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有多少了解?
将于9月1日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与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为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位负责人称,单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因和目的:一是为适应个人因投资、消费等产生的各种转账结算的需要,进一步扩大转账结算范围。二是有利于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三是有利于银行提高服务水平。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有三个功能:一是活期储蓄功能,可以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二是普通转账结算功能,通过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汇款,支付水、电、话、气等基本日常费用,代发工资等转账结算服务,使用汇兑、委托收款、借记卡、定期借记、定期贷记、电子钱包(IC卡)等转账支付工具。三是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个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自主决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较为简便。存款人可以单独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自主选择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对于个人银行卡账户和存款人在《办法》实施前开立并已在银行办理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账户(含借记卡),2003年9月1日起,银行将其自动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俟存款人到银行柜台办理第一笔业务时,再办理确认手续。对单位因代发工资为个人统一开立的储蓄账户,可由委托单位一次性统一办理手续。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及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在手续和费用上都不会增加存款人的负担,甚至还会减少费用支出。存款人新开立或将活期储蓄账户转换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存款人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支付结算,只需按规定支付少量的支付结算业务手续费。仅从支付结算业务手续费来看,按现行规定,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办理汇款和使用银行汇票,5000元以下的汇款需按每笔汇款金额的1%交纳手续费,5000元(含)以上的每笔需支付50元手续费;而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后通过其办理转账结算,只是与单位一样支付手续费,如一笔汇款只需支付0.50元的手续费,另外再按规定支付电子汇划费,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一般也不会超过10元。同时,单位委托银行向个人办理代扣水、电、话、气等基本日常费用和代发工资等转账结算业务的,由于发起委托收付款业务的是收费单位或付酬方,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个人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办法》还将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对此,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当前,大多数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身份开立储蓄账户并用于办理经营性资金的支付结算或大量使用现金,既导致其经营性资金和消费性资金无法区分,也不方便其办理结算。此规定一是有利于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地位,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满足个体工商户的支付结算需要,便利其经营活动,规范其财务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摘自2003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 林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