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朝的民族政策
满族研究2005年 第3期
论清朝的民族政策
余梓东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北京 100081)
摘要:清代民族政策是清代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民族政策发展水平和民族事务管理成
就的最杰出代表,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它经历了十几代人的不懈奋斗和各民族的共同创造,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妥善处理民族问题丰富经验的全面总结,我们应该正确地对待和科学地研究清代民族政策。清代民族政策是清朝统治阶级意志、利益和认识事物水平在管理民族事务、,是清,要的主要方式之一,切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民族问题实际,了超越前代、,;K:A 文章编号:1006-365X(2005)03-0041-11
清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留下了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清代从勃兴、繁荣到衰亡的进程中,曾创造出中国封建社会其它王朝未曾有过的辉煌业绩,无论是百年的康乾盛世,灿烂的文化成就,民族关系的处理,还有辽阔版图的奠定,都可以说是世界上少有的泱泱大国。其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富有内蕴的精神资源,在国内哺育了人口众多的华夏民族,在国外,文明远播,给周围国家与人民以深远的影响。清代社会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和总结的历史课题,它的优秀成就可以激励我们民族的爱国主义情感,它的沉痛教
①训,仍有宝贵的借鉴价值。”
汲取智慧和力量,正确认识和科学地处理现实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著名清史和满族史专家、笔者的恩师王钟翰先生指出:“平心论之,清代满族统治者对于我国边疆地区各民族,创制、执行不同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清代的民族宗教政策不但超周、秦、汉三代,甚至连煊赫一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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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欧亚二洲的大元帝国亦瞠呼其后”。我
国多民族、多文化的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这是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也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只有深刻认识历史,才能正确地看待现实和科学地展望未来。
一
清代民族政策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清朝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内容丰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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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研究清王朝民族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从历史中
文化遗产,是各民族政治智慧的结晶。“清朝代表了内陆亚洲和东亚统一的顶峰阶段。……像金一样,清也首先在东北亚创立政权。他们进入明都北京后,行儒教大礼,成为‘天子’——中国皇帝,又在其认为是金都旧址的热河建立了夏都。……在热河北的木兰,他们设立围场,每年围猎时,把蒙古人和其他内陆亚洲的同盟聚集在这里。……清朝溶合内陆亚洲人和汉人思想意识的内容,形成一种新式的统治政权,这才是他们取得卓越成就的关键。他们不仅征服了游牧民族和定居民族的广大疆域,而且创造了一个持续数个世纪的稳定王朝。在当时中国的情形下,满族所取得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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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突出卓越是十分明显的。”人们往往通过现实需要来把握和研究历史实际,。于:,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炼和汲取中华民族的精神、智慧,“以史为鉴”。“清在继承古代中国历代治国安边经验的基础上,在加强国家统一、克服分裂势力、反对外来侵略、加强边疆治理与开发等方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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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正如细读20世纪的民族主义观点时可以感受的那样,重新统一后的疆土成为中国的过程并不那么简单。中央政府一直在倡导所有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和‘民族大家庭’中的‘民族大团结’,这个口号与标榜多民族性的清朝的‘满汉一家’说不无相似。由此可以看出满洲人的统治给近代中国的发展带来了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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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影响。”清代民族政策形成的背景大体上分为以下几方面:第一,政治方面。后金政权包括清朝建立初期,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处于弱小的一方,需要采取正确的政策和策略,不断努力富集政治和社会资源,以增强自—42—
身的综合实力,扩大政治权力基础,以改变与政治对手之间的力量对比,在政治角逐中争取主动权,即运用政治智慧实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的正确原则。第二,民族方面。后金政权和清朝所处的社会生存环境本身就是多民族的,后金政权和清朝的主要统治者又是少数民族——满族,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民族政策来处理其所面临的各种民族问题,解决所面临的各种民族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我所用,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清朝皇帝打破“华夷之防”,“视天下为一体,率土之人,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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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恤”。