行财务监督制度,财务人员要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正确使用职权,报销发票坚持“一票三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收、拒付。
5、财务人员要及时向局长汇报当月财务收支情况。
票据管理制度
1、本局所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款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和罚没款票据,加盖本局财务专用章后方可进行收费或罚款,如发现或经举报查实不是使用加盖本局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和收据收费的,将立即停其职责,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所有收费收据和罚没款票据由局机关专职票据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到专管人员处登记领用。
3、票据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票据管理制度,及时将收入款项交存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4、空白票据要妥善保管,遗失必须履行挂失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遗失后,按照现金管理办法,予以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办公区卫生制度
1、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卫生,窗明几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等。
2、各科室、大队负责清理和打扫自己办公室内的地面、桌椅、门窗、墙体及其他物品的卫生。
3、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整齐,办公桌面收拾干净整洁、有条理。
4、临时登记保存的物品须放入指定场所,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
5、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由各部门按照责任区划分的区域负责打扫。
会议制度
党组、党总支(支部)会议制度
1、会议安排
(1)会议由党组书记、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总支(支部)委员参加,依据会议的内容可请非党同志列席会议;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党组、总支(支部)负责会务工作;
(4)会议记录定期立卷存档。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县委、县直工委(总支)的主要指示、决定、决议;
(2)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讨论、表决发展党员;
(3)召开民主生活会;
(4)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研究其他需由党组、党总支(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安排
(1)会议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依据工作需要通知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2)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并做好记录;
(4)会议记录立卷存档。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3)审定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讨论和审议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讨论研究局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讨论研究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关事项;
(7)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局务会议制度
1、会议安排
(1)局务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
(2)局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局务会议议程由局主要领导确定;
(4)需要印发会议讨论材料的,由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提前准备并报办公室;
(5)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
(6)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传达贯彻党总支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部门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及下月工作安排;
(4)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题工作。
2、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有牵头部门负责人组织。
3、会议决定的事项有牵头部门负责整理,并形成材料,立卷存档。
会议纪律及有关规定
1、参会人员不能参加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书面意见。
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4、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有特殊情况不得关机的,应把响铃声设置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
5、会议地点,除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以上各类会议的会场均设在局中型会议室。
6、会议形成的各项决定,由会议确定的部门或负责人,按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拖延不办。
7、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如有违反会议规定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执法人员着装规定
1、除局机关内勤人员平时着装不作硬性要求外,其他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2、因季节变化,必须按规定时间换着制服,具体时间以局通知为准。
3、着制服时,严格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臂章、胸牌等标志标牌。不得有敞胸露怀、披衣、挽袖、卷裤腿等不文明行为。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着制服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4、着春秋装和冬装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系配发的领带,制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内衣领不得高于制服衣领;着夏装时,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系配发的领带,短袖衬衣下摆不扎裤内,不系领带。
5、着制服时,通常穿黑色或棕色皮鞋,不得穿拖鞋或赤脚穿鞋。
6、执法检查或外出执行任务时,应当戴与制服配套的大檐帽(如需要可戴钢盔帽)。男城管执法人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城管执法人员帽可稍向后倾。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7、男城管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剃光头或蓄长胡须;女执法人员不得乱染发、染指甲及佩戴首饰。
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1、为加强城管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根据城管执法工作的职业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2、政治思想道德规范做到“八要”
(1)要学习政治,坚定信念;(2)要钻研法律,业务娴熟;(3)要关心集体,珍惜荣誉;(4)要积极主动,多做贡献;(5)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6)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7)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8)要洁身自好,勤政廉洁。
3、执法行为规范做到“四先”、“四有”、“四像”
四先:(1)规范敬礼在先;(2)礼貌称呼在先;(3)出示证件在先;(4)告知公务在先。
四有:(1)有法不离法;(2)有权不恃权;(3)有理不失礼;(4)有短不护短。
四像:(1)像雷锋一样温暖待人;(2)像老师一样苦口婆心;(3)像包公一样铁面无私;(4)像军人一样纪律严明。
4、执法形象规范坚持八个“三”
(1)绝三手:插手、背手、袖手。
(2)正三相:站相、坐相、走相。
(3)系三扣:衣扣、领口、裤扣。
(4)除三饰:耳饰、颈饰、手饰。
(5)剪三长:长发、长指甲、长胡须。
(6)改三举:抽烟、乱扔、吃零食。
(7)紧三带:腰带、鞋带、武装带。
(8)禁三习:饮酒、脏话、动拳头。
5、在行政执法的管理中,要坚持严格的纪律、规定,做到“十不准”:
(1)不准吃、拿、卡、要,侵犯群众利益;
(2)不准利用职权谋私利;
(3)不准刁难群众,打击陷害他人;
(4)不准包庇违章者;
(5)不准粗暴训斥,乱收、乱扣、乱罚,滥施自由裁量权;
(6)不准越权、越职能执法;
(7)不准使用自制、自购或借用其他单位票据罚没款和收费;
(8)不准在执法期间饮酒,酒后不准执法;
(9)不准着制式服装在公共餐饮场所就餐和在文化娱乐场所活动(统一组织除外);
(10)不准将标有“城管执法”字样的车辆停放在公共餐饮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的门前。(执行公务除外)
6、行政执法文明用语
(1)麻烦您,请出示一下占道许可证,谢谢!
