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代表大会和三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历届全国代表大会
一大:1920.7.23-30《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
二大: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关于议会行动议决案》、《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9个决议案。
三大: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等文件。
四大: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一日至二十二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通过了《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等11个议决案,并选出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党的四大最重要的贡献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
五大: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大会通过了《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等,选出了由31名正式委员和1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党的中央委员会。
六大: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近郊兹维尼果罗德镇“银色别墅”秘密召开。瞿秋白代表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作《中国革命与共产党》的政治报告,周恩来作了组织报告和军事报告,李立三作农民问题报告,向忠发作了职工运动报告,共产国际代表布哈林作了《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军事、组织、苏维埃政权、农民、土地、职工、宣传、民族、妇女、青年团等问题的决议,以及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
七大: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出席七大的代表共755名,其中正式代表547名,候补代表208名,代表全党121万党员,分为中直(包括军直系统)、西北、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华中和大后方8个代表团。在七大代表中,年龄最大的近70岁,最小的才20岁左右。毛泽东向大会提交了《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政治报告,并就报告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作了长篇口头报告。
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因八大确定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所以这次大会又成为八大第一次会议。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大会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作出了科学的判断;确定了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提出了执政党建设的问题,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执政党的特点,强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规定全国、省、县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
九大: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2人。当时全国有2200万名党员。毛泽东致开幕词,林彪作政治报告。政治报告的核心内容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八大党章作了错误修改。大会选举了由170名委员和109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十大: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249人。当时全国有2800万名党员。周恩来作政治报告,王洪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和经修改的党章,选举了由195名委员和124名候补
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为副主席。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
十一大: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华国锋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邓小平致闭幕词。大会宣告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任务,但没有能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01名委员和13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
十二大: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600人,候补代表149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致开幕词,胡耀邦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
十三大: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赵紫阳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大会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各项改革任务。
十四大: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全国5100多万名党员。江泽民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十五大: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万名党员。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规划了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代表全国6635.5万名党员。江泽民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七大: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指出,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3年 十六届三中全会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企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等。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8年 十五届三中全会 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993年 十四届三中全会 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提出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等政策方向。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88年 十三届三中全会 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确定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这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扫清了道路。 《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1984年 十二届三中全会 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方针政策,是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
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 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