第三,(包括这正象学者们所指出的那样:“满洲以边疆部族入主中原,一方面接受儒家文化,承袭传统的政治制度,一方面积极整理边疆,增进边疆与中原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各种关系,加强少数民族对中央的向心力,而具备近代世界各国公认的关于领土主权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经过清代长期的统治,满汉畛域,逐渐消弭,各部族之间,日益融和,汉满蒙回藏以及其他少数部族都成为中华民族的成员,终于奠定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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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阔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上述背景都对清代民族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正确认识清代民族政策的历史地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其一,从清代政策体系来看,清代民族政策是清代政策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清朝的基本国策。因为,清朝的社会政治基础是多民族的,这是中国历史长期演进的结果,满族虽然是清朝的统治民族,但在人口方面与汉族相比较处于绝对少数的以少临众状态,在文化发展方面与汉族相比,处
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要实现和巩固国家的政治统一,必须在多民族的社会环境中积极、主动调整民族关系,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缓和民族矛盾,构建全社会利益体系,在各民族之间形成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广泛的政治联盟。有的学者认为:“清政府是以满洲贵族为主,联合汉族上层人士和蒙古贵族而组成的。这与明朝政府显然不同,从而决定了它关于民族问题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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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政策,具有新的特点。”清代民族政策体系的奠基人之一清太宗皇太极曾经在处理与蒙古诸部关系问题时明确强调“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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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人,不如令人衷心悦服之为贵也”,这种使用武力,而又不迷信武力,使被统治者由被迫屈服到衷心悦服的政策,充分体现治智慧、社会民族政策之大成。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中国封建社会民族政策也步入了高度成熟阶段,从清代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主要过程及实施结果来看,清代民族政策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相比较,基本上切合了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实际,基本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在管理民族事务和处理民族问题方面取得了超越前人而又令后人瞩目的成就,这是学术界的共识。清圣祖康熙皇帝认为:“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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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清朝统治者正是出于上述民族政策理念,在民族事务管理和巩固边疆方面达到了“固国不以山川之险”的境界。
高于明朝、宋朝等朝代的统治者。古往今
来,版图的辽阔,意味国家或民族其生存的空间更加广阔,其拥有的资源更加丰富,其发展的条件更加优越。
其四,从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来看,清代民族政策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中国自秦朝统一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中国的文化是多元共生共荣的文化。长期以来各民族在不断的交往和联系的过程中,一直进行着文化要素的整合与传播,使中华民族文化具有勃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而清代的民族政策有。戴……它,中国各民族的统一进一步加强,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
λβ展到了高峰。”还有的专家学者强调:“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以巩固国家的统一,这是乾隆皇帝一生中的重要实践活动。他继康熙、雍正两朝之后,对西北用兵,平定西藏,抗击廓尔喀入侵,坚持对西南少数民
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这些军事活动将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割据政权削除净尽,使得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版图超越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皇朝。而乾隆帝制定的各种(政策)措施,将中央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有效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乾隆帝的这些活动,对于进一步开展国内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对国家的统一和进一步巩固,都作出了重要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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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
其五,从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斗争
