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产品标识管理规范
手机产品标识管理规范
1. 目的: 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产品标识,以利于产品识别和追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手机制造部各类产品的标识。 3. 定义: 参见产品标识管理流程。 4. 职责:
4.1品质部:产品标识的归口管理。
4.2标识的使用者: 依本规范使用产品标识。 5. 管理程序: 5.1产品标识: 5.1.1来料标识:
5.1.1.1供方提供的物料上需有相应的产品标识,这些标识可以是印刷在产品包装上,也可以
是贴纸或印章。
5.1.1.2供方的物料标识应从外箱至产品最小包装均能有效识别和追溯。
5.1.1.3供方的物料标识可以是由各供方自行设定,也可以由本公司统一提供,但标识的内容
应包含以下内容:
a、供方名称(必须) b、物料名称(必须) c、规格/型号(必须) d、料号(视情
况才有,也可分供方料号和我方料号)e 、数量(必须) f、生产日期(必须)
g、出厂检验合格标识(通常情况下需要有) h、供方生产单位/生产人员追溯(供方
视需要自定)
5.1.1.4化工类产品、危险品等依产品特别要求,应有如下标识:
a 、产品的有效期。 b、各类危险品的安全标示,如:有毒、腐蚀性、防火等。
c、各类搬运贮存标识,如:易碎、防倒置、防潮、叠高等。
5.1.1.5 供方标识不符合我公司要求时,仓管员或IQC 检验员通知供方改善,未改善者,可以
拒收其来料。
5.1.2产品上的各类标识:
5.1.2.1 PCBA软件标示:
A 主板软件标记是由开机画面第一个英文字母与软件的日期(制作日期)组成。
B 软件缩写标记于主板焊接LCD 屏PIN 脚下方。 C 下载工位统一用黑色油性笔手写软件缩写标记。 D 测试工程模式时需核对软件缩写的正确性。
5.1.2.2 PCBA员工作业代码标识
A 、U01、U03、CY035主板代码标识位置:
1、下载用A 表示再加代码写在焊LCD 焊盘上方靠左边。
2、综测用B 表示再加代码写在焊LCD 焊盘上方中间。 3、功测用C 表示再加代码写在焊LCD 焊盘上方右边。 B 、H686主板代码标识位置:
1、下载标识代码写在主板上条码的第一排第一个 “□”内。 2、综测标识代码写在主板上条码的第一排第二个 “□”内。 3、功测标识代码写在主板上条码的第一排第三个 “□”内。
4、BT+FT测试代码用“A ”表示,写在主板上条码的第二排第一个“□”内。 5、测F 头,检查屏蔽盖代码写在主板上条码的第二排第二个“□”内。 6、外观全检代码写在主板上条码的第二排第三个“□”内。 7、功能全检在机型标上打“√” 5.1.2.3 为便于作业追溯,以英文字母编制作业员代码,顺写于软件缩写标记后方。
5.1.2.4手机机身标: (机身标在贴于下壳内时需贴于其正中位置)。
5.1.2.5 成品盒标:机身标与盒标(包装盒标)在使用时须遵循以下规定:
a) 机身标的IMEI 号与盒标的IMEI 号需完全一致;
b) 贴标作业者在扫描IMEI 号时要确认是否配套正确;
5.1.2.6成品不良代码:
手机成品不良需贴不良代码识别不良内容。测试员将不良标贴附于不良品并写上不良代码,维修员对照成品不良代码表,找出对应不良内容进行维修。
5.1.2.7零件盒标识:
组装工序所使用的零件盒,需标示清楚各零件的规格、型号或者名称。 5.1.2.8其他标识:
a、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依客户要求进行标识。
b、产品上不方便贴标签的,由生产、品质、物控三个部门讨论确定其他的方式进行标示。
5.1.3产品外箱标识:
a、成品外箱上需贴如下的标签:
