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组织部工作制度
团委组织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清除工作死角、整理遗留问题。
将以前未彻底整理的档案整理好,并尽享妥善保管。完善团员档案(包括遗失档案、组织关系尚未转接的)纸质档和电子档的双重管理,清楚死角,严防问题积压。
2. 制定每学期团的组织生活计划,指导各团支部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考核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3.. 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理论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年度的团支部建设月和主题教育活动
4. 负责团员及团支书的考核与管理,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指导和考察,定期办好团干培训。
5. 全面掌握全校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定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6. 参与研究和制定团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收缴团费,接转团组织关系,协助做好团籍档案管理工作。
7. 抓好团内奖惩工作,及时掌握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对违纪团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受理团员申诉。
8.辅助学生会开展相应的团组织生活。
二、日常任务
团员管理
团组织关系,团档案: 学院新团员,必须于报到开学后,由各团总支集中团员证到团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团委可在开学初例会上确定时间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一)负责团籍注册,团员证的注册和补办
1、团籍每学期注册一次,由团总支自行办理。
2、团员证如有遗失,可于学期初统一到团委补办
3. 做好团员证的注册,团员档案的归档工作;全面掌握全校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团总支、团支部的数量及人员构成,团支书的联系方式等),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4. “五四”评优时优秀团员、团干等名额以学院实际上缴团费的团员人数为基数来确定。
(二)负责团员的发展:
1、每学期团总支可发展一批团员。
2、首先学生写出书面申请,通过团总支上学校团委处。然后,由所在班的团支部讨论表决通过后,参加团课考试,报组织部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3. 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转接;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工作;
1.团员缴纳团费标准:凡在校读书的团员,即在校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元,每学期开学时统一缴纳,每位团员应缴纳一年团费12元整。
2.收缴团费的时间:学院组织部定在开学前4周内收缴团费。
3. 做到收费有制度,交接有手续,期末有报表。
(四)负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整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团内各项评优、表彰工作。,评选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五)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备案、归档,并按规定对违纪团员进行补注册;对未及时给予团纪处分的相关总支和支部进行督促。
(六)了解并抓好基层的组织工作;
1. 负责团员思想教育和团员意识教育,定期进行抽查,做到有记录。
2. 对各团支部理论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年度的团支部建设月和主题教育活动
(七)制定落实好团校培训计划,做好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三、文件制度
所有递交的文件及档案必须字迹工整,整齐划一;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应详细具体,不得空洞无物,套话连篇,尤其是涉及具体事项时,必须详细叙述。
四、保密制度
1、涉及全校各院系团组织单位利益关系的通知、决议,在未经院团委正式批准,下发文件通知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2、组织部人事任免与变更,在未经团委下发正式文件通知前不得向外透露。
3、组织部内部考评结果尚未公开前,任何负责考评人员不得将有关考评情况向外透露。
五、会议及活动记录
1. 对于团内组织的每次活动,组织部干事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
2、组织部负责对各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各各支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与。将结合宣传部的成员提出意见或建议,以督促自身改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