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考核细则
班长考核细则
一、召开班长会议时,班长须准时到场,若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并说明情况。满勤加2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扣1分(请假无效视为无故缺席)。
二、能积极动员班级成员参加校、系等各相关组织机构举办的有益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文化、体育活动(作为参与者)。将参加人员名单报上,班级成员有10人以上参加的得1.5分;班级成员有5人以上参加的得1分;班级成员有5人以下参加,得0.5分;不积极、不认真组织班级成员参加活动者为0分。
三、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被采纳的加1分,未被采纳的加0.5分。
四、班长的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且无挂科加1.5分,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二分之一且无挂科加1分。
五、所在班级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荣誉的加3分,院级加1.5分。
六、能及时传达学院领导和团委学生会相关文件或通知,并宣传组织本专业同学参加各项活动(作为听众),积极配合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视情况得分。(0—3分)
七、班级同学受到学校和学院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性扣1/2/3分。
八、班级出勤率、班级平均学分绩点、班级英语四六级过级率、国家计算机二三级过级率、班级内务全院排名、班级党员比例、班级同学任职学生干部情况、班级新闻稿件数比例、学术科技、论文、发明专利、职业资格证比例、班级同学参加校级、院级活动获奖比例等,视情况得分。(0—4分)
注意事项
1.≥8.5分为优秀;≥7.5分为合格;≥6分为合格;<6分为不合格。
2.若班长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则考评为不合格。
3.本细则由材料院监察部编制,最终解释权归材料院团委学生会监察理事会所有。
材料院团委学生会监察理事会监察部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