其三,从祖国版图的奠定来看,清代民族政策发挥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清朝版图远比明朝、宋朝等朝代的版图辽阔,清朝统治者治理国家的能力和水平也明显来看,清代民族政策奠定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战的基础。清代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全面实行,有效地协调了民族关系,缓和了民族矛盾,减少了民族冲突,提高了对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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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直接管理程度,巩固了祖国边疆,使中国各个民族逐步形成了政治利益一致的政治联盟,增强了中国各个民族对清朝政府的政治认同程度,增加了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其作用和价值,不仅体现在人们的行为方式、典章制度,更重要的还是体现在人们的心理观念,使清朝在遭受多次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过程中,避免了出现大规模的国家分裂。这正象翦伯赞先生所认为的那样:“清王朝的建立和疆域的巩固,无论是对防止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或促进国内各民族人民经济、文化的联系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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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在客观上都有积极的意义。”其六,从处理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各种民族问题来看,清代民族政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的国家,,及的。而清代民族政策就是珍贵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如今,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我们所面临的各种国内外民族问题,协调好民族关系,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集中各民族的智慧和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在我国,只有实现了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才能真正确保社会的稳定,才能粉碎国内外反华势力“西化”和“分化”中国的图谋,才能使我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因此,必须充分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这其中也包括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这正是“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的意义所在,我们研究探讨清代民族政策的主要目的也正在于此。—44—
二
清代民族政策制定原则,实际上是从努尔哈赤起兵时期的政治原则,特别是用兵原则逐步发展而来的,具体地提出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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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的政治原则和用兵原则。清朝政府制定民族政策的另一项原则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即看到并承认客观存在的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对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政策,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这一原则充分反映了清朝统治者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日臻成熟,同时,,。因此,其内。“就中国内部而言,清朝把封建社会推进到最后一个发展高峰,即史称康雍乾盛世。它开疆拓土,破天荒撤长城之限,实现了自秦以来所不曾有过的‘大一统’,真正建立了空前规模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全面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础。社会经济繁荣,社会长期安定;传统文化灿烂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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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形成‘文治之极盛’的崭新局面。”我们可以依据不同标准将清代民族政策划分为不同种类,为了便于掌握清朝民族政策,在此依据政策内容将清朝民族政策划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三种类型。清
代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妥善解决所面临的民族问题以维护清朝的统治。清代民族总政策概括说来就是:恩威并用,剿抚并施。清世宗明确指出:“恩威二字,万不可偏用,偏用之,目前虽有小效,将来必更遗大患,非为国家图久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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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由此可见,清朝统治者是从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制定和实施该项政策。
清朝政府在处理民族事务方面的基本
政策可以概括为:“区别对待,因俗而治”。特别是在政治统治政策、行政管理政策、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这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在行政制度、风俗习惯、社会组织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产物。雍正皇帝曾经明确指出:“从俗从宜”,“各安其
ρβ俗”,强调了不应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风俗习惯、社会组织和宗教信仰而进行统治。
清朝民族事务方面的具体政策概括起来为:政治统治政策、行政管理政策、经济贸易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宗教信仰政策等。政治统治政策具体包括满洲根本或首崇满洲、满蒙联姻、笼络汉族、招执少数民族、巡狩与木兰秋犭尔等。清朝民族行政管理政策重要包括:行省制、军府制、盟旗制司制、伯克制、了的基本政策。经济贸易政策主要包括停止和退还圈地、鼓励垦荒、派官指导、蠲免赋税、移民实边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政策。清代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具体是指清朝政府有关管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务的准则以及遵守、执行这些准则的策略、措施。宗教信仰政策主要包括以教治民、诸教并容等。该项政策是清朝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由该项政策在管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方面发挥的空前的、而又特殊的作用以及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密切联系所决定的。后金政权和清朝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问题,尤其重视充分发挥宗教在处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作用,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所不能企及的。
