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旧房建新房协议书
拆旧房建新房协议书
沿江街道 村委会 村民小组(简称甲方)
沿江街道 村委会 村民小组 村民(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村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治理农村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更好的节约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按照小组召开党员、代表会的决议,群众的同意,先拆危房,后建新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申请新建房时,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必须将所原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交到土地主管部门,经批准后,由土地主管部门给予办理注销登记。
二、乙方应拆除旧宅基地号 ,共 宗,面积为 平方米,所拆除旧房屋按照危房改造项目规定的补偿费。
三、乙方在沿江街道国土资源所和村建所批准后,必须按照批准面积和批准用途在小组规划新村地点,在建设部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指导认定下方能动工使用土地。
四、如乙方符合这次建房条件,只有一间房屋,在建新房前无
法拆除,交五万元拆房保证金,在2014年12月30日前拆除,足额退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拆除老房,保证金不以退还,充公开单入账,小组强行拆除。
五、如乙方符合这次建房条件,只有一间房屋,夹在其他农户住房中间的,在建新房前无法全部拆除,严格拆除前痧子、后山墙,橇出楼板楼楞,确保两边农户住房安全,在全部拆除后,土地交还集体,如本户新房建成后,擅自去恢复没有全部拆除的老房,小组有权把相关办理的建房证件交还给主管部门收回注销。(注:在没有全部拆除老房前,所办理的新建房证件由小组保管,农户全部把涉及的老房拆除后,土地交给集体,证件再交给本户。)
六、如乙方拆除危房后,其它地点还有土木结构的住房,应交拆除旧房保证金,每间柱子房交拆除旧房保证金壹万元。待新房建好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拆除旧宅基地交给集体,如数足额退还所交拆旧房保证金,规定拆除时间自签约之日两周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拆除的所交保证金作违约处理。开单入账充公,诉请法院强制拆除,所造成损失费用用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拆除旧房设施过程中,影响其他农户的建筑物和构筑时,由乙方自己协商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所涉及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乙方所批准的用地手续只限乙方自己使用,不得转让和买卖,否则有权机关将依法收回批准文书和追究法律责任,没收违
法所得。
九、此协议必须由乙方双方自行签字,并附夫妻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方能认可。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国土资源所各持一份。 十一、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村委会签属盖章: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