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2012年陆河县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委办发电„2012‟15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特作如下通知:
一、 活动主题
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县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1、开展访贫慰问活动。6月30日前后,各村(居)委、单位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活动,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到贫困村开展特殊党日活动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村(居)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
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中心校组织全镇教育系统师生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捐赠活动。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活动第一负责人。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分工协作,统筹安排、各司其职,认真对待扶贫济困日活动,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讲担当、敢担当、会担当”要求来抓好,确保完成今年定下的任务目标,力争扶贫济困日活动成果超越去年。
各村(居)委会、单位于2012年6月27日前将募捐的善款上交到社会事务办朱华星同志处,由镇政府统一缴到县慈善会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