我们将清朝民族政策本质的内容归纳如下:统治阶级意志、利益和认识事物水平在认识处理民族问题方面的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对多民族国家的民族事务进行有效
管理的最重要工具之一;统治阶级适应多民族国家社会发展需要的主要方式之一。
三
历史的魅力就在于它能够给人们提供丰富的启示和借鉴,使人们在得到启示和借鉴的过程中变得明智起来。
第一,制定民族政策,处理民族问题,需要继承,更需要创新。
凭心而论,与明朝皇帝相比,清朝皇帝在管理国家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更博大的政治进取心、更成功的政治作为、更高超的政治艺术、就,的。,,清、更尖锐,其所进行的民族事务管理的任务也比明朝统治者更艰巨、更繁重。然而,清朝统治者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和民族问题的处理与明朝政府相比较,则更为妥善,更为有效,其主要原因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清朝统治者积极学习汉族的先进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制度,即“清承明制”,这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机构的设立、汉族聚居区的行政管理体制、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流文化的构建等方面。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清承明制”还包含着更加丰富的“因俗而治”的内容,它在相当程度上缓和了满汉矛盾以及满族与其他民族的矛盾。清朝政府在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有继承,但是,更多的是创新。这主要表现为在民族政策观念方面的创新,即“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服,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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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也”;“华夷”观的创新,由传统的“尊王攘夷”到“尊王黜霸”,由传统的“内诸夏而外夷狄”到“中外一家”: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机构的创新,即理藩院(部)的设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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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创新,如满汉复职、改土归流、木兰秋犭尔等;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创新,如《理藩院(部)则例》、《钦定西藏章程》、盟旗制、军府制的制定和实施等等,上述创新开创了清朝民族事务管理和民族问题处理的新局面。如今人们常说创新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灵魂。清朝国家民族事务管理在创新中求得了发展,在创新中求得了提高。清朝民族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民族狭隘性,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这是清朝政府在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的关键。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清朝民族政策也保留了一定程度地民族狭隘性,从当时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来看,都不具备全面克服民族狭隘性的主客观条件。
第二,、、监督、政策目标的实现以及政策的终结,是一个完整的动态过程,政策的实施和政策目标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制定正确的政策,如果政策不正确,就会直接导致政策目标无法实现或部分实现。清朝政府在管理民族事务和处理民族问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关键的环节之一是制定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能制定的一系列正确的民族政策,从而使清朝国家民族事务的管理具有了良好的开端,清朝民族问题的处理有了较高的起点,奠定了清代民族政策顺利运行的基础。另一方面,政策,特别是正确政策的价值是通过政策实施或执行来体现的,政策的功能也是通过政策实施或执行来发挥的,政策目标还是通过政策实施或执行的过程来实现的。所以,政策的实施或执行是决定政策价值体现多少、政策功能发挥强弱、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因素。清朝政府在实施民族政策方面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如对不同—46—
民族地区(包括汉族聚居地区在内)进行有效管理,在不同民族地区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甚至对内属蒙古和外藩蒙古也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察哈尔都统负责管理所属游牧八旗事务,其管理体制是盟旗制下的总管制,而不是其他蒙古诸部所实行的扎萨克制)。雍正皇帝在与贵州提督赵坤谈及如何处理当地苗族事务的原则时明确指出:“安静近于因循,振作近于多事。迹虽相类而其实不同。无事时,不可多事;有事时,不可因循。要在审观时势,相度机宜而为之,方能中之肯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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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寻求民,,达到了民族事务管理的高境界。
第三,充分利用民族政策,积极构建共同的利益基础。
在古今中外的多民族国家,其民族政策的重要和基本功能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在不同民族之间构建共同的利益基础,这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忽视了民族政策这一重要基本功能,则会降低民族事务管理和民族问题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清朝政府积极而又充分利用民族政策,在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努力构建不同民族的共同利益基础。清朝政府制定和实施民族政策的着眼点不仅仅是其他民族的统治阶级,也包括其他民族的被统治阶级,如清朝政府对待蒙古诸部的政策,在各方面对蒙古王公贵族给予了优厚的待遇,同时,对广大蒙古族牧民实施给予了蠲免、赈济、赏赉、土地配置、农业技术扶持等方面的照顾政策,在相当程度上缓和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巩固了统治基础。王钟翰先生认为:“从康熙