b、成品外箱的箱唛可以依照客户的要求来印刷。 5.2加工状态标识: 5.2.1 成品交验单:
5.2.2在制品暂放标识:
在制品需要在线暂放时,需要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含以下方面:
a、产品名称或产品型号 b、数量 c、生产日期
/时间 d、生产单位/标识人 e、加工状态(如:待测试、待维修、待过波峰、已检外观、已测CD 位等)
需要逐箱(盘)标示的,可使用以下的标示卡。
5.3检验状态标识: 5.3.1 IQC检验标识:
5.3.1.1 IQC检验合格,外箱上需贴如下的合格标签(绿色)
5.3.1.2 对于需要在小包装上进行合格标识的,可以在小包装的物料标识(或适当位置) 上
加盖以下IQC 合格印章。
5.3.1.3 IQC检验不合格,外箱上需贴如下的不合格标签(红色) ,(若整批来料很多箱,此
标签不需逐箱贴,但需要在卡板对外的几箱上能看到此不合格标签) 。
(红色)
5.3.1.4不合格物料经过MRB 会议,有改判结果的,由IQC 将不合标签改为如下的标签,此
标签尽可能都贴每个外箱。
(红色) (黄色)
5.3.1.5 IQC在检验过程中因缺少检验依据, 检验设备或待试验结果等因素造成不能及时给
出合格与否的判定时可以给出”待处理”的临时标签(蓝色) 。
(蓝色)
5.3.2制程检验标识:
5.3.2.1产品上的缺陷位置可以用红色箭头予以标示如下图示:
5.3.2.2个体零件的不良, 可以直接挑出来放置予红色的容器中,必要时需对红色容器予以
不良项目的标示。
5.3.2.3 测试不良,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予以标示。 a、不良代码标示。
b、直接手写不良项目名称在贴纸或皱纹纸上。 c、ICT 等测试设备各打印出来的不良项目纸。
5.3.3 QA检验标识:
5.3.3.1 QA检验合格,外箱上可采用贴合格标签(绿色)或盖合格印章于成品标示上的方式
(一般采用盖章的方式)客户有要求或不方便盖章时,采用贴标签的方式,合格标签用5.3.1.1所示, 检验印章如下图:
5.3.3.2半成品经QA 检验合格,QA 直接在《成品交验单》上盖上图所示的圆形合格印章。 5.3.3.3成品/半成品经QA 检验不合格时,由QA 直接在《成品交验单》上盖下图示的不合格印
章:
5.3.3.4成品/半成品不合格,经过MRB 会议, 改判过让步放行时,成品外箱上及交验单上盖上
5.3.3.1所示的合格印章。
5.3.3.5报废成品/半成品改贴报废标签,式样同5.3.1.4所示的报废标签。
5.3.3.6在检验过程中因缺少检验依据, 检验设备或待试验结果等因素造成不能及时给出合格
与否的判定时可以给出”待处理”的临时标签(蓝色) 。同5.3.1.4
5.3.4 RoHS产品标识: 5.3.4.1来料标识:
a.RoHS物料的来料应有相应的RoHS 标识,这些标识应标识到最小包装, 通常会用如下
几种之一都可接受:
RoHS
GP
b.如果有需要,单个的RoHS 物料也可加上RoHS 的识别标识,如用特定的符号,附加
字符等,例如:PCB上可以在适当的地方加印”GP ”字样。
5.3.4.2 IQC检验标识:
IQC检验合格的RoHS 物料,除了正常的合格印章以外,还需在产品外包装上加
盖绿色产品印章(如下图示)
5.3.4.3成品标识:
a.RoHS产品经FQC 检验合格后,外箱上需加贴绿色产品标签或绿色印章(如图示):
b.如果客户要求在内箱小包装上单个产品上做RoHS 标识时,由生产部包装工位按客
户要求加贴相应的RoHS 标识。
Green Product
绿色产品
Green Product
RoHS
GP
绿色产品
6.相关文件或表单
6.1相关文件
无 6.2相关表单
6.2.1 《成品交验单》 YDF-FR-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