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二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综合部内部二次考核办法
为有效激励本部门员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公司总体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内部二次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综合部全体员工。
二、考核方式
以市公司一级考核结果为基础,内部采用百分制打分进行二次考核、兑现。
三、考核内容
(一)常规工作(60分)
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交办的事项。
考核要求:因个人原因延误办理规定和交办事项的,一次扣责任人员2分;因误办、延办事项影响公司形象或利益的,一件次扣责任人员5分;被公司领导点名批评或上级单位通报的,扣责任人员10-2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可挽回损失的,本项得分全部扣完。
(二)服务能力(10分)
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企业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负责责制。
考核要求:在工作中因推诿扯皮,被其他部门员工投诉的,一次扣责任人员2分;因落实首问负责制不到位,被客户投诉的一次扣责任人员2分。
(三)劳动纪律(10分)
1、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请假。有私事需事先请假,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每半天扣0.5分。
3、旷工。不事先请假而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以半天为单位,半天扣2分;全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的,取消该项得分。
4、不按要求带上岗证,一次扣0.5分。
(四)其它工作(10分)
1、积极参加公司确定的集体活动,不按要求参与的,视情况一次扣1-3分。
2、工作场所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发现一次卫生不合格者,扣0.5分,被检查通报批评的,扣责任人2分。
(五)短期营销(10分)
工作要求:按公司劳动竞赛办法,完成个人分配的综合营销任务,鼓励为完成部门任务多做贡献。
考核要求:按公司营销考核办法直接兑现。与绩效挂钩的,按完成综合任务的百分比*10分折算即是该项得分。
(六)扣分指标
1、安全生产指标。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隐患,根据认定责任,按扣部门分数*5扣本人分值,直至取消绩效资格。
2、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凡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按监察部门意见处理,扣除责任人绩效分。
3、遵守职业道德。凡违反职业道德问题,按监察部门意见处理,扣除责任人绩效分。
4、扣分项目低不保底。
(七)加分指标
1、表彰激励。本部门工作受到上级单位表彰,所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加2分;因工作先进,被省公司在全省推广,所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加5分。
2、创新激励。对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取得认定的较好效果,对具体负责人加2分;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省公司采纳的,对具体负责人加5分。
3、加分项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四、对本部门员工考核打分由经理负责。凡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本次绩效工资。
五、本考核办法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