中叶以后150多年的历史事实可以得到证明,长城以北内外蒙古的广大地区相安无事,满、蒙两家的命运与清王朝共始终,此乃清代对蒙古政策成功之处。说蒙古人是清代北方一道钢铁长城,这话实不为过;与汉、唐相比,说‘清得上策’,也是当之无愧
κχ的。”有清一代满蒙结成牢固的政治联盟、满族统治阶级与其他民族统治阶级结
较,其智慧与实力没有很好地结合,甚至还
发生了皇帝被俘的“土木堡之变”,因此,就出现了民族问题成为困扰明朝政府主要问题的局面。相比较而言,清朝的民族政策是智慧与实力、决心与毅力的良好结合。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改变敌我之间力量对比、扩大政治权力基础、富集政治和社会资源方面,突出反映了清朝(包括后金政权)民族政策是智慧与实力的完美结合;在维护国家统一和反对分裂方面,清朝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打击分裂势力等,充分反合,,清朝政府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大多数都是复杂的民族问题,因为形成清朝民族问题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这就决定了解决复杂的民族问题必须制定和实施综合性民族政策。如满汉矛盾,其形成原因有历史的、现实的、个人的和社会的等诸方面,因此,后金政权和清朝政府制定并实行了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法律、宗教、行政等方面内容在内的一系列综合性民族政策,并将满汉矛盾控制在有序统治的范围之内,实现了统治的长治久安。又如,清朝政府对待蒙古诸部的政策,也是综合性的民族政策,其内容包括了政治、军事、经济、法律、宗教、行政等诸方面,而且,在某一方面的政策内容也是综合性的。在行政管理方面,在不同的蒙古地区设置都统、将军、大臣等进行管理,既考虑到不同地区蒙古诸部的实际情况,同时,又将不同地区蒙古诸部纳入规范和有效管理的轨道。
第七,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清朝政府在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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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稳固的政治联盟,都是植根于共同的利益基础,这样才能在各民族统治阶级之间、清朝政府与各民族之间形成一致或比较一致的政治取向、价值判断、权威认同。
第四,正视差别,区别对待。民族之间的差别在民族形成之时就已存在,而且将长期存在。在中国,民族之间不平衡又是形成民族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清朝统治者在形成正确的民族政策观念的基础上,正视民族之间的差别以及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与民族内部发展不平衡,对不同民族实行不同的民族政策,如对蒙古诸部与对汉族实行不同政策,对西藏与对新疆实行不同的管理政策等;对同一民族的不同支系也实行了不同政策,如对内属蒙古与外藩蒙古实行不同的政策(内属蒙古的札萨克盟有兵权,外藩蒙古的札萨克盟无兵权);对不同的民族问题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在扶持黄教的同时,对喇嘛也进行严格管理,避免了盲目的“一刀切”现象,在不同民族“各得其治”的基础上,实现了国家高度的政治统一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第五,智慧与实力相结合,决心与毅力相结合。
明代民族政策与清代民族政策相比
其它中国封建王朝一样,存在着非常明显的人治的因素,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然而,清朝政府在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方面进行了系统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巩固民族联盟的目标出发,自努尔哈赤(齐)起,历代皇帝都把制定和完善民族立法提高到治国方略和基本国策的高度,清朝民族法规数量之多,规范之细密,制度之完备,不仅为历代所未有,也是世界法制史上少见的民族法令文化遗产。清朝法制的完备在民族立法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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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确切的证明。”早在后金政权时期,后金政权的统治者就非常重视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天聪七年(公元1633年)皇太极曾经遣官前往向蒙古科尔沁部和外藩蒙古宣布(又称),、等,确认了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区划、职官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宗教制度、经济贸易制度等。这些制度或法律对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管理规范化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使清朝官员在管理民族事务方面有章可循,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法可依,提高了清朝各级政府管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清代民族政策也同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所制定和实施的民族政策一样具有缺陷,这是不可否认的。我们研究、分析清代民族政策不仅要看到其卓有成效的一面,还要看到清代民族政策具有缺陷的另一方面,这样才能客观、公正地看待清代民族政策。我们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待历史,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现实。
清代民族政策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部分清代民族政策是在时代、阶级和民—48—
族局限性以及统治者个人政治经验等因素
的影响下,逐步制定和实施的,并具有明显激化民族矛盾的特点。如对汉族强制推行的剃发易服政策(强制推行这一政策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实际上这一政策是典型的民族强制同化政策,即在服饰等方面汉人满化,目的是在心理状态和外观服饰上力图消弭满汉区别,以及作为汉人在政治上是否“归顺”清朝政府的显著标志。古今中外此类政策在统治民族的民族政策中是屡见不鲜的。“金国和清国在辽东时期,按照氏族部落的习惯,收降汉人如同收降氏族成员。因此汉人降清的臣民,,,,‘有不
