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劳动合同治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办法。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及法律部
1)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续订工作。
2)负责处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3)负责对劳动合同的管理。
4)负责解释、执行劳动合同。
(2)其他工作部门------协助管理劳动合同
负责协助解释、执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 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录用人员,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2)被录用人员应出示与前任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其他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 劳动报酬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8)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劳动合同的无效
10) 违约责任
11)劳动争议的处理
12)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3)其它事项
(4)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履行的时间;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应当约定终止条件;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
(5) 劳动合同可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7)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8)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中约定由职工履行的义务必须由职工本人履行。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公司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3)劳合同履行期间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医疗期。职工患肝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身体康复要求复工者,须经医疗机构鉴定,方可复工。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等情况,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书面通知职工。
(2)被通知员工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协商,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六、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终止
(1)续签
1)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根据员工上年度的考评情况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拟定员工新一年度的薪酬待遇,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
2) 员工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个人情况在《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署意见;
3) 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原劳动合同作废,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
4) 员工决定不再续签的,原劳动合同作废,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必须以书面型式提前30天通知人力资源部。
(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公司或者员工均可根据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试用期满必须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公司同意除外。七、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 违约赔偿责任
(1)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按照劳动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属公司需支付经常补偿的范围,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项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员工赔偿责任
员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如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培训赔偿凡公司支付学费及培训费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定培训服务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员工培训服务期未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除按劳动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向公司赔偿违约金外,还需向公司赔偿培训费用。其计算方法是以员工培训服务期按月等分全部培训费用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培训服务期月数递减。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 劳动合同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依法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以及其他相关的手续。
人力资源部应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帐。应建
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台帐;
(2) 员工培训记录台帐;
(3) 员工考勤统计台帐;
(4) 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
(5)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其他专项协议台帐等。
十、附则
(1)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将会在必要时充实和修改。
(3) 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