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评审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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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评审工作流程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以下简称评估材料)的评审工作,省节能减排监测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制定了相应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件),报告如下:
第一、中心从委环资处领受评审任务,取得评估材料(包括项目的评估材料含评估公函二份、评估文件文本5至6份、评估文件电子版,以及项目单位、报告制作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中心对项目登记,并对评估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中心出具不符合评审要求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重新制作,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
第三、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项目,中心将评估材料(电子版)分送给专家(专家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三名或五名专家,并报中心主任批准)进行初审(三天时限),填写专家个人初审意见表。若专家一致认为评估材料存在重大缺陷,则由中心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按专家意见重新制作,直至通过初审。若需现场勘察,则由中心及时组织。
第四、对通过初审的项目,中心适时(五个工作日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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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由专家组独立开展,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材料编制单位同时在现场做好答疑准备,最终形成每个项目评估材料的书面专家评审会结论。
第五、中心依据专家评审会结论,形成项目评估材料的评审意见,连同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材料制作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评估材料,一并上报委环资处。
第六、省发改委根据省节能减排监测中心评估报告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评审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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