(《卷六)统治的象征,明朝官员和汉族民众则把不剃发视为保护民族传统的大义所在。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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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与不剃发,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实施这一政策直接的后果是进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延缓了清朝政府统一全国的进程。引发了广泛的反清情绪,在苏北、安徽、湖南、江西、湖北、陕西、山西、甘肃、山东等地都相继发生了反清斗争,其中,以江阴、嘉定等江南地区的反抗最为激烈,甚至,强制推行剃发政策也是促成农民军余部与明军余部联合抗清的因素之一。所以,统一全国是符合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但是实施激化民族矛盾的政策,会增加统一全国的成本。
另外,在清朝初年实行的“五大弊政”,除了剃发以外,还包括易服、圈地、投充、逃人。其中,易服与剃发政策一样,一直实行到清朝统治结束,而圈地政策至康熙前期已经停止实行。投充政策的实行与圈地政策的实行有直接关系,“它既是满洲贵族奴役汉族人口的重要途径之一,又为进一步
侵占汉民耕地房产大开方便之门。投充旗下为奴的原义是畿辅地区大量土地即被满洲圈占,原住汉族居民被剥夺了滋生之业,满洲贵族、官兵自己又不从事耕作,清廷乃以‘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为名,听任汉民投入旗下以奴仆身份耕田纳租。这在生产关系上较之汉族居住区早以盛行的封建租佃制是一种倒退,劳动者变成了农奴,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加强了。何况自愿投充很快就演变得面目全非,许多地方都出现‘满洲威逼投充’,或‘耕种满洲田地之处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村庄主人逼勒投充,不愿
(清世祖实者即以语言恐吓,威势迫胁。’《νχ
录》卷15,顺治二年四月辛巳)”。鉴于投充弊端丛生,清廷于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下令停止投充,但是,投充。,直接恶化了满汉之间的民族关系。逃人问题在清朝入关前就已经存在,这是满洲贵族沿续以往以人为家奴的做法而形成的,而且,与入关以后大量汉人投充有密切关系。在清朝定鼎中原后,八旗贵族及官兵将俘掠人口和投充汉人作为家奴或旗地上的劳动力,因为他们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倍受凌虐,而被迫逃亡,当时谓之逃人。为了维护八旗贵族的利益,防止一再出现逃人,清廷于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即申明严禁逃亡。但是,随着逃人规模的不断扩大,清廷惩治逃人之法则更加严峻,并且,惩治的重点为窝主。窝藏逃人者,要受到处死籍没的惩罚,并罪及邻里,所在地方官员坐以失察之罪。清朝政府在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于兵部设立督捕衙门专司其职,结果导致人们相互讦告,无辜的民人往往被诬为窝主而遭到严惩,造成人人自危,民族关系紧张,社会动荡。当时的重案,半数为窝逃。
康熙朝以后,旗地逐渐采取租佃制经营,投
充汉人的人身依附程度大幅度降低,逃人问题得到有效的缓解,惩治的法令也随之松弛。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将督捕衙门改隶为刑部,并更名督捕司。所谓“清初的五大弊政”,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满汉关系,激化了满汉矛盾。但是,“清初的五大弊政”实行的过程并不是与清朝统治过程相始终,其中,只有剃发和易服政策,一直实行到清朝统治结束,清朝统治者在主观和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没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来纠正剃发和易服的弊政。圈地、投、投充,,。,“清初的,核心是维护满洲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伤害了民族感情,损害了广大汉族人民的利益,恶化了民族关系。这主要是满族统治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民族局限性造成的。
第二,清朝政府在前期和中期在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创新方面积极主动,相比较而言,在清朝统治后期,清朝政府在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创新明显减少,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反而不利于清朝政府民族事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所面临民族问题的妥善处理,上述情况与清朝政府的政治权力基础削弱、国内外社会环境变化以及清朝统治者难有杰出的政治作为等有非常密切联系。在清朝统治前期,在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创新较多,如:满蒙联盟、在不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教育、设立理藩院、改土归流等,以及在民族政策观念等方面都有创新。我们说清朝前期在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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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积极主动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也就是说在清朝后期在民族政策和民族事务管理方面也有创新,如:实施解除封禁(包括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蒙古地区和台湾、川边藏区)、移民实边,新疆、台湾建省和设置东北三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新政和兴办近代文化教育事业等。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清朝政府在晚期由于错过了宝贵的时机,所以,其所实行的新政尚未大见成效,其统治就宣告结束。清朝后期在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守成”多于“创新”,反映了多方面的问题。
第三,清朝民族政策的着眼点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但是在具体政策和措施方面,在处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衡现象,,,定与发展关系问题的认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以及文化类型、少数民族地区区位特点、清朝周边国际环境、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的发展差距等因素。从总体上看,在清朝时期,汉族与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是在清朝政府实行一系列民族政策、在清朝统一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在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这是不能否定的历史事实。在当时清朝统治者所面临的最迫切的民族问题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有效的统治,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他们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着眼主要是稳定。雍正皇帝针对四川提督黄廷桂在建昌一带招商开矿的主张于御批中写道:“此奏识见庸愚卑浅之至。雷波黄榔等处地方界连新抚凉山诸彝,只宜示以镇静,何可与之争利?今虽听民间开采,则各处入川无业之人必群相趋—50—