(2)您这是违章行为,请(立即)改正。
(3)您好!我们是城管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4)对不起,此处不允许停放车辆,请您到指定地点停放。
(5)您好!这里不允许摆摊设点,请您离开。
(6)您好!请不要乱扔果皮(烟头、纸屑)。
(7)您好!请不要随地吐痰。
(8)您好!请不要乱泼乱倒。
(9)您好!门前不准出店经营,请您自觉改正。
(10)您好!请把您的摊位摆放整齐。
(11)您好!请不要在人行道上清洗车辆。
(12)您好!请不要在城市道路上堆放货物。
(13)您好!请不要乱写乱画,影响市容观瞻。
(14)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15)请您自觉接受处罚。
(16)这是罚款票据请您收好。
(17)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18)同志,我能帮您做点什么?
(19)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20)谢谢您的合作。
7、服务忌语
(1)快点走(滚)!
(2)不知道这里不准停车!
(3)再不走,就把你的摊子掀了。
(4)喂!谁批准你这样做的。
(5)把秤拿来。
(6)喂,说你的。
(7)不知道,问其他人去。
(8)我就这个态度,你能怎么样。
(9)我就专整你这种人。
(10)喊什么,等一下。
(11)别装糊涂。
(12)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13)急什么,没看见我正忙着。
(14)你烦不烦人。
8、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着制式服装,佩带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在处理违章违规行为时必须2人以上,在处理过程中做到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当事人不服时要耐心,作出处罚要公心。
9、实施行政处罚,要坚决防止处罚不公的现象发生,必须坚持公正、透明,一视同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公正、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权,不滥用自由裁量权,做到“四个一样”,即说情与不说情一个样,有关系与没关系一个样,当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城里人和农村人一个样。
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1、为改进全局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制定本规定。
2、政治纪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以适应改革发展和本职工作需要。
(3)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3、工作纪律
(1)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秉公办事,克己奉公。
(2)请示制度:超出工作权限必须逐级请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公务费用开支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作息制度:严格遵守机关制订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机关安排的值班制度,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4)外出告知制度:外出学习、会议、工作等需要,事先应告知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去向。
(5)持证上岗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佩戴好胸卡。
4、廉政纪律
(1)不得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卡)以及贵重物品。
(2)不得参与各类赌博活动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不得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
(4)不得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
(5)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中午公务活动组织安排或上级来人、招商引资来客外,其它一律不得饮用各类酒水。
5、违纪处理
(1)凡违反政治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2)凡违反工作纪律,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及所产生后果,分别给予诫勉教育,本人检讨,通报批评。其中,未经组织批准许可或应作为而不作为,主观上导致工作失误,所涉及费用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个人承担。
(3)凡违反廉洁纪律,渎职失职行为的,一旦发现,分别给予待岗一年(只发基本工资)、清退款项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凡受组织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当年度年终奖励性工资扣除20%,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凡触犯治安、刑律的,给予待岗(只发基本工资)或解聘、开除公职。
7、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过错行为,是指干部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没有履行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致使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而追究工作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3、坚持实事求是、责罚相当、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4、本局干部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须承担过错责任。
(1)对符合办事条件,但故意刁难,不予办理的;
(2)接待办事人员时,态度生硬,语言粗俗,损害机关良好形象的;
(3)不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违反廉政纪律,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履行工作程序,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7)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造成重大差错或不良后果的;
(8)单项工作在上级检查、验收、考评中,受到上级批评、通报批评或受到查处的;
(9)其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5、过错责任的划分
(1)过错责任由过错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由于承办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等原因,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工作失误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对承办人的过错应当纠正而没有纠正的,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相应责任;
(3)集体审批发生过错的,主持人负主要责任。
6、对过错行为,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1)口头批评教育;
(2)责令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
(4)本年度考核不称职;
(5)移交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上述处罚条款,可以单处或并处。
7、过错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或行为发生后,责任人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和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从轻处理或免于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