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休看守建筑施工现场协议
09-27
冬休看守建筑施工现场协议
甲方:湖北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项目部
乙方:
由于冬季气温降低,由我项目部新疆奎山宝塔石化厂前区施工现场(办公楼、专家楼、销售楼、餐饮中心)已全面停工,为了保证场内的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及成品的安全和被盗,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乙方归属项目部负责人直接领导,乙方必须保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不得擅自离岗。
二、对于外来人员及来客乙方必须实行登记制度(附表一)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需经项目部同意, 对出入大门的车辆、材料乙方必须先经项目部同意后进行仔细检查登记(附表二) 。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蔬菜和油、面等食品,每月以2000元的聘用费聘用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
四、乙方要掌握施工场地及生活区电源、火源分布情况,熟悉灭火器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发生火灾火险应及时扑救;发现盗窃行为要立即堵截 (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并及时向项
目部领导及社会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有义务搞好大门内外的环境卫生及厕所的卫生工作, 阴雨下雪天做好材料、 机具、工具用具的防雨保护措施。
六、严禁材料流失,防止失窃,如乙方看护工地失职,将视情节对其予以处罚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截获窃贼或其他工作表现积极的事项酌情给予表扬、奖励乙方。
本协议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后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项目部专人负责保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