赴,万一生出事端,所关甚钜。宪德、黄廷桂汝等可将金竹坪、白蜡山、蛮彝司、金竹坝、会龙堡、阴戏岩、炒米厂、木香冈新厂、墩化皮厂等处铅铜之厂严行封禁,倘少阳奉阴违,奉行不力,倘致骚扰,汝等身家性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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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抵过也。”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皇帝谕内阁“四川松茂为川西边要之地,设立道员,原以控制弹压,使内外大小土司、部
πχ落,皆奉令守法,无敢滋事,方为称职。”另外,在治理西藏方面,有学者认为:“我朝抚有藏卫垂三百年矣,自国初以来,统驭之意多而充实之力少,官无所劝,民罔知趋,故以乾隆全盛之威,兵戎数起,,,、拉,商上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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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与少数民族地区发生战乱相比较,当时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是当务之急,是民族事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在稳定的基础上才能够发展,这是不完全由清朝统治者的主观意愿所决定的。但是,从认真汲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方面来看,应该在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的基础之上,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有些重大的民族问题是可以通过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来解决的。
历史与现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这些联系在某些方面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们客观地看待清代民族政策的缺陷,目的就是为了在认识和解决所面临的民族问题时少走或不走弯路,从这种意义上说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同样都是宝贵的财富,有时失败的教训比成功的经验更加宝贵。
从整体上看清朝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切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民族问题实际,有力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
定,在民族事务管理和民族问题处理方面取得了超越前代、令人惊叹的成就,并对后
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注:
①于金兰主编:《清代社会文化丛书》总序,辽海出版社
1997年版,第1页。
οβ《清太祖实录》卷一,癸未岁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5页。
π李治亭:《南明史辨》β《史学集刊》1999年第1期,第51页。
θβ《大清十朝圣训》《清世宗圣训》卷十九,训臣工一,雍正四年四月庚午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年版,第
973页。
②王钟翰:《王钟翰学术论著自选集》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5页。
③张勉励:《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第113页。
④马大正主编:《中国边疆经略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⑤(美)欧立德 著,华立 译:《清代满洲人的民族主体意识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第92页。
⑥章:《康熙政要》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
420页。
ρβ《清世宗实录》卷六二,雍正五年十一月癸卯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56页。
σ章:《康熙政要》β,第6页。τβ,中华书,3752002年版,第182页。: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139页。µ蔡美彪等:《中国通史》χ第9册,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58页。
ν王戎生主编:《清代全史》χ第二卷,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62至63页。
⑦庄吉发:1987,第1页1993页。
⑨《清太宗实录》卷三十,崇德元年六月丙辰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4页。
κβ《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壬辰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77页。
λ戴逸主编:《简明清史》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页。
µ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β第十卷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40页。
ν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β第三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62页。
οχ《雍正御批》下,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年版,第800页至801页。
πχ《大清十朝圣训》《清高宗圣训》卷二七八,饬边疆二,乾隆八年十一月丁亥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年版,第4616页。
θ姚锡光:《筹藏刍议》χ《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第39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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